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已是不定期租約 房東一直想拐我重簽約消失

看板rent-exp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8/22 12:19), 6年前編輯推噓7(1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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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ightheat (QQ)》之銘言: : 標題: [合約] 已是不定期租約 房東一直想拐我重簽約 : 時間: Mon Aug 21 14:57:01 2017 : : : 當初簽約是一年 一年之後房租續繳但無簽約 所以已轉為不定期租約 : : 前些日子房東打過來說要簽約然後暗示房租要漲 : : 我直接回說目前已是不定期租約 調漲不是你單方面說調就能調 : : 後來就開始軟硬皆施 說不重新簽約的話房子要收回 /不漲價再重新簽約 /以後想回市區找工作要收回自住之類 : : 反正過一陣子就會有不同的理由 : : : 目前我的想法是 : : 怎樣都不重簽 真要談來上法院談 讓法官來判斷你是不是真的要自住 : : 貪得無厭一直想漲價的房東真令人厭惡 : 出租人必須負舉證責任沒錯 不過....如果法官判斷房東真的要收回自住 你要賠的就多了 因為房東可以列舉一堆因為你賴著不走而產生的一堆費用(要有單據) 到時候就是你買單了 賭嗎? 屆時你只有一個月時間找房子、搬家 :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55F.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67.233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03298625.A.216.html : → noob9527: 挺想知道用自住當理由拿回 通常法院判決有沒有偏向哪方 08/21 17:17 : 噓 sichi: 不重簽可以啊 但你就是得滾 08/21 17:33 : → Brightheat: 滾你媽 呵呵 08/21 17:46 幫忙備份 想要嗆法律嗎? 那要先知道,網路是有法律責任的 這三個字有沒有犯法 去問法官 : → s425247: 某種程度來說你也算是奧房客 08/21 17:50 : → Brightheat: 喔是喔 那你就乖乖被漲房租 好房客 08/21 17:51 : → s425247: 又不是只有漲房租這個選項XD 是不會找其他房子嗎 仗著自 08/21 17:53 : → s425247: 己是不定期約就不想要重簽約 顆顆 08/21 17:53 : → Workforme: 我還滿同意四樓的 :) 08/21 17:54 : → Brightheat: 搬家費大概要花三萬 你出?說些風涼話 你是房東吧 呵 08/21 17:56 : → Brightheat: 呵 08/21 17:56 : → Brightheat: 難怪這版之前查不定期一堆錯誤訊息 08/21 17:57 搬家費,一直都是租屋族的成本 不然去買房子阿 版上有多少文章,大家因為租屋而不願意買太多家具 你了不起,買家具沒在怕的 等到要搬家的時候發現東西好多、搬家費好高,還拿出來說嘴? : 噓 s425247: 原來這個算風涼話~敢發文不能給人批評喔 搬家費三萬換 08/21 18:05 : → s425247: 個便宜的房子阿 還不是打平 08/21 18:05 : → s425247: 你不也貪小便宜不想搬? 08/21 18:06 : → Brightheat: 誰喜歡沒事被漲房租 你抖m? 08/21 18:08 沒有人喜歡阿 不過如果租金不符成本的話 那真的乾脆收回來自用算了 家人在外面租房子也是成本 假設租給你20k,家人在附近租23k,那真的不如收回來自住算了 對房東家人來說,每個月還可以省3k 但如果漲租到23k,就會有不同考量了 : 噓 Workforme: 你只是想討拍拍嘛 08/21 18:09 : 噓 midballgirl: 人家想漲 你不接受就搬阿 都已經是不定期了 又不是合 08/21 18:18 : → midballgirl: 約跑到一半突然要漲 08/21 18:18 : → Brightheat: 以上都喜歡每年被漲房租喜好搬家 厲害 我之後會再更新 08/21 18:33 : → Brightheat: 後續 房客當自強 08/21 18:33 : → midballgirl: 交易本來就要雙方都能接受 今天你無法接受 房子是別 08/21 18:54 : → midballgirl: 人的 那你就搬 自然會有能接受的人來承租 合情合理 08/21 18:54 : → Brightheat: 只要是自備整間房子家具的人 一定會很度爛一直漲房租 08/21 19:00 : → Brightheat: 的 吃定你搬家花費高只能吞下去 你們愛吞就不要在那扯 08/21 19:00 : → Brightheat: 後腿不想吞的人 08/21 19:00 : 推 skylin: 問題是,你已經轉不定期租約了啊大哥...好處是 不用綁約, 08/21 19:32 : → skylin: 或提前解約被扣押金。壞處是 房東如果不想租你,前一個月 08/21 19:32 : → skylin: 通知,你就得搬家 08/21 19:32 : 推 skylin: 你如果覺得住起來不錯 想長住,當初應該簽久一點合約,房 08/21 19:37 : → skylin: 東說再簽約也沒錯,租約本來就是雙方合意約定的事情,反 08/21 19:37 : → skylin: 而會比較有保障喔! 08/21 19:37 : 噓 Hermess: 所以你要求的是房東房子要一直給你住。不能漲價也不能請 08/21 20:55 : → Hermess: 你搬走? 08/21 20:55 : 噓 Hermess: 我很好奇你為什麼不願意續約。感覺是合約到期前你就不續 08/21 20:57 : → Hermess: 約故意想弄成不定期租約 08/21 20:57 : 噓 u87ck6: 房東沒有欠你,好嗎? 08/21 21:10 : → mimily0504: 房東不管讓契約變不定期, 處於弱勢地位, 自己也要檢討 08/21 21:25 : → mimily0504: 說兒女要成家, 家人要搬去住, 收回自用就好了. 先提漲 08/21 21:27 : → mimily0504: 租重簽....我們家不定期的房客還算好商量, 說不租, 雖 08/21 21:28 : → mimily0504: 不想搬還是搬了. 08/21 21:28 : 噓 porschegt4: 奧房客,要趕你走還不難嗎?只是好房東不想給你難看 08/21 22:29 : → porschegt4: 而已 08/21 22:29 : 噓 OGCOGCOGCOGC: 好兇喔 呵呵呵 08/21 22:36 : 噓 wbar: 不定期租約,得隨時終止。月租方式在一個月前通知就好。要 08/21 22:44 : → wbar: 符合土地法規定,房東就先收回自住即可。 08/21 22:44 : 噓 wbar: 房東依法終止租約後,若你不搬走就是侵權和不當得利,最後 08/21 22:47 : → wbar: 賠了夫人又折兵 08/21 22:47 : → erty: 你可以不重簽啊,房東一個月前叫你滾你就得滾 08/21 22:49 : → mimipink: 看回文態度真不敢恭維…… 08/21 22:51 : → sichi: 對於只有自己對的奧房客 不用多說甚麼啦 自己於法無據甚 08/21 23:23 : → sichi: 至打算違法也要賴著 根本不覺得自己有錯該檢討咧 08/21 23:23 : → sichi: 只要講得不合他的意 大家就都變成有錢人房東欸 真好真好 08/21 23:24 : → sichi: 那原po請問一下 我房子在哪 我怎麼不知道我有房子是房東? 08/21 23:25 : → sichi: 房東要不要自住 根本就沒違法 干你屁事 以為法官會鳥喔 08/21 23:26 : 噓 monkeyjoe: 搞不清楚狀況的房客耶,如果你不想被漲租金,你當初就 08/21 23:40 : → monkeyjoe: 簽長期的,這樣才可以保障你。你現在並不占理、不占法 08/21 23:41 : 推 tello: 房東想漲就漲有夠無恥的。。魚肉房客真是畜牲。支持原PO合 08/22 01:13 : → tello: 理續住。房東硬要你搬除非補貼搬家費用,不然法院見。 08/22 01:13 : → guani: 不定期就是任何一方前一個月告知就可終止合約。 08/22 03:40 : → guani: 告知不需經對方同意即生效。 08/22 03:41 : → s425247: 房東沒硬要他搬阿 是原po不想被漲價哈哈 08/22 05:38 : → s425247: 不過真的告上去費用不知道會不會比搬家費多呢? 08/22 05:41 : → adeadway: 房東沒主動談續約變成不定期就處弱勢了,請神容易送神難 08/22 07:40 : 推 siaojing: 垃圾房東真多,依法論法房客有理也能這樣嘴人,你們以為 08/22 08:41 : → siaojing: 房東想漲就漲喔?去跟法官說啊 08/22 08:41 : → s425247: 垃圾房客也很多 08/22 09:00 : → s425247: 不過房東都說不漲價重新簽約了 原Po也是不要 看來是故意 08/22 09:01 : → s425247: 弄成不定期約的吧顆顆 08/22 09:01 : → chiick: 這種推文態度真的是…畢竟房子也不是你的=_=;不可能你說了 08/22 09:36 : → chiick: 算啊… 08/22 09:36 : 噓 siaojing: 有點法治概念好嗎?不要都憑情感決定對錯,民事上契約決 08/22 10:52 : → siaojing: 定一切,既然是契約誰說可以單方面變更?除非有法定事由 08/22 10:52 : → siaojing: 比如說收回自住,不然就乖乖照契約去進行啊 08/22 10:53 這年頭阿,法律是喜歡白紙黑字的,因為處理起來最簡單 原po的態度基本就先吃虧了 上了法院後,對出租人的舉證就容易從寬認定了 要收回自住的證據還不簡單 XD 租房子有它的便利性、也有它的風險 不要只會享受它的便利,而不願承擔它的風險 不然就去買房子 == 昨天晚上去幫別人簽約,對方就要求續約要簽兩年(原本都是一年一簽) 這種才是聰明人,知道簽約對自己才有保障,才不用怕被漲房租 喜歡主張不定期約的權力的,就去吃吃苦頭吧 (那種時代產物的法律,還當作是寶啊? XD 我們已經到21世紀幾年了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03375541.A.965.html

08/22 14:30, , 1F
不定期的租賃本來就是偏向承租人的,你以為房東舉證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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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4:30, , 2F
自住容易嗎?當然真的要自住的是不難,因為真的事情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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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但多數是想漲租金,不答應就拿去租給別人,這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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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4:31, , 4F
沒那麼簡單呼攏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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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才搞不清楚狀況....XD 我文章的想法你好像看不懂,還是沒看? 房東何必便宜租個20k給別人,然後叫家人去租23k的?每個月賠3k,傻的嗎? 但若把租金漲到23k,就可以叫家人就近租個23k的物件,如此可省去房客搬家的麻煩 反正打平阿(即使租金一樣,房東也不一定願意這樣做,畢竟隱性成本很高) 那這樣看懂了沒? 不然請房客去找一個20k、條件不比這間屋子差的物件給房東的家人去租阿 請問這樣有沒有符合法定事由?有阿 請問房東是不是想漲租,是阿 根本不相衝突 房客不接受租金上漲,房東只好收回來自住啦 真的有這麼難懂嗎? 對了,房東要舉證要收回自住,非常容易,為什麼你會覺得很難? 要你證明你住在你家,你會覺得很難嗎? XD

08/22 14:43, , 5F
樓上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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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4:53, , 6F
老實說,房東要收回自住 根本不需要什麼困難的舉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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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4:53, , 7F
的房子要怎麼用,還要別人來認定?一樓住海邊? 房客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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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4:53, , 8F
搬家後,持續追蹤檢舉房東,但自己也已經搬了...沒啥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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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有腦袋清楚的人啊 房東收回自用後,有沒有變數?當然有阿 對房東來說,不管是親朋好友要用房子,基本上和租屋族性質很像啦 以後都會搬走的 你說親朋好友搬走後,房東能不能繼續出租?可以啊,為啥不行? 至於檢舉,房東不守法本來就可以檢舉(例如逃漏稅),和這件事情無關

08/22 15:37, , 9F
就是要別人(法官)來認定,如果房東房客有糾紛鬧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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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5:37, , 10F
的話,法律說不定期租賃房東要有法定事由才能收回,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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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5:37, , 11F
房東爽就可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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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很簡單啊,然後房客搬走了,該賠的也賠一賠,還要花搬家費,然後呢? 會比較開心嗎? 不要說我站在房東立場就欺負房客啦(我只是個管理人) 我自己也有租屋阿,租屋19年啦 我一直租屋就是怕萬一工作變動,被房子綁在一個地方就完蛋了 東西壞掉就叫房東來處理,也不用管要繳甚麼bala稅的,多輕鬆阿 要是遇到惡鄰居,拍拍屁股走人就好 租屋好處多啊~~~~ 但租屋的缺點是啥? 房東要把房子收回去用,不好意思你就是搬家 錢都給房東,而不是繳房貸成為自己的資產 不能照自己的喜好做裝潢(可跟房東談) 享受租屋的便利,不承擔租屋的風險,在我看來就是奧房客

08/22 16:39, , 12F
房東就是說要自住,不知道還有什麼舉證不易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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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些只是回應認為法律可以無敵保障房客的人 別忘了,法律也會保障守法的房東 ※ 編輯: spmark (114.36.1.136), 08/22/2017 17:44:14

08/22 17:35, , 13F
看起來以後租霸只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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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原po的案例,我只能說,那都是原po片面看到的、提供的資訊 誰知道房東是不是真的單純想漲租而已? 或是每次都摸摸鼻子、有苦自己吞下去,其實已經累積不少損失了? 分享一個過去自己的經驗 房東的小孩要從外國回來,要住三個月,所以要我搬家 房東的認知是短租不好找,而且他也不擔心以後小孩回國後房子會租不出去 而我的家具也不少,住好好的要我搬家,我也很懶很不願意 最後跟房東協調,我去找到可以短租幾個月的物件給他小孩住 那三個月我貼價差就好 房東答應啦,最後事情就解決啦 不想搬,就幫房東把問題解決掉阿,不然房東一定找他認為最輕鬆的方式處理問題 而倒楣的就是房客 ※ 編輯: spmark (114.36.1.136), 08/22/2017 17:53:58

08/22 18:36, , 14F
找了一些案例來看 很多房子的房東比較會有舉證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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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8:37, , 15F
其他只租單房單棟的 尤其非營業 基本上遷個戶籍就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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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2:02, , 16F
在實務審理上沒有那麼簡單好嗎...所謂舉證不是房東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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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2:03, , 17F
句我要拿回來自住就認為你舉證成功了,舉例來說,我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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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2:03, , 18F
去查房東本來住在哪,要收回自住,那現在住的房子如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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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2:04, , 19F
理,如果房東是在外面另外租房住,那有沒有去解約了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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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2:05, , 20F
的,當然也是有偷懶的只查戶籍有沒有遷入,那就看房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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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2:05, , 21F
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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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2:06, , 22F
然後所謂法律規定收回自住而不是收回自用,這兩個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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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2:06, , 23F
不是說房子是房東的就可以自己爽就收回來叫房客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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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2:07, , 24F
租賃契約是雙方一起簽的,原則上就沒有單方變更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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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2:07, , 25F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08/22 22:07, 25F
我哪時候說過舉證只要只是嘴巴講講而已? 要證明收回自用真的很簡單 我沒有必要在這邊說到你心服口服 我只是要告訴你 上法院,輸了,就是賠很大 而且完全是法官說了算 而你說的去查那些....呵呵.... 我只能說,你還是先把時間軸畫出來,再發言比較好 還有不要跟我講什麼自住自用差很多 既然你都敢拿出"實務"兩字了 你就該知道這兩個字在"這條法律"的實務上根本沒差 推文最後提到契約,那更是好處理 房東了不起就是違約,終止契約,房客就是滾蛋 你說怎麼可以違約?阿就賠你違約金阿.... 違約是不需要對方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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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拿回來並沒那麼難好嗎 花點腦跟時間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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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2:33, , 27F
動點腦掰個正當理由及必要性 再花時間跟你耗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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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2:33, , 28F
除非你要說那些專職房東有幾十棟出租的 那就另外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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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pmark (114.36.1.136), 08/22/2017 23:00:38

08/23 00:00, , 29F
我就在實務界是有什麼好不敢說的,我只問你,你說要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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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00:01, , 30F
契約,你就沒有法定事由是要如何終止?你以為跟房客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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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00:02, , 31F
終止,就生法律上終止契約效力嗎?房客不搬,你是不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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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00:02, , 32F
去法院告他然後強制執行?問題是你沒有法定事由去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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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6 則推文
還有 7 段內文
08/23 22:53, , 79F
你說沒有偏承租人,簡單回你,你看租賃契約變成不定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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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2:54, , 80F
後,雙方終止契約的規定有沒有不一樣就可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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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3:58, , 81F
其實我有點搞混了,所以上面現在意思是說,如果我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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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3:58, , 82F
客,租約到期後,房東不想續租我要收回,不論什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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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3:58, , 83F
,我也可以主張 房東不能強迫我搬嗎?即使沒有再簽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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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3:58, , 84F
約?因為我已經撐過一年直接轉不定期契約,我就可以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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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3:58, , 85F
續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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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0:01, , 86F
要有特定的法定事由房東才能要你搬走,不然就是照之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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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0:01, , 87F
租賃條件繼續走下去(也就是該你付的租金你少不掉),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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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0:02, , 88F
租賃的存續期間變成不定期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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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0:02, , 89F
這樣對房東是蠻嚴苛的沒錯,但就如上面所說,立法目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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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0:03, , 90F
是在偏坦承租人,嚴格來說民法整個租賃契約的規定都是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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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承租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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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7:25, , 92F
了解,也就是說,即使房東有說租約到期不租我,但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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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 07:25, , 93F
我不想搬,只要撐過一年 自動轉成不定期,房東就無權力
08/24 07:25, 93F

08/24 07:25, , 94F
要我走,要想要回房子,就隨他自己去打官司,對嗎?
08/24 07:25, 94F
租約到期前,只要房東有表示租約到期後不再租給你、要你搬離 你就要搬 硬著頭皮不簽約、硬匯款,是沒用的 打官司100%輸,制式合約裡面通常有延遲交屋的罰則 自己翻開來看看 輕一點的賠賠錢就算了 慘一點的....呵呵

08/24 09:21, , 95F
倒也不是,第一,定期租賃不是到期一定會轉成不定期租
08/24 09:21, 95F

08/24 09:21, , 96F
賃,有條件限制,但我在這說等於是教房東,跟我立場不合
08/24 09:21, 96F

08/24 09:21, , 97F
,所以我就不說了;第二,即便你們不是不定期租賃,租
08/24 09:21, 97F

08/24 09:21, , 98F
約到期房東要你搬,你也可以耍懶不搬,房東一樣要去法院
08/24 09:21, 98F

08/24 09:21, , 99F
告你才能要你搬,簡單來說,法律規定有人不遵守還是要靠
08/24 09:21, 99F

08/24 09:21, , 100F
法院解決
08/24 09:21, 100F
不想教壞房東,但也不要教壞房客 這年頭多的是濫用法律的垃圾人 請不要再製造更多的垃圾人了 ※ 編輯: spmark (220.136.16.191), 08/24/2017 11:39:01

08/24 12:39, , 101F
和你說啦 光要跑一堆法院就可以嚇跑一堆以為房客好欺
08/24 12:39, 101F

08/24 12:39, , 102F
負的房東啦 比如我現在就沒事了 呵呵
08/24 12:39, 102F
不要因為欺負了一個好欺負的人就在那邊洋洋得意 哪天你遇到了能治你的房東,你就知道後悔兩個字怎麼寫了 讓我想到了不久前的那個小模新聞 一堆人在梁姓小模發言謾罵,以為沒關係,罵得很爽,洋洋得意 最後呢?發現有可能被告,開始刪留言,號稱FB最大逃難潮 哈哈 這種人就是欠教訓而已,沒被教訓之前都以為自己做的是對的

08/24 12:48, , 103F
立場偏頗一方,只會教導錯誤的答案,社會上有好房東 也
08/24 12:48, 103F

08/24 12:48, , 104F
有爛房東 張X晶,有好房客 也有凹房客 租霸。想長住得
08/24 12:48, 104F

08/24 12:48, , 105F
安心,最正確的是要簽立房租合約,才能保障雙方
08/24 12:48, 105F
我的立場很簡單,就是雙方用良善的態度去談條件、簽合約 只有是非,不會偏向房東或房客,不會聽信片面之詞 像這種不簽約的,就是惡房客,房東就是想辦法處理就對了 走法院是最沒效率的方法 真的要方法,多得是 良善客氣的態度,是留給好房客的,對於惡房客,絕對不需要客氣 就好像人權是留給人用的,對於犯罪者,講啥TM的人權? ※ 編輯: spmark (220.136.16.191), 08/24/2017 13: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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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啦,你們講的也沒錯,房客也是很多垃圾的,我這樣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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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也偏頗,大概我被原文影響的,認為這件是房東想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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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租,總之,事先儘可能把將來會遇到的問題在租約中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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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了就比較沒問題,跑法院也比較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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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55年台上第276號判例,這是契約上的預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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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想租,留下文字通知,像簡訊之類,舉證比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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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你好像多佛多善良一樣 笑死 房價一直跌房子一直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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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漲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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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請問一下你住在哪區?住幾年了 我們來看看這段期間房價是怎麼變化的 按照你的邏輯,房價上漲的時候,你房東應該要把房租調漲阿,是吧? 租金關房價屁事?租金關房子老舊屁事?市場機制懂不懂? 而且最近不知道什麼稅增加了,房東成本提高,想漲價是合情合理的 說個最難聽的啦....房東要用啥理由漲價,關你屁事啊? 你只有要不要接受的問題而已 不爽你就不要租,搬走,用更便宜的租金去租更大更新的房子 讓房東自己去用那個又破又舊又自以為很有價值的老房子阿 這樣不是很棒嗎? 講那麼多,你做了啥?還不是賴在現在的地方不想搬 因為你心底知道搬走根本不划算阿,哈哈 在我看來,你這樣的行為,就是想辦法佔房東便宜而已 我在零售業阿,看過一種很討厭的人 不想花錢買高級貨,選擇買便宜貨,然後在那邊靠北便宜貨多爛多爛多爛 應該要像高級貨一樣品質才對 不然就是說好市多的什麼東西才賣多少錢而已 不然就是說別家店才賣多少錢而已 不爽不要買阿,去好市多買阿,去別人家買阿 是有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在我們這邊買嗎? 通常社會大眾把這種人稱為奧客 ※ 編輯: spmark (220.136.16.191), 08/24/2017 16:30:18
文章代碼(AID): #1Pcx2rbb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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