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夫妻分開申併要一起繳費?

看板tax作者 (溱愛)時間10年前 (2014/05/28 00:06),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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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a0116 (hua)》之銘言: :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 請問102年度登記 想要分開申報 : 1. 所以程式第一欄的基本資料的配偶欄要填嗎? : 2. 若不填變成雙方都用單身的身份報嗎?可是試算起來怎麼比較貴~@@ 級距跳了一級~ : 3. 列舉的地方,預設怎麼都幫我選列舉,但我選了標準扣除額後,好像也沒什麼變化, : 是因為程式發現列舉沒超過標準扣除額就直接不採用? : 謝謝。 抱歉也想問一下, 若分開申報,比照單身,那還可以報扶養對方的父母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3.150.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401206816.A.4EC.html

05/28 00:07, , 1F
分開申報就是比照單身,當然不可以扶養對方父母。
05/28 00:07, 1F

05/28 00:09, , 2F
了解,所以只能給對方申報父母,或者就合併申報夫妻對嗎?
05/28 00:09, 2F

05/28 00:12, , 3F
我查了一下,可以扶養配偶父母,但要附上結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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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0:12, , 4F
也就是國稅局得知道你們是去年結婚,選擇分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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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0:13, , 5F
這樣才可以扶養配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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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00:14, , 6F
可參考這篇:#1BzeB_Lq
05/28 00:14, 6F
文章代碼(AID): #1JXBWWJi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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