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房租

看板tax作者 (^^)時間16年前 (2008/05/22 19:32),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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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在簽自住切結書時 : 突然想到一件事 : 若我有認識的人 : 有房子 : 他的收入不用報稅 : 那是不是我可以假裝把房租繳給他 : 我可以扣稅 : 他又不用因此需繳稅 : 請問 : 這樣有犯法嗎? 稅捐稽徵法第41條:『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你上述的假裝行為應該構成詐術(使稅捐機關陷入你繳房租給他的錯誤)。 利用這個方法扣稅,應該構成逃漏稅捐。 結論:請你作好坐牢的準備(例如開始習慣廁所的味道,據說廁所旁邊的位子會留給新人 ,享用那溢出馬桶的糞便味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50

05/22 19:33, , 1F
至於上述『沒有犯法呀』的看法,本人持不贊成不反對的態度
05/22 19:33, 1F

05/23 12:22, , 2F
hahaha
05/23 12:22, 2F

10/10 16:03, , 3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10/10 16:03,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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