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九月租屋要付5.6.7月房租合理嗎?
※ 引述《RogueKnight ()》之銘言:
: 最近跟朋友找到一間價錢跟環境還不錯的
: 但是房東堅持要付5.6.7.8月的房租,說是空屋放著就是一種成本
: 還說很快就會被租走,跟家人說了也覺得不太高興
: 因為是第一次租房 想請問這樣算合理嗎?
這沒有合不合理啊,
就是雙方想要的條件不同。
以房東的立場,他覺得可以找到願意五月就承租的人,
他就可以從五月開始收租,
租給你只能從九月開始收,少賺四個月。
那不如不租你,除非你能平衡他的損失。
你的立場當然就是沒住為什麼要付錢?
要不你就是再找別間房東可以接受你要求的
要不就是你付錢租這間,
再或者你七八月再找吧。
如果到時候這間還沒租出去你可以再租囉。
話說房子不用這麼早找吧,變數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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