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合約尚未到,房東要求漲租or解約

看板rent-exp作者 (這就是幸運)時間2年前 (2021/06/18 08:38), 2年前編輯推噓-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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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qwe860603: 感謝您的回復,我第一次發問太緊張就附上了XD.. 06/17 14:53 : → qwe860603: 說是新手租客也算是,畢竟租了十年多都不是我在處理XD 06/17 14:54 : → ddavinci: 走到用法律來談這一步的話,租約期滿就不用想要續租了 06/17 15:19 : → ddavinci: ,先問問其他家人的意見吧 06/17 15:19 : → spmark: 不用想太多啦,雙方同意簽新約,就代表雙方同意舊約終止 06/17 22:51 : → spmark: 不會有舊約違約的問題啦 06/17 22:51 : → spmark: kimogi 不好的話就只能搬家了,但10年沒漲過,漲1000真的 06/17 22:52 : → spmark: 算很少了,一個套房都漲幾千了.... 06/17 22:52 : → Guyinkt: 果然板上房東還是幫房東說話,明明就是房東違約 06/18 00:41 : → Guyinkt: 然後一直說服原po吞下去 06/18 00:41 : → Antihsieh: 同樓上 06/18 01:09 那我就問你們一個問題 你是要幫原po解決問題 還是要幫原po製造問題 你的重點是原po目前的境遇、還是你的 kimogi? 躲在鍵盤後面出一張嘴很輕鬆 換作是你遇到,你會搬嗎? 一個已經住了十來年的地方,從來沒有調整過租金 家中還有長輩在 你們有把長輩的心情考慮進去嗎? 然後再來算算務實一點的好了 十來年從來沒有漲過租金,十年來的通膨、房市的上漲,你認為租金應該漲多少? 可能低於1000嗎? 搬家除了要搬家費以外,同樣條件的房子房租一個月要增加多少? 希望原po可以提供他所在的區域 我們來看看一樣條件的屋子,新租金要高到什麼程度 然後阿 現在是契約中,房東提出更改租賃條件的要求,這不叫做違約 違約的話就是直接改了,沒在問你要不要答應的 你可以拒絕,可以 kimogi 至上 可以說服原po不要屈服在你們所謂的"惡房東"的淫威下 但你們負責什麼?會負責原po搬家費用和往後增加的租金差額嗎? 別笑死人了 會負擔的話,我可以跟你們道歉 不會的話,那就不要不負責任的只會出一張嘴來害人 就我自己來看啦 住了十來年,現在才提出漲租1000元/月 已經是超級佛心的房東了 要是我我就趁機提出簽更長約的要求 還有那個催媽媽控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如此痛恨房東 但你不要有事沒事就再抹黑房東、整天把惡房東掛在嘴上 是不是要把房子免費供你使用才叫做好房東? 租賃就是一個生意 要不要做生意都是隨便你的 從來沒有人逼你 不爽不要住、抵制就好了,整天在那邊惡房東是怎樣? 怎不照照鏡子看看自己是怎樣的惡房客? : 推 ddavinci: 不是說服他吞啊,現在房東就是要漲租,當然可以原價住 06/18 01:56 : → ddavinci: 到租約完畢,但是之後呢?之後要住哪?他們家人有沒有 06/18 01:56 : → ddavinci: 想搬?現在市場上的行情跟漲價過後的租金落差如何?這 06/18 01:56 : → ddavinci: 些都不知道的情況,建議原po 跟房東硬槓法條,真的是最 06/18 01:56 : → ddavinci: 好的辦法嗎?那樓上幾位認為不該吞的話租約完畢之後呢 06/18 01:56 : → ddavinci: ?要讓原po 一家何去何從? 06/18 01:56 : → mimily0504: 這也不是說服, 自己可以去比較租金, 即使不算搬家費用 06/18 03:43 : → mimily0504: 租的到租金一樣, 條件相當, 才有辦法講價, 否則再爭也 06/18 03:45 : → mimily0504: 不過是9個月. 要好好住9年還是要爭9個月? 06/18 03:49 : → mimily0504: 我覺得好像朝三暮四一樣, 常常比較都不看整體, 只看到 06/18 03:51 : → mimily0504: 發言的是房東, 那你房客要硬不給漲也是一個選擇啦 06/18 03:51 : → mimily0504: 原PO要講一下, 幾房幾廳/幾坪/地區/租金給參考一下嗎? 06/18 03:56 : → mimily0504: 看看落後補漲有沒有道理啊? 06/18 03:57 : 推 abacada: 同9F 推本篇 06/18 07:48 : → spmark: 違約?現在是房東提出更新契約,沒有違約阿 06/18 08:21 : → spmark: 如果這樣認為是違約,拜託去告,讓法官洗你們臉就好 06/18 08:2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56.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23976694.A.E9C.html ※ 編輯: spmark (111.242.56.243 臺灣), 06/18/2021 08:39:30

06/18 11:51, 2年前 , 1F
kimochi
06/18 11:51, 1F

06/18 20:45, 2年前 , 2F
說kimochi才是好笑,這就是簡單的契約精神,是講法和契約
06/18 20:45, 2F

06/18 20:45, 2年前 , 3F
你是用kimochi簽約還是依照法律簽約?
06/18 20:45, 3F

06/18 21:07, 2年前 , 4F
加個字,“打算“違約,無論選項123沒簽新約前都是違約
06/18 21:07, 4F

06/18 22:34, 2年前 , 5F
同樓上,「租賃期間不得調漲租金」叫做「法律規定」,
06/18 22:34, 5F

06/18 22:34, 2年前 , 6F
原文的房東提出的方案 1、3 根本變項違法
06/18 22:34, 6F
契約精神?契約精神就是遵守契約 誰說契約不能重談?重談就是違約? 說到底,你們是要幫原po解決問題,還是幫他製造問題? 笑死 ※ 編輯: spmark (111.242.56.243 臺灣), 06/18/2021 23:15:24

06/19 23:08, 2年前 , 7F
笑死了嗎?
06/19 23:08, 7F
挖 崩潰了 ※ 編輯: spmark (111.242.54.231 臺灣), 06/20/2021 0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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