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九月租屋要付5.6.7月房租合理嗎?

看板rent-exp作者 (紅綃)時間9年前 (2015/04/06 19:18),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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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gueKnight ()》之銘言: : 最近跟朋友找到一間價錢跟環境還不錯的 : 但是房東堅持要付5.6.7.8月的房租,說是空屋放著就是一種成本 : 還說很快就會被租走,跟家人說了也覺得不太高興 : 因為是第一次租房 想請問這樣算合理嗎? 這沒有合不合理啊, 就是雙方想要的條件不同。 以房東的立場,他覺得可以找到願意五月就承租的人, 他就可以從五月開始收租, 租給你只能從九月開始收,少賺四個月。 那不如不租你,除非你能平衡他的損失。 你的立場當然就是沒住為什麼要付錢? 要不你就是再找別間房東可以接受你要求的 要不就是你付錢租這間, 再或者你七八月再找吧。 如果到時候這間還沒租出去你可以再租囉。 話說房子不用這麼早找吧,變數太多了。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45.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28319096.A.D84.html

04/07 11:38, , 1F
以我的經驗 真的沒有一個房東會等4個月的啦 房子空著就是空著
04/07 11:3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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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個月就是少租一個月了 更別說到時如果你臨時有事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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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更該哭..但老實說 這樣的人很多 也許他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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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可能就是工作發生異動之類的 所以房東通常都只看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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