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有關今年的專任輔導教師
※ 引述《gupunk (加油)》之銘言:
: 今天聽到某位教務主任的說法是
: 專任輔導教師最好趕快去修其他科目的學分
: 只有綜合活動領域輔導活動專長可能還不大夠
: 至少再去修個童軍或家政或是其他科
: 他說106以後可能要轉任一般教師(應該不可能停聘吧)
: 但學校那時可能也不缺一般輔導活動科教師
: 有修第二專長可能會比較保險一點
: 這是他給的建議啦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聽了需要這麼緊張嗎?
都接聘書,當上正式教師了(不管你現在接哪一類的聘書),就是接了。
106學年後不管學校、各縣市怎麼搞,你還是正式教師阿,怕什麼?
難不成怕直接被裁員阿?別傻了好不好!
有問題也是先從控管員額教師那邊來消化,而不會直接裁員。所以根本不用那麼擔心。
我這樣反問好了啦:屆時沒有第二專長的老師,學校打算怎麼處理?或可能麼處理?
這個問題能夠回答就沒問題,不能回答才有問題。
很明顯的這問題的答案就幾種:
1.各校繼續專任輔導教師編制(以後學校就一直有這編制)--->這是教育部的目標。
這機率應該是最大的,除非106學年後,各縣市都不再出現罷凌、性侵害、性騷擾、
未婚懷孕.....等問題,不然還是有此輔導需求的。有需求,縣市首長還執意廢除
這體制的話,可能也步會有好名聲(所謂損人不利及,不會是政治人物要的)。
2.各縣市決定讓教師流用:要做這樣的變動,各縣市自行去解決可能的問題。
例如該教師有第二專長則可以流用,但沒有第二專長要如何流用的問題?
3.強迫縣內調動,由各縣市統一安排縣內學校輔輔缺額,統一調動(這會引起很大反彈)
4.超額介聘
5.裁員(幾乎不可能,因為目前還有控管員額消化超額老師)
.
.
.
還有其他各種方法.
基於各縣市公務員心態,除非有老大出來說話(縣市長、教育局長),有特別的政策。
不然估計應該這體制會維持下去,也就是1的狀況會佔大多數啦。
因為到時候要改變,一來會有經費問題,二來會有第二專長問題,總之就是會有
很多問題,但公務員心態,就是沒有問題就是好的,所以到時維持現狀應該可以期待。
所以不用擔心太多。
更不用想會被裁員啦。
: 今年大開缺真的有點意外的驚喜
: 但感覺真的跟12年國教一樣匆促上路
: 希望大家對工作上的問題可以多交流一下
: 另外想藉這個標題問一下
: 2年前高中職夜校也開始聘專任輔導教師
: 似乎也是因為有一筆特殊的經費
: 不知現在的情形是如何
這問題問的好,不過我也想用反問的問你,
請你回顧看看台灣教育史上的(重大)教育政策的制定,哪一項是有計畫,按照計畫,
一步一步的完成的?哪一項重大教育政策是很有系統規劃過才實施的?
如果你能舉出來,我才佩服你。
回答了這問題後,你上面的問題應該也不用解釋了。
: ※ 引述《tengyu (好天氣潛水去)》之銘言:
: : 不知道是不是過時的消息
: : 如果有人PO過再請版主刪文
: : 話說今年輔導大開缺 主要是增加了很多專任輔導教師
: : 我老婆也趁這次機會 從窮山僻壤的荒野考回了都市 (那種地方靠介聘根本走不了)
: : 但是最近一直有一個傳聞
: : 專任輔導教師的大開缺是使用教育部的一筆特別經費
: : 這筆特別經費只有五年 五年後就沒錢了
: : 因此同事間也有傳說 這次的專任輔導教師只有五年的聘期 之後就會停聘
: : 我們聽了有點擔心 如果是這樣那不如留在原學校至少還是鐵飯碗
: : 昨天老婆打電話去新竹教育局詢問
: : 承辦人員說請不要相信不實的傳言
: : 五年後特別經費用完 屆時專任輔導教師可能就會轉任一般輔導教師
: : 變成要授課 不是直接解聘
: : 請我們放心
: : 鬆了一口氣
--
推
07/25 07:06, , 1F
07/25 07:06, 1F
→
07/25 07:06, , 2F
07/25 07:06, 2F
推
07/25 09:22, , 3F
07/25 09:22, 3F
專任輔導教師就是編制內的教師,上課時間當然跟一般教師一樣。
不過因為他的特殊性(有學生在,就會有需要輔導的人),所以有可能寒暑假
也會有案子。
另外有些輔導主任也會想要凹一下輔導教師做一些輔導行政業務,
所以身為輔導教師,只能好好跟學校溝通,不要談一些規定之類的。
簡單講:目前各縣市規定不一,有的縣市寒暑假比照教師,有的縣市寒暑假要
配合輔導行政業務,到校做事情。(這一部分是比較不合理沒錯,但要好好講)
要求輔導教師到校參與行政業務的因為沒有法源依據,一來輔導教師沒有
行政加給,二來輔導教師確實也不屬於行政人員。(但一句話,還是要好好講)
推
07/25 11:27, , 4F
07/25 11:27, 4F
推
07/25 12:03, , 5F
07/25 12:03, 5F
→
07/25 12:03, , 6F
07/25 12:03, 6F
專任輔導教師進入學校依據的是教育人員聘用條例
目前教育人員聘用辦法,初任教師的初聘1年、續聘1年、再續聘1年,
長聘(各校自定年限)
不要說五年啦,每個初任教師(包含所有其他類科教師),第一次初聘聘期都是一年,
但除非犯了四條一款,那個教師不是晉級並且續聘?更不用說輔導教師!
推
07/25 15:25, , 7F
07/25 15:25, 7F
目前已經有的工作辦法就是今年招考專任輔導教師的簡章
教育部方面還沒有進一步更明確的規定。(且戰且走)
※ 編輯: capik 來自: 122.118.94.33 (07/25 17:3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