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套房訪客數超過6次多收錢

看板rent-exp作者 (YOUTTU)時間7年前 (2017/03/14 09:48), 7年前編輯推噓14(15139)
留言55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當初承租套房契約內(電不包其餘皆包), 直到最近處理的研究題型,需要友人相助, 因為兩人下班都在九點後就約在我承租套房內, 結束時都接近半夜12~1點,友人就直接在我這過夜, 因為有管理員,出入要登記,一個月約12天左右。 房東發現時有口頭告知,訪客數3~8次內五百、8次以上加收一千 因為第一次承租套房,當下也沒反駁,只覺得不怎麼合理 直到最近租約到期,被告知一個月要加扣一千元費用 就重押金兩個月中扣除。 當下趕時間就想說賠錢了事吧,畢竟洗手如廁之類有用到水 不是要討回,只是想知道這樣算合理嗎 合約書並沒有明載房客次數、多住一人會加收相關規定.. 口頭需理會嗎? 還是各個房東皆如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4.21.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89456092.A.02B.html ※ 編輯: foryoutt (182.234.21.91), 03/14/2017 09:51:23

03/14 09:50, , 1F
不合理但是如果多一個人住一整個月,房東可要求增收
03/14 09:50, 1F

03/14 09:50, , 2F
水電費用,如果單單進出,我覺得完全不合理。
03/14 09:50, 2F

03/14 10:19, , 3F
使用者付費,但感覺有點貴,可能嚇阻不要帶人去住吧...類
03/14 10:19, 3F

03/14 10:19, , 4F
似停車一天一千元的概念
03/14 10:19, 4F

03/14 10:37, , 5F
有經常過夜的話,覺得合理。但應該寫在合約裡
03/14 10:37, 5F

03/14 11:54, , 6F
不合理 可是你自己要接受怪誰?
03/14 11:54, 6F

03/14 13:52, , 7F
雙方同意就好了,合理
03/14 13:52, 7F

03/14 13:53, , 8F
你朋友去睡旅館的話,一個晚上幾百塊也跑不掉
03/14 13:53, 8F

03/14 14:23, , 9F
一開始沒約定的話 可討論 畢竟他不是長住 作息跟你也一
03/14 14:23, 9F

03/14 14:25, , 10F
樣 並不像一般多住一個人的情形 費用多少就雙方合意
03/14 14:25, 10F

03/14 14:25, , 11F
確實出去睡會花更多 但他也能回家睡 對吧
03/14 14:25, 11F

03/14 14:26, , 12F
以我個人來看 多了 沒必要特意增要費用
03/14 14:26, 12F

03/14 15:29, , 13F
QK概念?
03/14 15:29, 13F

03/14 18:32, , 14F
依法不合理,租約成立時候,房客擁有房間的使用權,
03/14 18:32, 14F

03/14 18:32, , 15F
如何使用承租人的權利。
03/14 18:32, 15F

03/14 18:32, , 16F
除非營利或者轉租行為。他才能有增收的權益。
03/14 18:32, 16F

03/14 18:32, , 17F
既然此份合約沒有記載表明,那也沒有增收之權益。
03/14 18:32, 17F

03/14 18:32, , 18F
如果有適用於民法153條。
03/14 18:32, 18F

03/14 18:32, , 19F
還有不要拿旅館,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在比較一個入住有
03/14 18:32, 19F

03/14 18:32, , 20F
金錢收益,一個是沒有怎麼有辦法這樣牽扯。
03/14 18:32, 20F

03/14 18:32, , 21F
可能嚇阻不要帶人去住吧...+1 替其它女房客著想,想
03/14 18:32, 21F

03/14 18:32, , 22F
單純點
03/14 18:32, 22F

03/14 19:25, , 23F
我覺得還不錯啊,有來才收費,有些情侶不會每天黏緊緊,
03/14 19:25, 23F

03/14 19:25, , 24F
就蠻方便的
03/14 19:25, 24F

03/14 21:25, , 25F
https://tinyurl.com/zogo4st 來12次,扣1000元, 一次
03/14 21:25, 25F

03/14 21:27, , 26F
收80元雜資費, 不然不要留宿, 或是租不包其他費用的
03/14 21:27, 26F

03/14 21:27, , 27F
旅館也一樣不能夾帶人進去喔
03/14 21:27, 27F

03/14 21:32, , 28F
覺得不合理,承租期間本來就房客權益,還好我們這邊情侶一起
03/14 21:32, 28F

03/14 21:32, , 29F
住,帶朋友來都沒關係,不要干擾到其他房客就行
03/14 21:32, 29F

03/14 23:45, , 30F
某I'd那是因為他當初有口頭承諾一人入住好嗎。。。。
03/14 23:45, 30F

03/14 23:45, , 31F
口頭也算契約
03/14 23:45, 31F

03/14 23:46, , 32F
這完全是要看當初的契約簽訂,跟旅館一點也不一樣好
03/14 23:46, 32F

03/14 23:46, , 33F
嗎?請散播正確觀念。。
03/14 23:46, 33F

03/15 00:52, , 34F
旅館有分人數的房型,多帶人就是多付, 租屋契約一個人
03/15 00:52, 34F

03/15 00:53, , 35F
簽約, 包你雜費,但沒簽約的訪客雜費可就不包了.
03/15 00:53, 35F

03/15 00:54, , 36F
散播正確觀念, 使用者付費啊
03/15 00:54, 36F

03/15 01:58, , 37F
我講述的是合約範圍跟你提的根本事件完全不一樣
03/15 01:58, 37F

03/15 02:01, , 38F
原po並無在合約內有告知好嗎?請不要那不一樣的東西
03/15 02:01, 38F

03/15 02:01, , 39F
相較好嗎?不同的東西也適用不同法條。
03/15 02:01, 39F

03/15 04:42, , 40F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權利全部 或一
03/15 04:42, 40F

03/15 04:42, , 41F
部分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
03/15 04:42, 41F

03/15 04:43, , 42F
屋" 大部分的租屋都會有這條.
03/15 04:43, 42F

03/15 04:47, , 43F
訪客也可以選擇不過夜, 留宿1/3個月以上還不算出借嗎?
03/15 04:47, 43F

03/15 04:50, , 44F
你強調金前收益和房屋的使用, 但是包雜費的對象是
03/15 04:50, 44F

03/15 04:50, , 45F
簽約的房客並不是房客的朋友, 來訪次數偏高且留宿,
03/15 04:50, 45F

03/15 04:51, , 46F
房東為什麼不能收取費用?
03/15 04:51, 46F

03/15 08:24, , 47F
房客有使用權利,既然這個合約沒有寫到,房東本就不
03/15 08:24, 47F

03/15 08:24, , 48F
可限制,如有提到,你的案例是該女已保證一人入住,
03/15 08:24, 48F

03/15 08:24, , 49F
這位原po完全不一樣,拜託你看清楚。
03/15 08:24, 49F

03/15 08:46, , 50F
按照原po轉述請你按照水費收價,並且每天去計算,然
03/15 08:46, 50F

03/15 08:46, , 51F
後在把合約翻出來。而且你也自己說了大部分,就單單
03/15 08:46, 51F

03/15 08:46, , 52F
針對該情況,依法律,我也不懂你扯旅館用意。
03/15 08:46, 52F

03/16 12:52, , 53F
紅明顯,看起來加收費用並沒有雙方同意 XD
03/16 12:52, 53F

03/16 12:54, , 54F
推回來 :p 這樣就不應該扣錢....
03/16 12:54, 54F

03/16 22:36, , 55F
合理阿
03/16 22:36, 55F
文章代碼(AID): #1OnqlS0h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OnqlS0h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