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目前就讀科法所 想到國外留學(LLM or JD)
※ 引述《snepe ()》之銘言:
: JD對英語能力的要求真的很高(就是母語程度,還要有能力從常春藤大學部畢業)
: 我覺得台灣人花個幾年時間準備都不為過
: 希望有志於JD者不要浪費太多時間尋找資料
: 但台灣網站比大陸論壇資料少太多了,我自己也還沒念過JD
: 所以我只能把我找到網路上「比較重要的資訊」與各位分享
我認為留學板可能要訂一條新版規,就是沒有唸過JD的人,應當沒有
資格以「道聽途說」的方式發文討論JD的申請過程以及JD唸起來究竟
是什麼樣子。
: 首先根據芝加哥大學法學院網站(排名第六),一年JD入學者有195人
: 其中只有2~4人是國際學生,而這些國際學生都在美國念大學
: 並且他們打算畢業留美執業(英語為母語的加拿人也是算國際學生)
: 他認為沒有在美國拿到大學、碩士、博士學位,而直接入學TOP JD是很難的。
這有兩點迷思,首先,本來就很少有外國學生在「不經過母國法律教
育體系」的情況下直接攻讀 JD,這跟英語程度並不直接有關。第二,
全美國有兩百家 ABA-accredited law school,所謂的 Top School
是否就僅限於 U.S. News Ranking 的前十四大?或是前二十五?或
是所謂的 tier-1 (前五十)?我可以告訴各位,台灣人在「沒有在
美國拿到大學以上學位」就能進入 Top 25 JD (並順利畢業)的情況
年年都有。
: 接下來是一些討論
: 還有教授會一直點學生起來討論
: (學生沒有準備的會被教授要求離開教室,金法尤物的劇情!)
那是電影,就算它曾經是事實,也至少是三四十年前的往事。現實生
活中,所謂的蘇格拉底式教學法早已歷經多次的變更與檢討,我從來
沒看過有任何人會因為被教授點名而準備不足而被要求離開教室。我
還可以告訴各位,你在課堂中的討論作答表現,除非教授另有指示,
否則通常不計分的,唯一的關鍵是期末考的表現。
: 美加以外的大學畢業生不算GPA,否則依照LSAC的標準(沒有台大自己的算法,以LSAC為準)
:
: 4.33 A+ 1+ 98–100
: 4.00 A 1 93–97
: 3.67 A- 1- 90–92
: 3.50 AB
: 3.33 B+ 2+ 87–89
: (3.0)
: 3.00 B 2 83–86
: 2.67 B- 2- 80–82
: 2.50 BC
: 2.33 C+ 3+ 77–79
: 2.00 C 3 73–76
: 1.67 C- 3- 70–72
: 1.50 CD
: 1.33 D+ 4+ 67-69
: 1.00 D 4 63–66
: 0.67 D- 4- 60–62
: 0.50 DE or DF
: 0.00 E and F 5 Below 60
:
: 台灣學生應該會不太好看
這是錯的,LSAC 不會用你上述的這個計分表來換算台灣學生的 GPA,
此表應只適用於美加地區以百分制計分的大專院校。
: 北京大學會寬鬆一點,至於lsac要如何看待台灣的大學,沒有人知道
LSAC 在我申請 JD 的年代 (2004年)已經承認輔仁及台大,台大的分
數計算方式就如台大自定的標準 (80+ 即相當於 A)。當時即使不是輔
仁/台大的畢業生,台灣學生也可以使用 WES 的成績認證計算其 GPA,而
不是採用上表。
: 要從美國jd畢業困難重重
這說法有問題,應該去參考 Official Guide 中關於各校退學率的統
計資料,基本上 Tier-1 的學校的退學率都很低,換言之,入學時的
同學,除非自己覺得不適合或撐不下去,否則幾乎都能順利畢業。
畢業可以說是困難重重的學校大多是 Tier-3/4 的後段學校,它們採
取不同的招生及淘汰策略,即廣開大門,但在入學後會不斷當掉學生
,以 Thomas Cooley 為例,這家學校平均每年招收八百至一千名學生
,但在一上結束後就會當掉二百至二百五十人,且這個淘汰過程會持
續到高年級,當掉的總員額應相當於入學人數的四成至五成附近。
當然,JD 的投資報酬率是需要計算的,但如果於原po原文所言「要準
備個幾年」才有一搏的機會,除非閱讀本文的人今年才唸大二,否則
在大學畢業後才來考慮「準備個幾年」的問題,恐怕就已先輸在起跑
點上,我知道有人準備了八年還沒有去成的。25歲、身高僅有五呎十
吋、跳起來三塊豆腐高、百米衝刺破不了12秒的人打一開始就不該認
為自己可以在「準備個幾年」之後就忽然出現在某支 NBA 球隊的正
選名單上,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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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