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父母出資買房的贈與稅問題
根據贈與稅法規定
『父母以自己的資金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父母親仍需依法申報贈與稅。』
若該房屋(新建屋)的房地總價為820萬
由父母出資現金購買(無貸款) 登記於兒子名下的情況
依房屋公告現值計算
房屋現值 = 核定單價 * 面積 * ( 1-折舊率*折舊經歷年數 ) * 地段等級調整率
房屋現值 = 2700 * 201.069 * ( 1-1%*0 ) * 100/100% = 542886元
想請問:
1. 上述的房屋現值計算是否有誤?!
2. 若無誤,是否需繳交贈與稅約54288元(10%稅額)?!
或者,符合免稅額220萬以內,不需繳交贈與稅?!
3. 若先由父母出資現金購買房屋後,
後續兒子每月按固定金額償還,匯款至父母親的帳戶。
如此,若國稅局調查需課稅,
是否能以上述方式證明非贈與,進而不用被課稅?!
此外 有想到另一個辦法
因為該房屋簽約日為本月底 交屋日為明年(農曆過年前後)
是否可以於月底前 父母親各以現金贈與兒子200萬(共400萬)
以上述金額於月底簽約時繳交給賣主(建設公司)
等到明年度 父母親再各以現金贈與兒子210萬(共420萬)
再以上述金額於交屋時繳交給賣主
想請問
4. 上述方式是否可行,且可避免被課贈與稅?!
5. 若可行,是否需至國稅局申請免稅證明?!
證明該房屋是以父母贈與的現金購買,避免被課稅。
歹勢 敘述的有點多有點雜
希望知道的大大可以幫我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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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2:5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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