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可] 關於訟棍消失
其實之前我有告過人
我只是想體驗告人的程序(也是PTT有人罵我)
那程序後來走到哪
我就不贅述
其實一般人,都怕被告
心態上是因為,沒經歷過
而且通常都是該當事人真的有嗆人
所以通常都會賠錢了事
但我倒是不太一樣
我不太覺得這種訴訟是甚麼
大不了的事
而且如果真的成立,大概判賠1萬~6萬
甚至拿來說嘴嚇人,我們版有嗎?
之前我母親出車禍,所有訴狀,上庭都是我幫我媽處理
我要說的是,如果真的熟悉
訟棍真的沒甚麼好怕的
我真的不明白
為什麼要把成就感建立在一個簡單的訴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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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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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gic704226 (59.115.205.33), 08/30/2015 22:08:25
※ 編輯: magic704226 (59.115.205.33), 08/30/2015 22: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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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充一下,目前PTT告人
通常是經過id,由id去函ptt站查ip,應該是刑事局去函ptt
以前沒有那麼嚴格的通保法
所以使用者資料,隨便刑事局或檢調去調
但目前要調資料是要最輕本刑,三年以上重罪,也就是公然侮辱或誹謗並沒有
http://0rz.tw/0bMfC
但我不確定目前實務上怎麼操作
改的原因就是因為老柯電話被竊聽的事,黃世銘判刑,後來修法
其實老黃之前犯的法不是因為非法監聽部分,應該是違反偵查不公開那部分有罪
※ 編輯: magic704226 (59.115.205.33), 08/30/2015 2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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