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中] 性平 永不能當老師
※ 引述《LKJX (LKJX)》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今天參加活動,
: 一位輔導主任說:
: 學校只要接受學生的申請,說 A老師 對性騷擾(任意),
: 此老師終生不能教書,因為已有記錄。
: 我的問題:
: 請問 調查無罪 或 學生中途撤查,
: 也一樣嗎??
: 這部份可以各位大大做一個"""極其詳細"""的說明嗎??
: 如不方便懇請寄站內信,謝謝大家
依照教師法的規定,有下列事項就算是正式老師也會被解聘:1.性侵害 2.性猥褻,因為
未滿16歲沒有性自主權,就算是合意,但家長提告依舊會有刑責(詳見刑法227條)
至於老師您提到的性騷擾若情節嚴重,正式老師一樣會被解聘的,當然以上這些都會被紀
錄在不適任教師的資訊網中,不得擔任教師
若是學生誣告,性平會調查屬實,自然不會有懲罰。若屬情節輕微的性騷擾,就看性平會
的懲處是什麼囉,一般來說一定會要求老師去心理諮商
以上是暑假去研習6天後的一些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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