Re: [問題] 所得稅中房屋財產交易所得如何算?

看板tax作者 (雲淡風輕)時間7年前 (2017/05/09 19:00),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jsg43 (jsg)》之銘言: : 大家好: : 家母於民國101年3月買屋,房地總價$520萬。另裝修費用$175萬。 : 於民國105年10月賣屋,房地總價$680萬。 : 持有時間超過四年半,請問要如何計算售屋所得? : 買賣的契約書都還在。 : 因101年的裝修費用沒有收據。 : 售屋所得就是 $680萬 減 $520萬 減 契稅 減 代書費 嗎? : 房子一直是自用。 : 現在我看到 " 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收入總額 減 必要費用) X 房地比" : 請問什麼是房地比? : 房地在雲林縣斗南鎮 : 實際上賣屋沒賺到錢,現在申報綜所稅如果要繳很多稅,不是虧大了? : 請問怎樣可以繳最少的稅? 甚或不需繳稅? : 先向解答者說謝謝了!! 可以參考這個檔案 https://goo.gl/s2k6VV 必要費用包含買賣衍生的所有稅費、規費、仲介費、代書費等等 裝修費沒有收據就沒辦法報 房地比=房屋現值/(房屋現值+公告土地現值) 房屋現值可以看契稅單上的契價,公告土地現值可以看謄本或增值稅單上的移轉現值 大概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204.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94327652.A.503.html

05/13 22:25, , 1F
很實用~
05/13 22:25, 1F
文章代碼(AID): #1P4Q5aK3 (tax)
文章代碼(AID): #1P4Q5aK3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