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提前搬走遇到的問題
現在租的地方因為種種因素而想提前搬走
可是因為當初雙方並無約定違約金的部份
若房東要扣押金的話,我可以拒絕他嗎?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
租賃房屋誠心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
張任何權利,如不即時遷讓交還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
方請求按照租金五倍之違約金至遷讓完了之日止,乙方及
連帶保證人兩方,決無異議。
【這一條應該適用租約期滿,不適用中途解約…】
第七條: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離他處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租金
償還、遷移費及其他任何名目之權利金,而應無條件將該
房屋照原狀還甲方,乙方不得異議。
【有疑問的是,任何名目之權利金,有包含押金嗎?】
第十二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致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賠
償損害,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用,均
應由乙方負責貼償。
【所以是房東說要扣就扣嗎?】
第十九條: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
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_個月租金,乙方決無異
議。2.租賃期間內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
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當初二份契約均未載明賠償租金,雙方也無口頭約定,我能依此
拒絕房東扣我押金嗎?】
附註條款:租金含水電,視情況酌收電費。
【事實上是,房東說使用者付費,結果還是支付了全額水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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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3.140.122.134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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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這樣,還以為沒寫就是可以不用扣的意思。
看來只能踩硬一點,看他要自己要求修改契約,還是要被告竊占國土了。
※ 編輯: cover1982 來自: 223.140.70.106 (02/1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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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誤會了,是我租了騎樓,但房東不讓我把攤子放騎樓
結果警察來開單,說房東租給我,我就有使用權
馬路是國家的,如如再一直不把攤子放騎樓的話,要控告他竊占國土
我之所以不想打的那麼明白是因為房東他會看
PS.其實他只是二房東
※ 編輯: cover1982 來自: 223.140.70.106 (02/17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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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房東不合理的刁難有很多,只是不想講太白,怕他看到又要來吵架了
之前房東是有說,我若想提前搬走可以跟他說一聲,再來修改契約
我跟他說了,他又說要回去想一下怎麼扣押金
還補了一句,「怎樣,你終於受不了了嗎?」
我才會上來問看看,能不能有不被扣押金的方法
很抱歉我沒講清楚,讓大家誤解了
※ 編輯: cover1982 來自: 223.140.70.106 (02/17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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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占國土指的是馬路,不是騎樓
我向房東租騎樓擺攤,但房東卻要求我把攤子推出去馬路上,不要放在騎樓
結果就被警察開單,警察說房東租騎樓給我,我就有使用權,
不可以拒絕我把攤子放在騎樓上,而要求我把攤子放在馬路上(其實是停車格)
馬路是國家的,他這樣收租金卻用國家的地是竊占國土。
這是竊占國土這句話的由來。
※ 編輯: cover1982 來自: 223.140.38.96 (02/17 23:38)
我想我打仔細點好了
在上面說的「看來只能踩硬一點,看他要自己要求修改契約,還是要被告竊占國土了。」
踩硬一點的意思是說,我就不理他把攤子放在騎樓上,讓他受不了再次提出修改契約。
還是要被告竊占國土,是警察說房東這樣是違法,再這樣要告他竊占國土,違法出租。
(我也不了解這是要由誰提告、怎麼告,是警察這樣說給我聽的,我才會寫這句話)
(不是我想要對房東提告)
※ 編輯: cover1982 來自: 223.140.38.96 (02/18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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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的解答,這件事情已經解決了。
房東自己提出不扣押金,要我儘快搬走。
再是感謝各位的回覆。
※ 編輯: cover1982 來自: 223.141.66.162 (02/22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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