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關於教師檢定問題
※ 引述《anthonyli (勇氣藍)》之銘言:
: 大家好,關於教師證取得問題相請教各位
: 背景 :
: 我是97年教育大學畢業,在校有修小學教育學程,但大學畢業直攻研究所
: ,沒參加學校半年實習就步入社會工作至今,目前在大陸工作有很多惠台政策,
: 其中就有很多學校的職缺,前提是要有"教師證"。
: 原本也生涯劃沒有打算從事教職,但考慮留條後路,所以想取得教師證。
: 我查到的教師證取得方式是必須通過教師檢定考試+半年實習(有錯請糾正)
: 還是只要通過教師檢定就有教師證?
: 問題
: 1.目前在職,若想藉由自修先通過教檢,有規定必須多久內要完成半年實習?
: 或是大家能給我好的建議。
: 註 : 版上若有教師證的老師們若有興趣來大陸學校任教的朋友
: (受聘正式老師)歡迎與我聯繫,若有找工作需求我可以幫忙引薦,
: 不論是幼教,小學,國高中老師什麼專業學科都行。
: 因為這邊很缺台灣教師,所以我才會也想弄個教師證=.=
你的狀況可適用師資培育法第21條第1項6年緩衝條款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修習師資職
前教育課程而未完成教育實習課程者,其教師資格之取得,自本法修正施
行之日起六年內,得先申請修習教育實習,免受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之限制。
因新法107年2月施行 緩衝期至113年1月底
申請半年實習後最晚要在112年6月通過教師資格考
(113年6月考試時已超過緩衝期 通過後要再實習1次)
也可選擇新制先考試再實習
如果選新制先考試再實習
師資培育法第22條規定代理抵實習要在7年內完成
但一般半年實習多久期限內要完成目前沒有全國統一的規定(各校可能有自己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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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26.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570791581.A.3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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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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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前通過考試是舊制的最後期限
先考試再實習是新制
在立法院修法改掉前都可以
※ 編輯: nari900916 (1.171.126.26 臺灣), 10/12/2019 09: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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