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給在此愛研究佛經的人參考
: Sikila 回覆:
: 基督精神或新時代思想,的確不如佛陀所言的深廣,
: 但對於地球人的提昇卻是非常重要的。
: 以上你所陳述的---
: 「西方自古的基督精神或是新時代思想都沒有佛教來得究竟,
: 也就是尚在「執有」的梵天思想。
: 這梵天思想也就是認為天地之間還是有一造物主,
: 而佛陀在金剛經中的「壽者 相」就是在駁斥這個部分。」----不是正確的。
: 要達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的階段,
: 不能只是口頭空講或是內心假裝。
: 這也是要達到「明心見性」的人才能真正體悟。
: 而要達到明心見性的人,內在需先是清明的。
: 而這清明不僅僅是「時時勤拂拭」的成果,
: 也要是「靈魂深處的勤拂拭」之後,這清明才易顯現。
從上面這一段就可知道這位觀音,似乎忘記本尊觀音在心經說的。
根據本尊觀音的心經,是否定<明心見性>的。
因為<明心見性>必須建立在 <佛性(如來藏)>思想上。
而佛性這一思想在心經中是沒有的。在金剛經中也沒有,
就算是佛教中的龍樹菩薩的著作<大智度論>也沒有<佛性>思想的存在。
甚至也找不到引用佛性說的後期大乘佛教的經文。
從這第一點可斷定"觀音之愛"這位假觀音,不了解佛教思想的歷史脈絡。
甚至說出違背本尊觀音訴說的<心經>的真正思想。
第二: 上一篇我的文章就有說到,佛教不承認有"靈魂"。
真正的觀音本身不可能不知道釋迦的重要教法:無我說。
以下引用阿含經與印順的說明讓大家明白:
雜阿含經》卷一(大正二‧六中)說:
「彼一切色(受、想、行)……彼一切識,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
釋尊以為:現實存在的眾生,如加以分別,只是五蘊,或六處,六界的總和。所以經中依
色等五蘊,而一一的加以觀察。一、無論是色……是識,都不能說是我,這就否定了「命
即是身」的「即蘊計我」。二、也不是離五蘊而可說有我——「不異我」,這就否定了「
命異身異」的「離蘊計我」。三、也不可能「相在」,相在是(以為身與我不同,而又)
執色等蘊(藏)在我中,或我(藏)在色等蘊中。色等不在我中,我不在色等中,所以說
「相在」也是不能成立的。色等蘊為什麼不是我呢?
其理由如《雜阿含經》卷一(大正二‧二上)說:
「比丘!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受
、想、行、識,也是這樣)。
色、受、想、行、識——我們的身心,所以什麼都不是我,原因為「無常故苦,苦故非我
」。一切是生滅變易法,不是常恒的。沒有常恒的,一切終歸於變壞,不安定,不徹底,
所以是苦的。是無常,是苦,就不能說是我。因為神學所說的我,是常住的,喜樂的;常
樂的所以是我,我是自由(主宰)的意思。釋尊依現實身心去觀察,以「無常故苦,苦故
非我」,否定了色等是我。印度的神教,以為唯有證知自我,才能解脫。依佛法說,「我
」,無論是眾生的自我直覺,或宗教家的神秘真我,都出於同一的迷謬根源,正是生死根
本。唯有徹底的無我觀,體見正理,才能得到解脫。所以「諸行無常」,「諸法無我」,
「涅槃寂靜」,成為佛法的「三法印」。
所以依照以上兩點,可見觀音之愛的作者本身不了解佛教。只是讀過幾本佛經來誤導
不懂佛教思想的大眾。因此如果他真的有觀音靈在他背後,也是一位"假觀音"。
下面的文章的錯誤之處,我在另外破斥。
: 簡單的說,你清了這一世還不夠,
: 還得將過去世所有累積在靈魂的負能量(塵埃)清理到一個程度,
: 那麼靈魂自性才能展現那一份清明。
: 有的人在此生或許認為自己已經塵不染心,
: 認為自己的心已經夠清明了,但那是因為還沒見到自己的過去世。
: (ps:禪宗裡的「六祖慧能法師」是來自較高次元的靈體,
: 不是第三次元的人類!)
: 1. 達到空性見地的程度不是用文字講的。
: 如果一個人一直講如何到達空性,那麼表示他未達到空性,
: 甚至不懂得如何到達空性。
: 「明心見性」是自己體驗到與萬物是合一的剎那所展現的覺知。
: 開悟」在於我們認為是看到「上帝」的那一撇,
: 也就是看到絕對真相的一撇。雖然不是全部,
: 只是小小小………一撇,但已經夠令人目瞪口呆很久了。
: 如果你的修行是一直在研究文字定義,那麼恐怕會在原地打轉喔!
: 佛教徒的提昇道途被佛經啟發、推進,但終究也被佛經限制。
: 最主要的因素如我們說過的,
: 如果佛經連翻譯、註釋都已經錯誤了,人們再從錯誤中去研究學習,
: 那麼終究還是錯誤的。而很多佛教徒已深陷在文字障裡了!
: 2.沒差啦~~還沒到那一階段,強調也只是空談。
: 3.用最簡單的講法是,如果你將上帝當作一顆大泡泡,
: 一顆有著無限高的意識&智慧以及難以理解度量的超級能量大泡泡。
: 而所有宇宙、次元空間都在這大泡泡內
: 對這個上帝而言沒有所謂的時間與空間。
: 祂也不可能與祂的創造物對話。甚至祂也不是祂。
: 祂也不是耶穌口中的天父。
: 任何再偉大的靈體都無法見到祂的全貌,而所有一切都是祂。
: 在地球人類目前的提昇過程裡,探討上帝的存在「不是」必要的!
: 4.全部的佛經正文看懂了,而且完全體驗領悟了,就可以!
: 但以第三次元的靈體來說,這是不可能的。
: 人類不懂佛菩薩的高度,
: 所以總認為修學了一些法門就可以成佛,
: 也認為佛就是由人修來的,但這觀念是不對的。
: 地球人(第三次元的人)不可能直接成佛菩薩!
: (PS:1.所有我的部落格文章或留言回覆
: 都是來自觀音上師給的觀念或是直述,
: 而每一篇貼出前都經過觀音上師再次校正過。
: 2.此篇回覆,只是給予正確觀念,絕對沒有任何看輕人類的意思!)
: 原址連結
: https://sites.google.com/site/allforlove1999/page07/b/144
: -----
: 給篇給所有喜愛佛經
: 致力於研究佛經的朋友參考
: 我個人建議
: 與其你們要研究佛經的文字對錯
: 倒不如把時間拿來去學習
: 如何讓你們的心量擴大
: 如何去感受到更多的愛與喜悅
: 如何去寬恕釋放更多的負面能量
: 這樣做對你們才是最有幫助的
: 不過說這麼多
: 我相信聽不下去的人還是依然故我
: 沒關係,祝福你們的旅程
: 最後,祝福每個人都能在喜悅中提昇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55F.
--
誰道閑情拋棄久?
每到春來,惆悵還依舊。
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辭鏡裡朱顏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8.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ul/M.1551281515.A.B51.html
※ 編輯: imagewind (114.46.18.177), 02/27/2019 23:38:23
※ 編輯: imagewind (114.46.18.177), 02/27/2019 23:40:45
推
02/28 00:15,
6年前
, 1F
02/28 00:15, 1F
→
02/28 00:15,
6年前
, 2F
02/28 00:15, 2F
→
02/28 00:15,
6年前
, 3F
02/28 00:15, 3F
→
02/28 00:15,
6年前
, 4F
02/28 00:15, 4F
→
02/28 00:15,
6年前
, 5F
02/28 00:15, 5F
→
02/28 00:16,
6年前
, 6F
02/28 00:16, 6F
→
02/28 00:20,
6年前
, 7F
02/28 00:20, 7F
→
02/28 00:20,
6年前
, 8F
02/28 00:20, 8F
→
02/28 00:21,
6年前
, 9F
02/28 00:21, 9F
→
02/28 00:22,
6年前
, 10F
02/28 00:22, 10F
→
02/28 00:23,
6年前
, 11F
02/28 00:23, 11F
推
02/28 00:27,
6年前
, 12F
02/28 00:27, 12F
→
02/28 00:29,
6年前
, 13F
02/28 00:29, 13F
→
02/28 01:09,
6年前
, 14F
02/28 01:09, 14F
→
02/28 01:09,
6年前
, 15F
02/28 01:09, 15F
→
02/28 01:09,
6年前
, 16F
02/28 01:09, 16F
→
02/28 01:09,
6年前
, 17F
02/28 01:09, 17F
→
02/28 01:09,
6年前
, 18F
02/28 01:09, 18F
推
02/28 01:23,
6年前
, 19F
02/28 01:23, 19F
推
02/28 05:11,
6年前
, 20F
02/28 05:11, 20F
推
02/28 07:25,
6年前
, 21F
02/28 07:25, 21F
→
02/28 07:25,
6年前
, 22F
02/28 07:25, 22F
推
02/28 08:12,
6年前
, 23F
02/28 08:12, 23F
推
02/28 10:28,
6年前
, 24F
02/28 10:28, 24F
→
02/28 10:55,
6年前
, 25F
02/28 10:55, 25F
→
02/28 12:57,
6年前
, 26F
02/28 12:57, 26F
→
02/28 13:39,
6年前
, 27F
02/28 13:39, 27F
→
02/28 13:39,
6年前
, 28F
02/28 13:39, 28F
→
02/28 19:18,
6年前
, 29F
02/28 19:18, 2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