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我要譴責台中市東興國小第二次代理教師 …消失
我只問原po一件事就好:
那麼,您覺得該校應該怎麼做才對?
如果原po所給資訊無誤,那麼是的,該校在第一次甄選時犯了錯。
但是現在問題還是在啊?該校還是一樣缺一位老師啊?
難道因為之前甄選犯了錯所以不但直接把原錄取不算數,
然後也乾脆就不甄選老師了大家讓那個缺開天窗嗎?
既然眼看還是要補辦甄選,於是該校也就這麼做了。
而且既然原來正取的那位老師很無辜也沒有做錯什麼,
他當然也可以再報名一次這次補辦的甄選。
不幸中之大幸是,該校之教甄報名還佛心來著,
不收報名費呢!
於是,就是現在這個情況了。
回到開始所問的問題:
那麼,原po覺得該校現在該怎麼做呢?
難道該校要為了顯示公平起見,禁止原來正取的那位老師報名?
這顯然不對吧?
還是該校為了要避免原po所擔憂的「所有人都是來陪演戲」的顧慮,
所以還要在簡章中註明「本次甄選已內定某某老師,其他人請勿報名?」
照原po的文章來看,好像要這樣做才能滿意?
但是任何神智清楚的人都不難明白,該校全校上下都瘋了才會這麼做。
更何況原po到底有何證據能證明,該校就是打算內定原正取老師?
如果原po就只是很單純地擔心會有不明究理的人報名後冤死陪演,
那麼其實就持平地公開陳述一下已經有的資訊就好;
大可不必用這種「對!我就是說你們一定會內定!」的口氣去指控該校,
更不用直接公開那位無辜的原正取老師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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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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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說的話,我覺得是那群去考的人自己決定去考的。
不過我猜你比較贊同的答案應該還是那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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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知道,因為我沒有要去考那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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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得到啊。
我看得到原文是這樣寫的:
但是當初上榜的老師何其無辜,所以學校又做出只有他們才會知道的「事情」
我還可以照樣造句呢:
但是原po是何其無辜,所以cochon23在這裡不惜胡言亂語也要亂挺他到底
看到了嗎?我說原po無辜和指責你胡言亂語根本就是兩件事,
我就算把原po說成是聖人再世冰雪貞烈,
也不會改變我在這例句裡說你是胡言亂語這件事。
這就是原po在他文章裡所做的事:一方面說原上榜老師「無辜」,
另一方面卻用暗示或明示的方式去表示這場二招將會有內定,
學校將「讓其餘陪考的老師一起合演這齣龍鳳大戲」,
而且「若學校真的公正,那麼陳老師又成為了受害者」。
最狠的是,原po還把這位「無辜的」原錄取老師姓名就這樣貼出來了。
舉個誇張的點例子來說明這樣做為什麼不恰當:
您認為假如今天電視新聞在報導未成年少女被性侵案件時,
竟然將其相片和真實姓名身份全都公開了,
只要新聞同時也一再強調這位可憐的少女是「無辜的」,
這種報導方式就沒問題了嗎?
最後回到我這篇回文一開始問的問題:
啊所以咧?你到底覺得一間已經出了這種包犯了這種錯的學校,
在這情況之下,該怎麼做才對嘛?
來點有建設性的話好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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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要模仿你的論述方式的話,我現在也可以說:
「我的這篇回文裡說了那麼多次該校犯了錯、該校出包,
字寫在那裡,這樣都看不到?」
不過我不喜歡一直這樣模仿式的反諷迴圈,所以我直接告訴你:
對!我的回文就不是在討論那間學校的出包!
因為那間學校出了包,我也說他出了包,我們大家都看到它出了包,
啊就這樣了,你是還想要討論什麼?
原文裡給的資訊就只有那麼多而已,
今天我是在對他文章裡的不妥處提出質疑,又不是在寫檢討報告,
我有什麼義務要在回文裡去深入討論該校的出包?
我為什麼要指責原po的這篇文章?
因為我認為他這篇文章犯了錯,
他用「公布原錄取教師全名」的方式去維護他心中的「正義」,
一邊聲稱著該教師「無辜」但一邊又貼出他的名字,
並且在無憑據的情況下就指稱該校必將「讓其餘陪考的老師一起合演這齣龍鳳大戲」,
並以「若學校真的公正,那麼陳老師又成為了受害者」這樣的話,
去暗示「如果該校的二招是公正無內定的話,這位老師就會考不上而受害」,
進而引人產生「如果該校二招還是這位老師錄取,那就是不公正」的聯想。
你可以說我想太多了,但是對不起,原po的文字就是給我這種感覺,
我強烈地從他的文字裡感受到這就是他所想表達的意思;
而且從板上的推文看來,有這種感覺的人顯然不是只有我而已。
如果只是想好心提供資訊出來,那麼公布原錄取者姓名的行為是毫無必要的。
如果只是想討論該校出的包,那麼文章重點就該是討論為什麼會出這種包,
而不是在那邊扮劉謙預言。
我當然也可以一起陪原po去指責該校出這個包,
真的是「好壞好壞好壞你壞死了!」
但是該校被這樣多指責個一萬次,出的包也不會消失,問題還是要等著解決。
而不管該校出的這個包是有多麼十惡不赦罪無可逭,
都無法因此抵消掉原po在他的文章裡所製造的新問題:
「你為什麼要貼出那位老師的姓名,讓他躺著也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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