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100年新北市高中職特教 Q7 關於特推會

看板sp_teacher作者 (堅持到底的信仰)時間13年前 (2011/06/05 11:53),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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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bjan (海潮之聲)》之銘言: : 關於這題,應參照教育部最新頒的法令,其中第四條 : 有詳細說明: : 教育部 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8日 臺參字第1000010689C號 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四 條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 由校長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校長就處室(科)主任代表、 普通班教師代表、特殊教育教師代表、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 所以應該還是只能家長參加對不對呢!?!! 學生不可以參加?!! 不知道有沒有正式的老師願意說明一下 、教師會代表及家長會代表等遴聘之。委員任期一年。 另外我想請問新法中的召集人其中一人 意思是說隨便一個都可以擔任召集人嗎?! 好比輔導主任可以當召集人 特教組長也可以 校長也可以的意思嘛?! 那舊法是誰當召集人呀?!!! 我只知道校長是主任委員 XD -- 人們之所以懷念過去,正是因為我們回不到過去。 http://www.wretch.cc/blog/aaaaaaaaaaa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26.232

06/05 12:51, , 1F
新法中「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校長兼任之」召集人應是校長
06/05 12:51, 1F

06/05 12:55, , 2F
至於有無學生代表,您前一篇關於特推會的文章推文已有許多
06/05 12:55, 2F

06/05 12:56, , 3F
回覆囉!敝校特推會是沒有學生參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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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7:15, , 4F
感謝大大的回覆
06/05 17:15,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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