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 該怎麼自處比較好呢?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以後這種事情可以先去問人事主任. 第一.有沒有兼職聘書?. 放學顧樂團有沒有正式的書面證明讓你以後可以考教甄複試多點優勢?. 答案一定是沒有. 第二.萬一學生出事是原訓育要扛?(因為名義上是他的業務). 答案一定是再現場的老師扛. 第三.主任有權要求非聘約上規定的事情?以及顧樂團是有跟教學有關?.
(還有316個字)
內容預覽:
遇到類似的情形,. 其實你只要遵照大家所說的你是負責人來做. 我以前遇過一樣的事情. 我立馬三天內把全領域的人通通安排工作. 順便讓校長跟主任掛榮譽職(校長通常都很樂意撿現成). 等到校長掛名後.自己擔任執行秘書. 然後以不居功的態度跟校長說. "我只想做事不想掛名". 把全領域的人通通拉入團隊.
(還有317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