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自然人憑證 新婚 誤用夫妻合併申報 被罰虛報免稅

看板tax作者 (god bless me)時間14年前 (2010/05/04 13:1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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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舊文章,不過今天要報稅才來版上找資料看到的, 然後就發現事情大條了,因為我去年報稅就犯了這個錯誤。 可是我沒有收到任何補單,而且因為我是預繳退稅, 所以意思就是國稅局去年多退了稅給我~ 問題一: 那我現在去補繳可以嗎? 還是就算我主動去補繳, 他還是要跟我要罰金? 那我乾脆等單子不知道何年何月來? 問題二: 我去任何一個國稅局都可以補繳稅嗎? 還是要到戶籍地? ※ 引述《yujude (結交同好)》之銘言: : 我也是相同情形,當年度申報以前結婚,就用合併申報了 : 結果申報的是去年未婚時的所得。也是用自然人憑證 : 被處罰0.5倍的罰金 (金額3千多元) : 不知道是否有網友成功平反過? : 我知道於法我是站不住腳的,只是想是否可能 : 試著申訴或寫封悔過書之類的能夠准予免罰 : 如果成功率不高,就只好認了。 : .... : 其實我後來有想到,想說等補稅單來再繳。只是沒想到會罰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4.109

05/04 19:35, , 1F
自動補報(在國稅局發現前)只加計利息~沒有罰鍰
05/04 19:35, 1F

05/04 19:36, , 2F
請到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戶籍謄本帶著@@)
05/04 19:36,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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