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西斯版又在討論強暴的案件 幹
: 您這個想法並不是沒有付諸實行
: 加州之前在民意對於犯罪率節節高升的情形下
: 有一個Three Strikes Law.大意就跟你說的類似
: 對於三犯重大惡行者
: 抓進去再也不放出來
: (我不知道Supreme Court判違憲了沒)
: 但是有用嗎?
: 答案是沒有的
這裡不是很清楚說?為什麼沒有用?
我們一般人的想法,手痛砍手、頭痛砍頭,人死了就不會出來作怪,
這個作法的目的不是在避免三犯者繼續危害社會嗎?通通關起來不就可以達成?
其他的目的應該用其他適當的方法來完成,
就像買東西,應該是為了東西本身,而非贈品~
: 沒錯,今天把罪犯關在監獄一輩子
: 他們就的確沒有"再犯"的能力
: 但是您有沒有想過?
: 就是這個再犯的機率是多少?
: 10%?20%?還是50%?
: 就算是80%好了(這已經比最高的強姦犯再犯率還高出非常非常多了)
: 您為了這個機率把他關一輩子?
關於再犯機率,這邊有一個盲點存在!
我曾作過監獄毒品成癮的矯治,大家都知道毒品犯有九成以上的再犯機率,
可是我敢保證,我作過矯治的受刑人,不再犯的比例有95%以上,
重點來了,
保證多久?---一週 <-很明顯的,這是廢話!
再犯機率的研究,大多把時限定在半年~兩年,
就算今天一年再犯率為10%,那十年來看呢?
國中就有學過,有1~10號簽,抽十次,其中一次抽到一號的機會是多少?
來算算期望值吧..
這還不算犯罪黑數喔!
由現代婦女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兒福聯盟等民間團體所組成的台灣防暴聯
盟表示,台灣性侵害案件的犯罪黑數,比官方數字高出七到十倍。
當作他騙人,只有五倍好了..
10%的五倍,那再犯有多高??
我的算法是比較誇張,
但是不可否認,實際上的情況比書本上說的複雜多了~
這樣說好了,我作過對受刑人的調查,訪談、受刑人自陳,
針對初犯者,也就是第一次進監獄、被判刑、被關,紀錄上只有一件案子的,
只有10%以下的是堅持真的第一次犯案、只有這一次,
其他都是幹過好幾票,這次比較倒楣被抓到!
: 我不認為這樣是民主國家的做法
: 再者,您知道這些犯罪者他們也是有家屬的
: 您知道加州的三振法案造成了多少的社會問題嗎?
不知道。不然民主國家要怎麼做?
不是美國最民主了嗎?美國都這樣做了,我們不跟進哪裡是民主國家?
上面是諷刺的玩笑話,說真的,不然該怎麼作?
東西雖然爛,但至少能用,
沒有更有效處理再犯、核心犯罪者的方法前,這是最有效的方法了!
: 本來也許只需要關個5年的小罪
: 只因為累犯…
: 要關一輩子
: 這下加州法院外一天到晚有好多的被關家屬上訴陳情
: 只因為經濟頓失依靠
: 這些家庭的小孩,在沒有父母教養的情形下
: 會不會造成問題?我不知道
: 但是我知道的是
: 這樣的措施
: 只因為他們"可能"的犯行,甚至連犯意都還沒確定會形成的前提下
: 這樣的酷刑對於犯罪人的基本人權的傷害,累積的社會潛在成本
: 絕對是過於嚴苛的
對於這部份,你忘記考慮他家人因此受到刺激,
從此發憤向上,成為國家棟樑的可能性了~
如同你之前曾提到,未曾發生、甚至連意圖都沒有?怎麼去估計?
如果真的造成嚴重的社會成本,
我想考慮把有犯罪可能的全家人抓去一起關,相比於對累犯的優遇處置
是更容易且可能被執行的一種方法!
不然這樣說,累犯通常都是以犯罪維生,
讓他出去養小孩?怎麼養?繼續犯案喔?
轉業?更生?輔導?有這麼容易,他幹麼不做正經生意願意去作會被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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