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我要譴責台中市東興國小第二次代理教師 …消失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時間12年前 (2011/09/04 18:56), 編輯推噓-4(172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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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我只就重點做回應 沒有辦法全部文章看文,因為有人直接斷章取義 我想我原本的文章很清楚的表達一件事情 為何東興國小認為在還沒有考試結束前能夠確定就是原本的那位老師上榜 這是我主張的事實,而我為何要現在發文出來就是讓幾天後的事實在此呈現 如果一個學校認為公正公開公平的考試為何能夠讓我確定知道幾天後的上榜者是誰 那不就是有問題了嗎? 我曾經打過電話去譴責學校,那為什麼不說明清楚讓這些老師陪榜呢? 我也打過電話去教育局譴責,簡章不說清楚會有多少小螞蟻戰戰兢兢地去只為了配合 學校的龍鳳大戲。 我早知道事先發文會惹腥上身,但這對我自己有好處嗎?我是賣香的我早就不願意在不公平 的戰場去繼續被凹,所以我跳出來,但是我長期關注學校種種的不公平之處 不止這間學校,另外西區的中正國小,把調府教師導師缺缺弄成代課缺,我也去函請教育局 對中正國小做行政指導,如果中正國小繼續蠻幹,不排除去議會要求校長接受質詢。 導師是否為全時教師或部分工時教師我想就不要再翻法條了。 當然我也知道很多學校行政人員在觀看此版,對於本人這種拙作感覺到很不舒服 但是很抱歉,我仍舊會持續關注並將事實經過發表上來。 自古邪不勝正,邪惡會勝利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良善的人袖手旁觀 像這種問題教育局跟學校都會道歉的,沒想到在這邊會引發出這麼激烈的文章 是我一開始沒有預料到的,但很抱歉我仍舊會持續關注並對於錯誤事實指出譴責 其他文章我就不再一一贅言回覆,因為也沒什麼好回覆的。 另外,公務員圖利罪的法律要件與告發權力就看列位請教法律相關人士後轉law版討論 本人在彼版恭候大駕,有無毀謗及公然侮辱本人也欣然接受檢視與挑戰 別又回了版面又要別人配合回信箱,大路罵人小巷道歉,何苦來哉!!慎之 ※ 引述《ikki (鳳翼天翔)》之銘言: : 我只問原po一件事就好: : 那麼,您覺得該校應該怎麼做才對? : 如果原po所給資訊無誤,那麼是的,該校在第一次甄選時犯了錯。 : 但是現在問題還是在啊?該校還是一樣缺一位老師啊? : 難道因為之前甄選犯了錯所以不但直接把原錄取不算數, : 然後也乾脆就不甄選老師了大家讓那個缺開天窗嗎? : 既然眼看還是要補辦甄選,於是該校也就這麼做了。 : 而且既然原來正取的那位老師很無辜也沒有做錯什麼, : 他當然也可以再報名一次這次補辦的甄選。 : 不幸中之大幸是,該校之教甄報名還佛心來著, : 不收報名費呢! : 於是,就是現在這個情況了。 : 回到開始所問的問題: : 那麼,原po覺得該校現在該怎麼做呢? : 難道該校要為了顯示公平起見,禁止原來正取的那位老師報名? : 這顯然不對吧? : 還是該校為了要避免原po所擔憂的「所有人都是來陪演戲」的顧慮, : 所以還要在簡章中註明「本次甄選已內定某某老師,其他人請勿報名?」 : 照原po的文章來看,好像要這樣做才能滿意? : 但是任何神智清楚的人都不難明白,該校全校上下都瘋了才會這麼做。 : 更何況原po到底有何證據能證明,該校就是打算內定原正取老師? : 如果原po就只是很單純地擔心會有不明究理的人報名後冤死陪演, : 那麼其實就持平地公開陳述一下已經有的資訊就好; : 大可不必用這種「對!我就是說你們一定會內定!」的口氣去指控該校, : 更不用直接公開那位無辜的原正取老師的姓名。 -- 在世界末日之前,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萊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51.86 ※ 編輯: scott2009 來自: 122.118.51.86 (09/04 18:57) ※ 編輯: scott2009 來自: 122.118.51.86 (09/04 18:59)

09/04 19:00, , 1F
zzz 邪不勝正是啥? 好久沒看到這麼不要臉自以為是正義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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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01, , 2F
請小心用詞,我接受別人檢驗但不接受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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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02, , 3F
不就是想貼文得到版眾的讚美與感激: 哇你真是大家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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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03, , 4F
我也可以預言,明年很多獨招代理都是原代理人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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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04, , 5F
我可以現在就公布那些老師的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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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04, , 6F
結果不如自己的預期 無法接受 開始惱羞了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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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06, , 7F
監督教甄沒有錯。別打擊有心改善教甄環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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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25, , 8F
= = 看我施展『封印術』...還是雙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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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26, , 9F
= = 差點把這幾天所吃的營養午餐給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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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33, , 10F
^ ^ 哥倆好、一對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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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36, , 11F
你最大的盲點就在於,若非陳老師上榜就代表你的公義實現?
09/04 19:36, 11F

09/04 19:40, , 12F
老實說~看你第一篇文章~感覺不只是譴責學校..還寫的好像
09/04 19:40,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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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老師就是內定的~(他就不能是因為有實力上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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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感覺是說內定陳老師穩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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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47, , 15F
陳老師一招都上了,如果在二招被刷下來,那不是很倒霉嗎?
09/04 19:47, 15F

09/04 19:56, , 16F
如果你看不慣教育界一些做風,你可以選擇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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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57, , 17F
不然就去法院告違法的地方,發廢文於是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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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58, , 18F
你第一篇文章說關心流浪教師,這一篇說關心學校種種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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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59, , 19F
幹嘛特別強調你在關心每件事,給人感覺在沽名釣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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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01, , 20F
教育界一些可議的地方,不是你關心+發廢文就會改變的
09/04 20:01, 20F

09/04 20:01, , 21F
你有指出不公不義的地方在哪裡嗎?
09/04 20:01, 21F

09/04 20:01, , 22F
如果覺得無用就什麼都不做,那苗栗考場大家都別發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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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02, , 23F
陳老師上榜不等於甄試的過程不公平...
09/04 20:02, 23F

09/04 20:02, , 24F
原PO應該是質疑學校的作法而是所謂的內定 ... 吧? 這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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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03, , 25F
所謂有力人士跟你說「陳老師一定上」有力人士是哪位?
09/04 20:03, 25F

09/04 20:04, , 26F
是不是預測陳老師一定二招不會上? 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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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04, , 27F
人家苗栗文是有證據有照片在發文,這次的廢文有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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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05, , 28F
證據在哪,你們兩個拿出來給大家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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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06, , 29F
有一點捕風捉影的感覺 如果沒有甚麼證據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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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07, , 30F
首po不是一開始就說因為簡章有誤所以取消錄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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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08, , 31F
隨隨便便就說別人沽名釣譽,這恐怕不太好吧。
09/04 20:08, 31F

09/04 20:09, , 32F
因為行政疏失(限制學歷),所以取消錄取,這是對的!
09/04 20:09, 32F

09/04 20:10, , 33F
既然取消第一次的綠取,當然要再舉辦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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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11, , 34F
那個哪叫證據呀,那個叫一件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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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11, , 35F
教育界可議之處,你叫人家看不慣就離開,這樣不是放大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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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11, , 36F
嗎?不__不要__。 那這樣苗栗事件若無下文,是不是大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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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11, , 37F
第二次甄試有疏失嗎?原PO沒有證據說第二次有疏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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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11, , 38F
你到底有沒有搞清楚大家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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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11, , 39F
不該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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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1 則推文
09/04 22:58, , 141F
你後來的重點與他本文的重點已經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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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3:09, , 142F
是你跟大家看的點不同,真可笑,你還一直在鬼打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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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3:09, , 143F
請把每一篇文章和推文看清楚再來推文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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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3:10, , 144F
不要像下午,推文不看清楚就越推一通,搞不清狀況的一個人
09/04 23:10, 144F

09/04 23:13, , 145F
你才是在鬼打牆的那一個。別人的重點是甄試出問題,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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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3:13, , 146F
不同。我肯定他為原正取和考生發聲的行為,你很不滿?
09/04 23:13, 146F

09/04 23:19, , 147F
====重點好像是原PO沒有證據甄試不公,卻發文譴責========
09/04 23:19, 147F

09/04 23:21, , 148F
加上沒證據影射學校圖利,這才是大家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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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3:22, , 149F
沒有證據,卻在網路公開譴責他人(學校、教育局)=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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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3:22, , 150F
cochon23懂了沒,這種事還要大家出聲告訴你嗎?
09/04 23:22, 150F

09/04 23:23, , 151F
23大關心的是陳老師資格被取消...我只能說,他的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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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3:23, , 152F
有瑕疵,所以沒有保留錄取資格的正當性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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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3:30, , 153F
就好比苗栗教甄過程有瑕疵,教具達人的錄取資格應該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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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3:32, , 154F
沒有正當性~~~~ 所以民怨才會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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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3:42, , 155F
嗯,對啊,我的重點是一二招倒霉的考生。因為教甄這麼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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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3:42, , 156F
便,非考生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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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3:44, , 157F
沒想到有人要炮口向內,一直對板友冷嘲熱諷。
09/04 23:44, 157F

09/04 23:53, , 158F
原PO強調"有力人士"消息指出「陳一定正取」,這有影射學校
09/04 23:53, 158F

09/04 23:54, , 159F
第二次甄試是內定陳老師的意思←卻沒有證據!是該被砲= =
09/04 23:54, 159F

09/05 00:04, , 160F
這算兩難吧。原正取已經上了,若因非該老師之錯誤而失格,
09/05 00:04, 160F

09/05 00:04, , 161F
真的很雖。
09/05 00:04, 161F

09/05 00:28, , 162F
我覺得...不是「失格」,因為得到的資格本身就「不夠格」
09/05 00:28, 162F

09/05 00:29, , 163F
有自然相關科系的畢竟是少數,能去第一次考試的人的不多
09/05 00:29, 163F

09/05 00:31, , 164F
因為限制科系,導致競爭降低而取得第一,不能稱為「夠格」
09/05 00:31, 164F

09/05 00:32, , 165F
法規明定不能限制科系,要在遵守法規規範的制度下進行甄選
09/05 00:32, 165F

09/05 00:33, , 166F
而取得的資格,才是資格~
09/05 00:33, 166F

09/05 00:39, , 167F
coc大 你要明白 第一次考試有瑕疵 所以取消 而非失格
09/05 00:39, 167F

09/05 00:40, , 168F
還有 多看一下大家所強調的重點 應該不會怎樣吧?
09/05 00:40, 168F

09/05 00:41, , 169F
思考一下大家所強調的點 回應看看 不要死守自己關心的點
09/05 00:41, 169F

09/05 00:42, , 170F
你那關心的點真的不是重點
09/05 00:42, 170F

09/05 00:43, , 171F
你關心的點 只能說確實是多讓第一次考生白跑一趟
09/05 00:43, 171F

09/05 00:44, , 172F
但是既然發生了 就應該取消第一次而舉行第二次考試才對
09/05 00:44, 172F

09/05 00:46, , 173F
至於誰會上 那都是憑實力的 實力好一樣會考上
09/05 00:46, 173F

09/05 17:34, , 174F
正義 正義 我只說了 正義
09/05 17:34, 174F

09/05 19:15, , 175F
大家的群噓的重點應該是沒證據卻說學校內定跟收錢吧
09/05 19:15, 175F

09/05 19:19, , 176F
大概cochon23覺得取消考試才嚴重,毀謗別人小事一件而已
09/05 19:19, 176F

09/05 19:20, , 177F
23才把重點一直放在取消考試,而忽略毀謗這一塊
09/05 19:20, 177F

09/05 20:58, , 178F
有講不要臉的可能比較危險性高過於對於事實的評價
09/05 20:58, 178F

09/05 23:04, , 179F
我只能說 取消考試很正常 一切照程序來 不必大驚小怪
09/05 23:04, 179F

09/17 01:09, , 180F
無聊
09/17 01:09, 180F
文章代碼(AID): #1EOrbT9d (study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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