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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遊手好閒的父親跟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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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2→)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ooddude (小畢)時間9年前 (2015/06/02 21: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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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我母親兩個月前過世,這兩個月研究了一下. 遺產稅法,發現"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這條法令,這對. 許多家庭來說當然是一個節稅的好方法,但小弟的母親與父親. 長期不合,母親每天辛辛苦苦地賺錢累積了一些財富,而我父親. 每天遊手好閒,沒事就跟我媽討錢,還在外面養小三,我跟我姊. 對他真的
(還有28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ippotsai (不忘初心)時間9年前 (2015/06/03 23: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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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上: 如果申報遺產稅時有申報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而且國稅局也核定准予扣除,. 要在遺產稅稅繳清後一年內將剩餘財產差額確實給付予配偶,. 否則國稅局會加計利息補稅。. (這種案件國稅局會列管). 民法上: 民法 1030-1 第 2 項:.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
(還有7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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