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房東解約該給房客多少呢?

看板rent-exp作者 (桂冠)時間11年前 (2012/10/12 01:21), 編輯推噓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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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有一間房子本來是出租 最近我想搬進去住o.o我不想在外面租房子了= = ...我寧可把房租給我媽...至少給自己家人貴便宜沒感覺 (住自己的家裡比較舒服>.<租別人的房子我始終打不起勁來打掃整理布置) 但是我媽媽今年五月才剛簽約打兩年合約 我是希望明年五六月左右請房客...搬家:P >///< 我除了賠他定金之外,我需要額外給他遷居費嗎?(合約上沒寫) 其實當地行情可以租到25000。我媽只有租他20000 (台北士林區) 因此訂金兩個月只有40000 我是感覺40000就請他搬走,頗便宜。如果他賴著不走怎麼辦o.o 台北士林這一帶,有沒有習慣要額外給搬家費的呢?(契約外) 我是想意思意思多給他五千。會不會太多或太少。 畢竟算是不錯的房客 (雖然房租常常遲交= =,造成我不小的困擾,每個月我都要先借我媽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02.91 ※ 編輯: kuogary1 來自: 123.204.102.91 (10/12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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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特別約定一般違約金是一個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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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只要給他20000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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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租約,租約沒寫就會變成用談的或實際計算房客損失(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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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包含搬遷費用,不一定只有二萬)。事實上,房客若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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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住到期滿,房東能做的事情還挺有限的,不是拿錢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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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人的。建議提早跟房客好好談,這樣才會是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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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所收押金屬於履約擔保的違約金性質,則按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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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違約金應是四萬,而非二萬(但如別有約定,從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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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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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覺得4萬便宜還要另+5000喔? 那算很有誠意了,不過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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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講比較好,一般不是店家有裝潢的話,2個月押金(是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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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定金、訂金都是指押金吧?)都很夠了。 契約沒解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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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住滿也是可以,自己斟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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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是你想給多少搬 而是他不搬 你也不能趕他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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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Tm0ASZ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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