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提前搬走遇到的問題

看板rent-exp作者 (未知的以後)時間12年前 (2012/02/17 00:29), 編輯推噓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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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租的地方因為種種因素而想提前搬走 可是因為當初雙方並無約定違約金的部份 若房東要扣押金的話,我可以拒絕他嗎?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     租賃房屋誠心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     張任何權利,如不即時遷讓交還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     方請求按照租金五倍之違約金至遷讓完了之日止,乙方及     連帶保證人兩方,決無異議。  【這一條應該適用租約期滿,不適用中途解約…】 第七條: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離他處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租金     償還、遷移費及其他任何名目之權利金,而應無條件將該     房屋照原狀還甲方,乙方不得異議。 【有疑問的是,任何名目之權利金,有包含押金嗎?】 第十二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致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賠      償損害,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用,均      應由乙方負責貼償。 【所以是房東說要扣就扣嗎?】 第十九條: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      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_個月租金,乙方決無異      議。2.租賃期間內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 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當初二份契約均未載明賠償租金,雙方也無口頭約定,我能依此  拒絕房東扣我押金嗎?】 附註條款:租金含水電,視情況酌收電費。 【事實上是,房東說使用者付費,結果還是支付了全額水電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0.122.134

02/17 09:24, , 1F
沒寫幾個月就不代表就不用賠
02/17 09:24, 1F

02/17 11:19, , 2F
那所以房東附註條款那項沒有算違約嗎?
02/17 11:19, 2F

02/17 13:30, , 3F
押金=保證金,保證履行合約之金。未依約住滿,也算違約
02/17 13:30, 3F

02/17 13:30, , 4F
違約,就是可以扣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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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5:40, , 5F
沒寫不就是扣全部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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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這樣,還以為沒寫就是可以不用扣的意思。 看來只能踩硬一點,看他要自己要求修改契約,還是要被告竊占國土了。 ※ 編輯: cover1982 來自: 223.140.70.106 (02/17 16:16)

02/17 16:56, , 6F
呵呵你慢慢跟房動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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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57,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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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7:31, , 8F
根本就是來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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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7:32, , 9F
你要不要看到攤販亂擺就檢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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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7:35, , 10F
不想繼續租想搬就是扣押金 有種就把種種因素打出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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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7:36, , 11F
沒好處時就想當正義魔人...
02/17 17:36, 11F
你們誤會了,是我租了騎樓,但房東不讓我把攤子放騎樓 結果警察來開單,說房東租給我,我就有使用權 馬路是國家的,如如再一直不把攤子放騎樓的話,要控告他竊占國土 我之所以不想打的那麼明白是因為房東他會看 PS.其實他只是二房東 ※ 編輯: cover1982 來自: 223.140.70.106 (02/17 18:10)

02/17 18:51, , 12F
害我噓那麼多次 麻煩以後po文清楚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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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8:52, , 13F
好啦 先看租屋前怎麼商量的 沒提到的話算你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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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8:54, , 14F
因為租屋經驗版我想很難有人有租貸騎樓的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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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8:55, , 15F
一般來講 非房東因素的話 你的押金是拿不回來的
02/17 18:55, 15F
其實這個房東不合理的刁難有很多,只是不想講太白,怕他看到又要來吵架了 之前房東是有說,我若想提前搬走可以跟他說一聲,再來修改契約 我跟他說了,他又說要回去想一下怎麼扣押金 還補了一句,「怎樣,你終於受不了了嗎?」 我才會上來問看看,能不能有不被扣押金的方法 很抱歉我沒講清楚,讓大家誤解了 ※ 編輯: cover1982 來自: 223.140.70.106 (02/17 19:05)

02/17 23:14, , 16F
騎樓為什麼是竊占國土?有些建物的騎樓設計是依建築法規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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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23:15, , 17F
也就是說那私有財產但不得為據為己用,不代表那是國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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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23:16, , 18F
如果你所說的騎樓確為我所言的合法建物,那房東不讓你擺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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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23:17, , 19F
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02/17 23:17, 19F
竊占國土指的是馬路,不是騎樓 我向房東租騎樓擺攤,但房東卻要求我把攤子推出去馬路上,不要放在騎樓 結果就被警察開單,警察說房東租騎樓給我,我就有使用權, 不可以拒絕我把攤子放在騎樓上,而要求我把攤子放在馬路上(其實是停車格) 馬路是國家的,他這樣收租金卻用國家的地是竊占國土。 這是竊占國土這句話的由來。 ※ 編輯: cover1982 來自: 223.140.38.96 (02/17 23:38) 我想我打仔細點好了 在上面說的「看來只能踩硬一點,看他要自己要求修改契約,還是要被告竊占國土了。」 踩硬一點的意思是說,我就不理他把攤子放在騎樓上,讓他受不了再次提出修改契約。 還是要被告竊占國土,是警察說房東這樣是違法,再這樣要告他竊占國土,違法出租。 (我也不了解這是要由誰提告、怎麼告,是警察這樣說給我聽的,我才會寫這句話) (不是我想要對房東提告) ※ 編輯: cover1982 來自: 223.140.38.96 (02/18 00:14)

02/18 18:15, , 20F
其實,騎樓擺攤也是會開單的,只是看警察管不管而已!
02/18 18:15, 20F
謝謝各位的解答,這件事情已經解決了。 房東自己提出不扣押金,要我儘快搬走。 再是感謝各位的回覆。 ※ 編輯: cover1982 來自: 223.141.66.162 (02/22 17:21)
文章代碼(AID): #1FFIxhrQ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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