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可] 六六哩來消失
我剛的意思是
4.未經同意轉出或轉入他人文章包含網址連結、截圖等呈現內文,禁言一個月。
(轉錄內容包含推文若有違反板規由轉錄者蓋括承受)
上述情況,惡意、累犯者加重處分可併退文
這是女板板規,意思就是女板以外的文章。
無論以連結、代碼、截圖等形式呈現內文(以連結開啟也算吧)
都是違反「女板」板規的。
這是板務。
而PttLaw那篇文章,其實是在申訴因為引用文章而被檢舉開了罰單
這是法務。
我個人的主張其實是板務與法務的案例不能併用啦
雖然其實有人這麼做過。
至於我怎麼處理的,呵呵,以後再說。
然後我昨天有印象國慶板主在某篇文章提到他尚未取得使用者的同意所以不能提供連結
只是我一時還沒找到,妳有印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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