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特教班人數不足 屏東縣府竟撤班

看板sp_teacher作者 (重型爬行獸)時間13年前 (2011/06/30 13:00),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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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girl (鬼之棲佳)》之銘言: :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45821.html : 屏東市建國國小附設幼稚園的特教班, : 班上有兩位重度聽障學生,但是上個月, : 學校無預警通知家長,從下學年開始, : 孩子必須轉到其他學校就讀,原因是因為班上只剩兩個學生, : 因此必須裁撤,而今天上午是班上最後一次上課, : 家長和老師流著眼淚收拾東西,不敢相信政府竟然犧牲弱勢學生的受教權利。 : ----------------------------- : 新聞裡提到的不滿五個要撤班 請問法規有這樣的規定嗎? : 我的班上剛好五個 抖~~ 抱歉剛剛看錯法條~ 不過如果看看身心障礙保護法第廿七條: 第二十七條(受教育之權益)   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根據身心障礙者人口調查之資料,規劃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 班或以其他方式教育不能就讀於普通學校或普通班級之身心障礙者,以維護其受教育之權 益。    各級學校對於經直轄市、縣(市)政府鑑定安置入學或依各級學校入學方式入 學之身心障礙者,不得以身心障礙、尚未設置適當設施或其他理由拒絕其入學。    各級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班之教師,應具特殊教育教師資格。    第一項身心障礙學 生無法自行上下學者,應由政府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確有困難,無法提供者,應補助其交 通費;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機關經費不足者,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補助之。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有違法之嫌疑? --

02/20 15:42,
有情人終成父母
02/20 15:42

02/20 15:42,
五樓終成父母
02/20 15:42

02/20 15:43,
五樓終成奈米人
02/20 15:43

02/20 15:43,
父母終成五樓
02/20 15:43

02/20 15:44,
各位鄉民不好意思 我生了1F~4F
02/20 15: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09.153 ※ 編輯: CORSA 來自: 210.240.109.153 (06/30 13:06)

07/01 01:13, , 1F
沒有違反"不得拒絕入學",只是會叫特殊生去念普通班
07/01 01:13, 1F

07/01 08:01, , 2F
不是學校決定裁班的,是教育處決定的,而且學生也有安置了
07/01 08:01, 2F

07/01 08:02, , 3F
安置在學前資源班,是融合教育,應該是家長或老師不能接受
07/01 08:02, 3F

07/01 08:02, , 4F
才會訴諸媒體的吧~
07/01 08:02, 4F
文章代碼(AID): #1E30BrwI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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