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 代課/代理/儲備老師名詞定義與法規消失
請教各位準教師,
基本上,代課/代理/儲備都是具備教師資格的準教師,
而代課/代理又分長代跟短代,
只要用長期、短期分辨就好,
為何要分代課跟代理,兩者有差嗎?
根據目前了解,好像只是薪水的支領方式與金額不同,
職務的內容大致上都一樣,所以對這兩個名詞感到困惑,
請各位老師提供解答。
第二個問題是,根據各縣市的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規範,
均提到「代理教師應專任,非經學校同意不得在校外兼課、兼職。」
只有代理老師受到規範嗎?代課老師不在此限?
第三個問題是,所謂的「儲備」老師(民間稱"流浪"),
是否有任何管道或機構單位可以找到這些老師呢?
先謝過各位老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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