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 waynan指稱苗栗縣108國中教甄違法求證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 (想也知道)時間5年前 (2020/05/16 09:05), 5年前編輯推噓13(18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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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waynan指稱苗栗縣錄取無證教師 並指稱苗栗縣不知為何於108年更改簡章讓無證教師考試 誤以為waynan是指苗栗縣違法錄取無證教師 然而事實上該師於錄取後被取消資格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都取消了還有什麼好在意的 但因為仍然發表了waynan不曾說過的言論 補充: waynan不曾說過「苗栗縣違法錄取」是我自己腦補 waynan不曾說過「錄取者無取消資格,依然任教中」是我自己腦補 waynan亦不曾說過「苗栗縣為特定生考修改規則」是我自己腦補 (恩對我講了) 至於標題是指我求證我腦補內容的過程 在此向waynan致歉 =====以下原文留存供各方打臉======== 本案於本篇文章中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589513800.A.063.html 版友waynan指稱苗栗縣於108年國中聯招錄取一無教師證考生為正式教師 https://imgur.com/T5BDztQ
並且為了使該教師錄取 修改了當年簡章 並列舉苗栗縣過往簡章接註明即使適應屆考生未取得教師證 應檢附「教檢成績單」為通過證明方得報名

05/16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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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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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求證本文 我查﹝苗栗縣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https://www.twstudy.com/wp-content/webinfo/BH/TH/TS/108-1/108-JHTJS-MLH.pdf 確實有別於往年必須要提出成績證明 108年只需實習證明書即可辦理 https://imgur.com/rUNBbfC
為查證是否如版友waynan所說僅苗栗縣更改資格 我查﹝新北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https://347.com.tw/files/mkt/teach/junior/108%E5%AD%B8%E5%B9%B4%E6%96%B0%E5%8C%97%E5%B8%82%E7%AB%8B%E5%9C%8B%E6%B0%91%E4%B8%AD%E5%AD%B8%E5%BA%A6%E6%95%99%E5%B8%AB%E8%81%AF%E5%90%88%E7%94%84%E9%81%B8%E7%B0%A1%E7%AB%A0.pdf 確實如版友waynan所說依然為無教師證者需有當年成績通過證明 https://imgur.com/IlelBzW
又查﹝臺北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MzQyL3JlbGZpbGUvMTAxNzMvODAwNDg3My85NWNmNWEyMS1hNDEwLTQzNmUtYTQxYS1mYjJmNDE4YTA0YjMucGRm&n=6Ie65YyX5biCMTA45a245bm05bqm5biC56uL5ZyL5rCR5Lit5a245q2j5byP5pWZ5bir6IGv5ZCI55SE6YG457Ch56ug5YWs5ZGK54mILnBkZg%3D%3D&icon=..pdf 依然是需教師檢定通過及格證明才可報名 https://imgur.com/rJqVDlB
還查了高雄、台中、新竹、桃園 皆為需及格證明 至此可確定苗栗縣有自己的玩法 那為何會從要通過成績單改為報考證明即可報名呢 個人推測是因為自107年起教師檢定改為1年2次 因此108年教師檢定日期為108年3月及6月 (6月考試報名為同年4月) https://tqa.ntue.edu.tw/TEA01View.aspx?ASParam=dlNTWSUwZiUyNiUzZXIlMWFwcCUxZiUwMSUwMSUwMCUxMA== 可推測放寬資格實為惠及參加第二次教檢考生 並簡章和切結書中都有註明同年7月未取得教師證者取消錄取資格 此為教師甄試常態 並無不妥之處 事情至此尚未結束 版友waynan指稱該年度正取教師並未取得教師證 且苗栗縣並未取消該考生資格 並且依然任職中 https://imgur.com/KlBYg5N
身為一個上下班會檢舉違規停車的檢舉仔 我翻查了教師法第十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40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以具有教師證書者為限。」 也就是說就算苗栗縣有自己的玩法 按照母法規定 該師如果在起聘前無法取得教師證 即為違法聘任 雖然我還是覺得不可能 所以特地查﹝1080708國中得參加新進教師分發作業名單(公告檔)﹞ https://www.mlc.edu.tw/downloadfile.php?aid=10706&download=39020&code=f80ca68101c17e04e63c57f8b9baf1c8 本版也有歷史紀錄可查 https://pttcareer.com/studyteacher/M.1562713883.A.64B.html 所以我真的想知道以下三位教師 J108010020 徐○浩 1 正取 J108010017 張○榮 2 正取 J108010036 蔡○君 3 正取 哪一位是你口中所說無證錄取並依然任教中的教師 身為一個愛檢舉的可撥仔 實在不能忍受這種事情發生 你只要告訴我是誰 我保證寫實名檢舉信至 苗栗縣教育局、教育部、監察院等單位實名檢舉 來~ 告訴大家! 是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48.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589591120.A.72D.html

05/16 09:19, 5年前 , 1F
老師您認真了,不過我也很好奇!請waynan在下面推文喔,謝
05/16 09:19, 1F

05/16 09:19, 5年前 , 2F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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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20, 5年前 , 3F
可以看清楚我的推文再來戰嗎?閱讀障礙到什麼程度?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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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20, 5年前 , 4F
說如某d大所講,他說教甄錄取後教檢最後沒過所以取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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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20, 5年前 , 5F
資格,所以如同空包彈,我有說他現在在任教嗎?為什麼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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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20, 5年前 , 6F
看得懂你卻沒辦法?也沒辦法,因為你連簡章差異都沒發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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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20, 5年前 , 7F
後嗆是常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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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面的推文跟我戰的是「切結書是否為常態」 而非「無及格證明」是否為常態 自己跳針沒講清楚 其他版友也推文告訴你這是常態 可見不是只有我一個人誤解 然後你自得其樂 沒關係你開心就好 最後 既然你口中的這傢伙取消了資格 當然不能視為錄取 https://imgur.com/KlBYg5N
所以苗栗縣並無不公之處 那我更不懂了 你是在叫什麼????

05/16 09:32, 5年前 , 8F
反正最後沒證就不能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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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32, 5年前 , 9F
某w一開始還說錄取一個沒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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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32, 5年前 , 10F
這樣算不算造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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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32, 5年前 , 11F
這篇別刪 想看看被指名的當事人會不會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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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40, 5年前 , 12F
上面的榜單不就是錄取榜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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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43, 5年前 , 13F
還是要吵正取跟錄取差一個字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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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45, 5年前 , 14F
你明明知道他沒證 有錄取 但最後資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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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45, 5年前 , 15F
但你到處宣傳苗栗錄取一個無證的 後面再擠牙膏似的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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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45, 5年前 , 16F
最後資格不符 真的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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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45, 5年前 , 17F
我只想問 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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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47, 5年前 , 18F
請問錄取一個沒證的這句話是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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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50, 5年前 , 19F
我陳述一件事實,然後有人質疑不可能才有後續推文說明,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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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50, 5年前 , 20F
要這樣安造謠罪名在我身上我當然承受不起要說明,怎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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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50, 5年前 , 21F
成你口中的擠牙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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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53, 5年前 , 22F
用意是什麼?就陳述一件事實,如要刻意曲解來安我罪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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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53, 5年前 , 23F
省吧,閱讀理解力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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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57, 5年前 , 24F
另外回原PO,真的拜託你仔細看推文在來吵,我推文也講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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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58, 5年前 , 25F
很清楚,苗栗簡章獨樹一格全台唯一開放讓未過教檢的考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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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59, 5年前 , 26F
就一個沒證的去考苗栗然後考上了錄取了結果7/31前拿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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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59, 5年前 , 27F
證書於是被取消正式資格 w大講的內容不就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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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59, 5年前 , 28F
以考,你卻嗆是常態,但我回不是常態請你找看看哪個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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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也會 我說的是切結書常態 我也從來沒說過免及格證明是常態

05/16 10:01, 5年前 , 29F
邏輯真的沒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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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假設是說 苗栗特別為沒證的老師修改條件 目的是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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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而不是錄取...哪有人為了開後門還不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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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01, 5年前 , 32F
但最後他有因為這個後門正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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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3 則推文
還有 9 段內文
05/16 15:28, 5年前 , 116F
也真是很天大的笑話!
05/16 15:28, 116F
對啦對啦 不小心被你抓到犯錯了你窮追猛打開心就好

05/16 15:52, 5年前 , 117F
既然知道自己造謠犯錯就該誠意道歉平息而不是在這繼續腦補
05/16 15:52, 117F
對對對 都我腦補

05/16 15:56, 5年前 , 118F
如果妳道歉都是用這種態度,那憑什麼跟學生談什麼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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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6:02, 5年前 , 119F
版主不處理一下這位造謠者嗎?
05/16 16:02, 119F
OK啦 如果你要把誤會用造謠來解釋的話都你的自由 我幫你查過了版規沒有提到造謠怎麼辦的問題

05/16 17:22, 5年前 , 120F
所以捏造子虛烏有的話來造謠毀謗我的名譽,想用誤會輕輕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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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7:22, 5年前 , 121F
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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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9:33, 5年前 , 122F
如果不認真看推文,沒有辦法知道文章標題和內容在推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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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9:33, 5年前 , 123F
討論中獲得了翻轉--與標題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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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9:37, 5年前 , 124F
看得出來兩方都很用心在說清楚,既然結果是誤會w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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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9:37, 5年前 , 125F
且真的標題和內文明顯會令其他閱讀的人在不詳看推文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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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9:37, 5年前 , 126F
況下,產生誤會,建議可以再次po文正式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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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9:41, 5年前 , 127F
w大是有理由感受這份推文中的道歉是被輕輕放下了,畢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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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9:41, 5年前 , 128F
曾經這樣大張旗鼓請w大解釋,最後卻相較私下地說誤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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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9:41, 5年前 , 129F
場,如果是學生,應該也不會接受摸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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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1:12, 5年前 , 130F
所以可以要求妳在文章開頭澄清妳自己造謠了那些話?文章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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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1:13, 5年前 , 131F
題、內文哪些是妳造假的一句句交代清楚,否則這樣毀謗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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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1:14, 5年前 , 132F
造成我名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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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1:39, 5年前 , 133F
這篇很不行喔 隨便栽贓 又輕浮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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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1:41, 5年前 , 134F
不過有道歉就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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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27, 5年前 , 135F
平常愛戰 戰到踢鐵板又拉不下臉 大街(標題+發文)罵人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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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27, 5年前 , 136F
巷(推文內)輕浮的道歉 阿不是很愛查法條 這算妨礙名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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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27, 5年前 , 137F
吧 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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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同篇文章開頭也算小巷???? 真的拉不下臉就刪文了啦 怎麼會留整篇給大家洗臉 我愛戰又愛查法條是真的 但絕對沒有拉不下臉道歉 至於踢到鐵板不是這樣用的吧 真的拉不下臉就秒刪了啦 怎麼會留著給大家截圖當證據和笑話

05/16 22:31, 5年前 , 138F
我在回我15:15時的推文以及你當時的回覆 你晚上改了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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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31, 5年前 , 139F
05/16 22:31, 139F
大大 我差不多14點前就修文至頂道歉了

05/16 22:35, 5年前 , 140F
安捏喔 還真沒去注意 這部分我向你道歉 因為點進來都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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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35, 5年前 , 141F
拉到底看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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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38, 5年前 , 142F
幫你補推
05/16 22:38, 142F
麥安內 箭頭低調啦 我也是昔面皮的內(台語)

05/16 23:01, 5年前 , 143F
這句不是妳說我講的嗎?
05/16 23:01, 143F

05/16 23:02, 5年前 , 144F
怎麼又說妳沒講而修改道歉文?
05/16 23:02, 144F
恩 對 我講了 ※ 編輯: email9527 (114.44.150.249 臺灣), 05/16/2020 23:09:38

05/17 11:37, 5年前 , 145F
改標題,道歉,沒刪文,幫補血,真的很討厭沒事就刪
05/17 11:37, 145F

05/17 11:37, 5年前 , 146F
文或編輯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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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20:26, 5年前 , 147F
05/17 20:26, 147F

05/17 20:27, 5年前 , 148F
請版友理性討論 本文暫以鎖文處理
05/17 20:27, 148F
文章代碼(AID): #1UlpnGSj (study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