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國中] 性平 永不能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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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stherer (Esther)時間10年前 (2015/08/25 18: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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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教師法的規定,有下列事項就算是正式老師也會被解聘:1.性侵害 2.性猥褻,因為未滿16歲沒有性自主權,就算是合意,但家長提告依舊會有刑責(詳見刑法227條). 至於老師您提到的性騷擾若情節嚴重,正式老師一樣會被解聘的,當然以上這些都會被紀錄在不適任教師的資訊網中,不得擔任教師. 若是學生誣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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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ecter (yes,I do!!)時間10年前 (2015/08/25 13: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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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校當初調查小組報告結果是性騷擾或性霸凌情節嚴重與性侵害成立者,永不得擔任教職,若只是性騷擾或性霸凌情節較輕者,則停聘幾年,之後還可再參加教師甄試. --. Sent from my Android.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215.248.

推噓4(4推 0噓 12→)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KJX (LKJX)時間10年前 (2015/08/25 13:12),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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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今天參加活動,. 一位輔導主任說:. 學校只要接受學生的申請,說 A老師 對性騷擾(任意),. 此老師終生不能教書,因為已有記錄。. 我的問題:. 請問 調查無罪 或 學生中途撤查,. 也一樣嗎??. 這部份可以各位大大做一個"""極其詳細"""的說明嗎??. 如不方便懇請寄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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