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不簽約的狀況下,業主只付一半金額又要 …

看板soho作者 (無所謂不要愛)時間16年前 (2007/12/26 23:54), 編輯推噓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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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跟一家成屋網公司合作了兩個案子 不過業主不愿意簽約,說要合作三四次滿意後才開始有付訂金的福利 ,原因是看過太多做到一半就跑掉的設計師 但我上了他們的網頁看一下,想說這家公司應該很有信譽 不會亂出招數吧,於是還是跟他合作了 合作第一個案子,他跟我口頭答應「開頭動畫+首頁」的平面視覺 共兩款psd $10000 我那時還先告知,我flash不強,所以動畫的部分他說要委托別人做 但雙方說定我的部分價錢就是這個 我做好後,他一直說做很好,希望把續做子頁留給我做 我告訴他我不想,但他可能找不到人,又很急,我只好答應了 後來,開頭動畫由另一位設計師做好了 但是他覺得有問題,半夜打電話到我家來叫我上線,跟那個設計師討論 並希望約個時間到高雄他的公司去,討論一下網頁的事情和再檢查一下 另一位設計師改的開頭動畫,順便拿訂金 到了高雄後,他付了我五千的現金,並簽了簽收單和影印了我的身份證 說接下來續做子頁的部分,頂多只能再付我三千, 並且說:「先付了我這現金五千,還剩八千未給我」 --->就是一萬剩下的五千再加續做子頁的三千 後來,他又丟了第二個案子給我 案子也很趕,不過他改了三四次,都還是不太滿意 而且我們溝通的過程中出現了很大的問題,他打手機講話的語氣都很大聲,也很凶 然後講完手機後,冷靜下來了,又寄一封道欠信給我 這樣的情形發生了三次,我回信跟他溝通這些問題 並告訴他,如果他真的每次遇到的設計師都是做到一半就走,打電話也聯絡不到人 那他可能要檢討一下自已 過了一陣子,第二個網站的檔寄給他 他回信說,由於溝通的問題,和我做出來的東西不符合他的要求 他決定把這兩個網站都收回來做 第二個網站,他可以付我三千的成本費 而第一個網站,我之前已經拿了現金五千,請我把原始檔給他 我很生氣,告訴他,第一各案子,明明那時說好已定案的「開頭動畫+首頁版型」的平面 是一萬塊,但他現在只付五千,就伸手來要原始檔 如果他要把子頁拿回去做,那應該只是扣掉三千而已呀 我問他:你覺得每個設計師都應該這樣被你坑嗎? 隔天他回信罵我是「白目的小小女生」 並揚言我說他「坑人」,是「傷害個人名譽」的行為,要告我 等著接他的法律信函 我回信問他,難道他說我是「白目的小小女生」,就沒傷害個人名譽嗎 他竟回信說:「白目」的形容詞不算毀謗,不信我可以去問法官…-_- 還更改了原先訂的價碼,說什麼開頭動畫給別人做花三千,剩下子頁+視覺才是一萬 而由於現在要中途換人,我的東西也還沒全部完成,給我五千,很便宜我了 結果我問了一下那位幫忙做動畫的設計師,他說業主也還沒匯所謂的三千元動畫費給他 他們連價錢多少也沒談好就開始做了…當然也是沒打契約的…@@" 我本來是想,沒辦法,只能怪自已當初不簽約保障權益 現在只好認賠出場,就是原始檔不給他就好了 但是他一直寄信來,說要告我說他「坑人」是毀損個人名譽 還說要來我家,找我父母談,還要尋求法律途徑 (因為收現金五千那時,他就影印了我的身份證,知道我住哪) 我上網查了一下資料,大部分是說毀謗應符合公開的條件 但是他一直用很像「恐嚇」的語氣來信說要提告 我實在是很累,也不堪其擾,但也不想乖乖被欺負,連案子都被抽掉了,已談成的金額 也只付了一半,還要給他原始檔? 請教各位大大,他如果提告,站得住腳嗎? 拜託給我些好意見吧~@@" 如果他一直寄存證信函來,那我又該如何因應呢? 因為不太懂法律,他一直來信說要告,看得我真還滿緊張的…@@ 但又覺得,這是我的權益丫~不想這樣當白吃被耍著玩 PS. 我知道我錯了,真的不該不簽約就接案子,別再鞭我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18.158.92 sdtowmp3: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12/26 23:57

12/27 00:06, , 1F
我也沒專業知識能回答該怎麼辦,但忍不住想說...好精采唷~@@
12/27 00:06, 1F

12/27 00:49, , 2F
第 三三 章 恐嚇擄人勒贖罪
12/27 00:49, 2F

12/27 00:49, , 3F
第 346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
12/27 00:49, 3F

12/27 00:50, , 4F
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12/27 00:50, 4F

12/27 00:50, , 5F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12/27 00:50, 5F

12/27 00:52, , 6F
確認是自己現在狀況不好,略有恐慌症(害怕對方)
12/27 00:52, 6F

12/27 00:54, , 7F
錄音或蒐証,確定自己已受到精神恐嚇 (與上面對調)
12/27 00:54, 7F

12/27 09:02, , 8F
推法律知識!
12/27 09:02, 8F

12/27 17:54, , 9F
謝謝MadmaN提供的法律知識,以後接案我一定會好好充實自
12/27 17:54, 9F

12/27 17:57, , 10F
已的法律常識,免得這種被欺負又要飽受驚嚇的情形再發生!
12/27 17:57, 10F

12/28 13:21, , 11F
你先寄存證給他,他先不履約的
12/28 13:21, 11F

12/30 23:43, , 12F
推法律知識! ( ~"~ 似乎很多人都把學設計的當可以做白工的)
12/30 23:43, 12F
文章代碼(AID): #17Sdb9eN (s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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