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房東都要求要有工作才能租

看板rent-exp作者 (鍋貼饅頭與包子)時間2年前 (2022/02/18 00:12), 編輯推噓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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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be8bryant (kobe)》之銘言: : 我不大瞭解啦,我之前都在台北租第一次來新竹 : 台北都沒有要求房客一定要有正常穩定的工作 : 我的個性也不想說謊 就一直被打槍拒絕,連仲介也不要我 : 我實在覺得這個市場是屋主的市場,澳洲是2個星期簽一次約 要走房客隨時可走 : 台灣是一年的約,而且我也沒要求要看土地契約、我也不報稅 : 如果是仲介我也沒要求要看委任企約 : 況且有2個月的壓金,房東有保障了,房客沒繳錢也能提告 我就問你要不要借錢給陌生人, 然後他不還你錢你可以提告 你要不要攤上這麻煩事?? : 不知道台灣其它縣市是怎麼樣的,有人能分享嗎? : 人就是喜歡聽好聽話,才一大堆在分手離婚的。 就是只聽好聽的話, 啥證明都沒有才會被騙分手 要不到錢 2個月押金算啥? 冷氣冰箱洗衣機熱水器加一加都超過了吧 這些才家電, 還不包括建物和家具, 裝潢 兩個月有房價的1%嗎? 外國人長期租屋很多的需要就職或者就學證明 德國 德國「瘋狂房租」時代(上):房客搶屋大作戰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4/3052066 美國 與房東的諜對諜 沒信用紀錄沒擔保人的留學生該落腳何處 https://tinyurl.com/2p94htte 相對來講, 台灣的租屋徵信太容易, 只要講講好聽的話(?)就能順利租屋 台灣銀行開戶, 沒有地緣性, 不是薪轉戶也不隨便讓你開戶的 提告那麼沒效率的事, 幹嘛不事先篩選, 要事後提告拖N年咧? 這裡是台灣. 住宅租賃法源依據主要是租賃管理條例 規定 契約起碼要30天以上, 還有是住宅使用 商業店鋪不適用這個法律 未滿30日的是旅館民宿業的範疇, 規範的法律不一樣 台灣沒有土地契約(?)這種東西....可以看建物謄本, 房屋稅單之類的 你要不要看仲介證明, 和建物的文件是你的選擇, 確認房客有無付款能力, 對業主來講才是能賺錢的依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84.2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45114330.A.A16.html

02/18 15:45, 2年前 , 1F

02/18 18:02, 2年前 , 2F

02/18 18:03, 2年前 , 3F
是簽約了嗎? 還是只會貼圖,根本沒看內容??
02/18 18:03, 3F

02/18 19:33, 2年前 , 4F
出水桶了啊?
02/18 19:33, 4F

02/18 19:34, 2年前 , 5F
你什麼時候才學會看政府網站、而不是看民營機構網頁?
02/18 19:34, 5F

02/18 19:36, 2年前 , 6F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第11條
02/18 19:36, 6F

02/18 19:37, 2年前 , 7F
上面也沒有寫"簽約前"這三個字阿 XD
02/18 19:37, 7F

02/18 19:37, 2年前 , 8F
我要是房東,我簽約前也不會拿出來給你看,簽完再說
02/18 19:37, 8F

02/18 19:38, 2年前 , 9F
而且,那是定型化契約,我跟你簽非定型化契約的話
02/18 19:38, 9F

02/18 19:38, 2年前 , 10F
就什麼也管不著了
02/18 19:38, 10F

02/18 20:16, 2年前 , 11F
02/18 20:16, 11F
文章代碼(AID): #1Y3dFQeM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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