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101還願小抱怨
去年考上後,有發願幫助有需要的人
但後來感覺,應該把這句話修改成,幫助有需要而該幫助的人
因為自從上榜消息後,一堆N年沒聯絡的人
舉凡要筆記、要教案、要個人檔案當範本、要學習單、教學講義當他自己的....
幫忙看試教、幫忙看口試,變成要我是教給他看、要我幫忙想口試答案
這些都還可以容忍~~
但~~~請人幫忙,也該有「請」的態度
而不是用學長姐的姿態,要學弟幫忙
一些這個月發生的瑣事,趁著考季結束就稍微吐吐口水吧!
一、主辦學校也會公平公正的
我們學校今年是聯招主辦單位沒錯,
但不代表我就會知道筆試題目,
我想承辦組長他自己應該都不可能知道了,
我只是第一年新進教師又怎麼會問到。
更誇張的是還有人要不到題目後
看到我網路上幫另一個讀書會與他同科朋友賀喜進複試時
竟然對外抱怨明明我就可以拿到題目
故意偏心只給朋友洩題,不願意給他
二、也有協辦單位好不好
複試通常都要現場審,大家分散各縣市需要人代報很正常
但我們學校是主辦單位,不代表審件單位也是我們學校
同樣的我們也不會去當審件的工作人員(我們一堆課)
初試放榜後,開始有些不太熟的人以為我也會當審件人,只要先把資料給我
我就可以直接插隊幫他們審完件.....
明明簡章上都說審件單位是另一個學校了好不好
當我說明清楚後,開始改成拜託我幫忙去代報
還說上網看過我的課表,我有連續空堂可以幫忙去(這都要感謝教育局的德政)
拜託~~~當導師的整個半天消失,也很麻煩好不好
特別是拖到審件前一天才來拜託說找不到人了,如果我不答應他就沒辦法考了
(奇怪!那你就不會請家人or請假自己來審嗎?)
講得我好像不答應他就會對不起他。
最後還是我自己跟學校另一個代理老師拜託後
用幫他看堂2堂課,讓他有整天空堂可以去報名順便幫我代報
(竟然還誇獎我聰明,用幫別人看堂取代代報費,2堂=720元)
三、教學風格人人接受度不同
我的教學風格走爆走風,喜歡用誇張的方式上歷史課
當我示範而你有參考打算時,
請不要又提出質疑:「這樣會不會賭很大,評審會不會不喜歡」
因為
1、我當年考試就是這樣誇張,在30秒內逗笑評審而讓他們給我高分(不知有無關係)
2、特別是當我試教前就告訴你,同一套試教方式在新北拿很低分,台北才拿高分的。
四、我不是解題老師
我的版上提供的讀書筆記裡面有很多歷屆考古題的資料彙整沒錯,
但去年我幸運考上後,我就沒有特別去搜尋100年度的新資料了。
您沒留意到這點就算了。也請不要在隔了快1年後,
突然就寫mail表示:「很期待您的101難題資料整理喔!」
我這一年雖然還有後續服務,但只限於法規與政策整理,而且是給我讀書會戰友
我只是偶爾會在板上提供一些更新資訊而已
試題解析~~~對一個沒有需要考的人來說
我去年就沒有動力與必要去協助整理了,更何況是今年的呢?
所以您今年假使失利了,考試題目有卡關時,請用關鍵字自行找資料
而不是當伸手牌。
雖然最近經常遇到這些會讓人皺眉頭的事情
但可喜可賀~~自己讀書會朋友考上3人
讓我可以皺著眉頭時,露出開懷的微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6.2.48
※ 編輯: maybetodo 來自: 124.6.2.48 (07/15 02:27)
推
07/15 03:03, , 1F
07/15 03:03, 1F
推
07/15 03:11, , 2F
07/15 03:11, 2F
推
07/15 03:24, , 3F
07/15 03:24, 3F
推
07/15 03:29, , 4F
07/15 03:29, 4F
推
07/15 04:05, , 5F
07/15 04:05, 5F
→
07/15 04:06, , 6F
07/15 04:06, 6F
推
07/15 06:27, , 7F
07/15 06:27, 7F
推
07/15 06:57, , 8F
07/15 06:57, 8F
→
07/15 07:00, , 9F
07/15 07:00, 9F
推
07/15 07:19, , 10F
07/15 07:19, 10F
推
07/15 09:06, , 11F
07/15 09:06, 11F
→
07/15 09:06, , 12F
07/15 09:06, 12F
→
07/15 10:11, , 13F
07/15 10:11, 13F
→
07/15 10:11, , 14F
07/15 10:11, 14F
→
07/15 10:13, , 15F
07/15 10:13, 15F
→
07/15 10:14, , 16F
07/15 10:14, 16F
→
07/15 10:31, , 17F
07/15 10:31, 17F
推
07/15 12:29, , 18F
07/15 12:29, 18F
推
07/15 14:27, , 19F
07/15 14:27, 19F
推
07/15 14:46, , 20F
07/15 14:46, 20F
推
07/15 19:50, , 21F
07/15 19:50, 21F
→
07/15 19:51, , 22F
07/15 19:51, 22F
推
07/15 21:09, , 23F
07/15 21:09, 23F
→
07/15 21:10, , 24F
07/15 21:10, 24F
→
07/15 21:10, , 25F
07/15 21:10, 25F
→
07/15 21:11, , 26F
07/15 21:11, 26F
→
07/15 21:12, , 27F
07/15 21:12, 27F
→
07/15 21:13, , 28F
07/15 21:13, 28F
→
07/15 21:14, , 29F
07/15 21:14, 29F
→
07/15 21:15, , 30F
07/15 21:15, 30F
→
07/15 21:15, , 31F
07/15 21:15, 3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3 篇):
心得
14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