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遊手好閒的父親跟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看板tax作者 (不忘初心)時間9年前 (2015/06/03 23: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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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oddude (小畢)》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我母親兩個月前過世,這兩個月研究了一下 : 遺產稅法,發現"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這條法令,這對 : 許多家庭來說當然是一個節稅的好方法,但小弟的母親與父親 : 長期不合,母親每天辛辛苦苦地賺錢累積了一些財富,而我父親 : 每天遊手好閒,沒事就跟我媽討錢,還在外面養小三,我跟我姊 : 對他真的是恨之入骨,現在小弟最害怕的事是被他發現這條法令, : 當然如果被他自己研究出來我也認了(不過他也不太讀書就是), : 我擔心的是到時候承辦我們遺產稅的公務員會不會看到我們要 : 繳那麼多稅就"主動"告知這項權利(現在的公務員真的很熱心), : 說實話小弟寧願把稅給國家也不要給這個畜生...... : 想問版上的各位不知道國稅局的公務員會不會主動幫民眾省稅? : 另外想請問的是實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有無缺點? : 因為剛剛爬了一下文,有一篇文章提到這項權利並非完美, : 還用"魔鬼藏在細節"這句話形容此法,請問到底剩餘財產差額 : 分配請求權的缺點是什麼?想說如果被這畜生發現的話用這缺 : 點來勸他不要行使此請求權。 : 說起來這家醜不值一提,不過小弟非專業人士,也只能上網討教了! 稅法上: 如果申報遺產稅時有申報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而且國稅局也核定准予扣除, 要在遺產稅稅繳清後一年內將剩餘財產差額確實給付予配偶, 否則國稅局會加計利息補稅。 (這種案件國稅局會列管) 民法上: 民法 1030-1 第 2 項: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不過這要等你父親來告你們這些繼承人時到法院主張) 如果申報遺產稅時沒有申報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而是之後你父親上法院告你們請求這部分, 等民事法院判決確定後, 「或許」可以向國稅局申請更正遺產稅並退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10.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33344640.A.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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