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國中] 性平 永不能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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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教師法的規定,有下列事項就算是正式老師也會被解聘:1.性侵害 2.性猥褻,因為未滿16歲沒有性自主權,就算是合意,但家長提告依舊會有刑責(詳見刑法227條). 至於老師您提到的性騷擾若情節嚴重,正式老師一樣會被解聘的,當然以上這些都會被紀錄在不適任教師的資訊網中,不得擔任教師. 若是學生誣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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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今天參加活動,. 一位輔導主任說:. 學校只要接受學生的申請,說 A老師 對性騷擾(任意),. 此老師終生不能教書,因為已有記錄。. 我的問題:. 請問 調查無罪 或 學生中途撤查,. 也一樣嗎??. 這部份可以各位大大做一個"""極其詳細"""的說明嗎??. 如不方便懇請寄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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