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客] 惡房客積欠八個月房租不肯搬離

看板rent-exp作者 (Z哥)時間5年前 (2019/05/29 19:58), 5年前編輯推噓7(7040)
留言47則, 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我想請問一下 最後版大事怎麼處理的..? 以及 各位都是怎麼處理這種狀況 發存證信函整個流程要走多久...? 如果我真的換鎖+清空房屋的話 "假設對方真的提告上法院" 這樣我會犯了那些法條..?法院會怎麼判決.. 最近親戚也遇到這種事,非常苦惱 柔性勸導,電話,簡訊完全都沒用 已經有點被逼得不得不做點實際行動了 房客沒提告那倒是沒事 目前想先知道最壞的情況會是怎樣.. 感謝各位先進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6.2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59131116.A.A7C.html ※ 編輯: pttzzzzz (150.117.26.207), 05/29/2019 19:59:15

05/29 21:34, 5年前 , 1F
爬文,沒十篇也有八篇吧
05/29 21:34, 1F

05/29 21:36, 5年前 , 2F
存證信只是起手式,訴訟整個流程跑完半年到一年不等
05/29 21:36, 2F

05/29 21:38, 5年前 , 3F
不會爬文,你問題的關鍵字"換鎖+清空房屋"拿去google
05/29 21:38, 3F

05/29 21:38, 5年前 , 4F
應該也有答案
05/29 21:38, 4F

05/29 22:57, 5年前 , 5F
走法律途徑,最少一年起跳。訴訟期間到結束你覺得房客會如
05/29 22:57, 5F

05/29 22:57, 5年前 , 6F
何「愛惜」你的房子?或者更誇張成為凶宅,或刑案現場等等
05/29 22:57, 6F

05/29 22:57, 5年前 , 7F
這類的。一間房子隨便都是大半輩子心血,我寧願快狠準處理
05/29 22:57, 7F

05/29 22:57, 5年前 , 8F
,也不可能抱著一顆可能讓你後悔莫及的不定時炸彈過日子。
05/29 22:57, 8F
我有稍微爬過文..想再確認一下 只是大部分文章都是說什麼走法律途徑.. 結果就類似lu0713先進說的,時間實在太久 所以特別來請問有沒有其他處理方法 以及最壞的情況是會被判怎樣 另外請問lu0713 您是怎麼處理法..直接換鎖,然後把他東西全部丟掉? ※ 編輯: pttzzzzz (150.117.26.207), 05/30/2019 02:04:33 另外...請教一下 有爬到一篇文章是這種處理方法 不知是否可行? 先去郵局寄催租及終止租約(租金未繳)的存證信函給房客 同時表明甚麼時間(年月日+時間)要更換鑰匙 屆時房客就無法進入 不管房客是否拒收或收不收得到 都已經達到意思通知的意思 時間一到 立刻打電話報警 說明有人侵入你出租的房間 你要告他"侵入住宅"罪 等警察一來 堅持你要告的是刑事的"侵入住宅"罪 而非民事的租約糾紛 這是因為 警察只管刑事案件 不管民事案件 只要這樣處理 大部分房客一聽不能進入 都會在期限到來那天賴在那 等你叫警察來 警察一來 百分之百房客都應該會滾的 ※ 編輯: pttzzzzz (150.117.26.207), 05/30/2019 02:38:38

05/30 02:39, 5年前 , 9F
感謝各位先進
05/30 02:39, 9F

05/30 09:00, 5年前 , 10F
房客欠租是民事,房東某些手法是刑事。但處理的細膩度和眉
05/30 09:00, 10F

05/30 09:00, 5年前 , 11F
角影嚮將來萬一真的上法院很大。想依法處理,就要承受房子
05/30 09:00, 11F

05/30 09:00, 5年前 , 12F
不知會變怎樣的風險。想強硬處理,就要有將來上法院的心理
05/30 09:00, 12F

05/30 09:00, 5年前 , 13F
準備。最省事的方法就是直接包個大紅包,恭送房客搬家。
05/30 09:00, 13F

05/30 09:05, 5年前 , 14F
存證信函不能證明什麼,警察也不會介入房屋糾紛。
05/30 09:05, 14F

05/30 12:33, 5年前 , 15F
你在想什麼? 有人說你要把你的不法預告紀載在"存證信"
05/30 12:33, 15F

05/30 12:34, 5年前 , 16F
上面嗎?
05/30 12:34, 16F

05/30 12:37, 5年前 , 17F
侵入住宅罪100%不可能受理, 一樣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
05/30 12:37, 17F
那如果我將換鎖拿掉呢? 我信函內容就表明請付清欠款以及終止合約 在終止合約後,對方不就是沒有房屋支配權了? 這樣行得通嗎? ※ 編輯: pttzzzzz (150.117.26.207), 05/30/2019 13:57:57

05/30 14:49, 5年前 , 18F
存證信函只是你個人主張,完全沒意義。
05/30 14:49, 18F
Lu0713大...我看您的處理方式好像是直接換鎖清空 不就犯了刑法306條 甚至還有竊盜、毀損罪 這太危險了阿,家人可禁不起拘役、坐牢阿 ※ 編輯: pttzzzzz (150.117.26.207), 05/30/2019 15:05:55

05/30 15:29, 5年前 , 19F
什麼都怕的話,就直接告一告就好了
05/30 15:29, 19F

05/30 15:29, 5年前 , 20F
如果連提告都做不到,不要當房東了,或是交給代管業者
05/30 15:29, 20F

05/30 16:01, 5年前 , 21F
所謂的眉角也要看人用,A房東用方法弄走甲房客,不見
05/30 16:01, 21F

05/30 16:01, 5年前 , 22F
得也適用你的房客
05/30 16:01, 22F

05/30 16:10, 5年前 , 23F
05/30 16:10, 23F

05/30 16:13, 5年前 , 24F
#1OTlylUa 板上真的討論過很多次了,有什麼顧慮也有
05/30 16:13, 24F

05/30 16:13, 5年前 , 25F
人回過了
05/30 16:13, 25F

05/30 16:14, 5年前 , 26F
樓上m大正解,不同房客有不同處理方式。但我請問你,你放
05/30 16:14, 26F

05/30 16:14, 5年前 , 27F
心把房子讓給一個跟你撕破臉上法院的房客住嗎?你就不擔心
05/30 16:14, 27F

05/30 16:14, 5年前 , 28F
一年半載後房子變廢墟嗎?
05/30 16:14, 28F

05/30 16:18, 5年前 , 29F
有 XD 我還在唸書時,我爸碰到的,後來搞到強執斷水
05/30 16:18, 29F

05/30 16:18, 5年前 , 30F
電才走,屋況收回來當然是不好,還好水電管線都正常
05/30 16:18, 30F

05/30 16:18, 5年前 , 31F
,垃圾清掉,重新粉刷還能租。
05/30 16:18, 31F

05/30 16:19, 5年前 , 32F
我家大概都比較死腦筋,沒想過包紅包送瘟神這種事。
05/30 16:19, 32F

05/30 16:24, 5年前 , 33F
以時間成本來講,包紅包,或言明欠租不收,限X月底搬
05/30 16:24, 33F

05/30 16:24, 5年前 , 34F
離,並請對方簽切結書是比較快的,但這也看房東談判
05/30 16:24, 34F

05/30 16:24, 5年前 , 35F
能力和警察里長願不願意攪和進去,切結有警察里長當
05/30 16:24, 35F

05/30 16:24, 5年前 , 36F
公證人比較不會被賴皮。
05/30 16:24, 36F

05/30 16:36, 5年前 , 37F
#1PjdsyVA 看新聞看眉角,版上很多,自己看,為什麼
05/30 16:36, 37F

05/30 16:36, 5年前 , 38F
有很多人說強制罪,入侵民宅,有些人可以處理,有些
05/30 16:36, 38F

05/30 16:36, 5年前 , 39F
被判刑。
05/30 16:36, 39F

05/30 16:37, 5年前 , 40F
沒這方面的天分,長痛不如短痛,花錢消災吧
05/30 16:37, 40F

05/30 16:47, 5年前 , 41F
今天你包了紅包請他走,下回就換他朋友上門來租房了。因為
05/30 16:47, 41F

05/30 16:47, 5年前 , 42F
這房子不用繳房租,要搬家還有紅包拿。
05/30 16:47, 42F

05/30 16:58, 5年前 , 43F
吃一塹,長一智。常收不到租金,趁早賣一賣,一定只
05/30 16:58, 43F

05/30 16:58, 5年前 , 44F
能租就給有立案登記的包租租吧。
05/30 16:58, 44F

05/30 17:32, 5年前 , 45F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用和黑道一樣的手段處理
05/30 17:32, 45F

05/30 17:32, 5年前 , 46F
跟無賴講什麼屁話阿,法律的根本是保障好人,不是保障垃圾
05/30 17:32, 46F

05/31 01:25, 5年前 , 47F
大大我直接寄信給你我的案例
05/31 01:25, 47F
文章代碼(AID): #1SxdFify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SxdFify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