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經驗] 類似的情況也許就在身邊

看板soho作者 (良牙)時間16年前 (2008/03/31 15:5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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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odeJob 看板] 作者: Blueshiva (龍野南雲) 看板: CodeJob 標題: Re: [轉錄][經驗] 類似的情況也許就在身邊 時間: Sat Mar 29 15:36:52 2008 原文述刪 這種情形很簡單,只想要拿回你原本的酬勞的話,就現在告他們侵權。 反正設計的原始圖檔都在你們這,他們根本沒辦法證明這圖樣是他們 自己設計的。 不然就等個半年到一年,等他們都鋪貨上架全國流通之後再告,這時 要求的賠償就可以到目前的10倍以上,甚至要求他們公開道歉之類的。 就看你們自己的決定吧~ -- Luna quieres ser madre y no encuentras querer que te haga muj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0.84

03/29 16:13,
中肯!!
03/29 16:13

03/29 16:14,
有些人就是要教訓一下才會乖...
03/29 16:14

03/29 16:23,
已經得知對方有侵權的話,要立即提出才有效喔..
03/29 16:23

03/29 16:24,
記憶中是這樣 -_-'
03/29 16:24

03/29 22:32,
有人寄信給原PO請他轉達告人了嗎 XD
03/29 22:32

03/30 01:32,
原po如果有後續,可以繼續給大家暸解嗎^^
03/30 01:32

03/30 01:45,
大家可以繼續到 soho 板追蹤啊 ^^"
03/30 01:45

03/30 09:05,
提告吧!雖然麻煩要走法院搞法律,但也不失是一種相關的學習.
03/30 09:05

03/30 10:03,
....還真是`設計`系的 設計他人 呵!告死他們
03/30 10:03

03/30 10:17,
先寫存證信函再申請調解委員會,價碼要提高三四倍,法院會砍!
03/30 10:17

03/30 11:44,
這種澳客,建議走法院之外再找媒體公開它。
03/30 11:44

03/30 20:59,
大推原po的最後一招~ 真的狠!
03/30 20: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16.199

04/01 13:57, , 1F
推這一篇..這應該很有用..
04/01 13:5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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