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電費問題(我是房東)
租屋的市場是受制房價 雖然到處都可租到房子
若要通勤便利 生活機能方便 又是台北市中心的精華地段
幾乎是上班族與學生想住的地方(一因是人口多)
坐落在此地段的套房 租金自然不會便宜(大家喜歡的地段 房價不便宜)
地狹人綢之故 且因通勤便利 因應而生就是套房了
其實也有許多獨戶二房兩廳 或三房兩廳出租
可是相對坪數較大 卻要付出2~3萬的房租 這就不是一般人願意選擇的
本來一間獨戶公寓 也可讓三個房客自理 但會生出一堆問題來(電費浴廁問題)
什麼樣的管理都不難 可管理人最困難 所以套房剛好滿足地狹人綢的區住問題
如果能忍受漫長的通勤時間 當然可選擇北縣的獨戶公寓(17坪獨戶才$6500)
如果能忍受室友干擾 無法精算的電費 與共用浴廁 可選擇雅房(有包電$4500)
租屋市場的選擇很多 絕對有會電費比照台電的 但賠錢的生意肯定沒人做
要房東去耗資百萬去整修 收取4500元的套房 不如當公寓出租整層
咖啡從35漲到40 可是業主就是要賣40元 我除了不喝以外 能怎麼辦?
(我能說當時你賣35 業主本來就應該無條件吸收原料上漲的部份
怎能夠事後把原料上漲的部份轉嫁到消費者呢?
35元應該已經包含很多成本了...
業主聽了我的勸說後 他會去調到35元嗎?)
電費對應在房租上,電費若1月要花500元,房租要1萬元...
電費佔整體比例是4.7%,那個房租幾乎是分母(500除以10500)
若電費無法忍受,房租應該更無法忍受!
電費若算實際差額,使用110度依台電計費是2.1(台電收取$231)
房東以1度3元計 實際差額是$99(330-231) 佔整體0.9%(分母以10500算)
房東以1度4元計 實際差額是$209(440-231) 佔整體2%
房東以1度5元計 實際差額是$320(550-231) 佔整體3%
有時候 為尋找電費合理計算,卻要多付出1月2000元的通勤費,
相較為320元的計較,有時候只是奇摩子的問題而已
若以差額佔整體的比重,有的房客真的是不在乎
若是真的很在乎的,就會先設法去壓低租金,租金會視為第一階
自然往郊區地方找尋 會找到租金便宜的公寓 電費依獨戶計算
但是 電費不會因為單價2.1元,用起來就好像不用花錢!!
-----個人深深認為"租屋要看整體面,無法從單1項目來考量,
有時1個項目考慮過度,難免會陷入一種偏見"
因為有時候會電費較貴,其他會全包...
電費1度若給它算"1.8元",有線電視200,網路300,管理費300,公用電費平分
這樣算算較有便宜嗎?(切計1.8元還是得算,房東可不是沒收電費)
還有另一招,房租本來5000,周圍地段差不多也是這般行情
房租變為6000,1度電只算2.1元...
(阿大會說:沒見過這麼便宜的電費?_?)
只是,阿大要用電超過526度,才能真正享受到2.1電費的爽勁
原本多繳的1千元 止少可免費用250度了,1度4元計算
不論如何,用電本身的2.1元還是要付
所以再怎麼便宜的電費也會節制,不可能開冷氣開24hr)
計算如下: 526*4(1度電費$4)=526*2.1(1度電費$2.1)+$1000
(ps:莫說雅房這招可以殺很大,只要房客"整體"去比較就會知道,
比較只是因為房客無法看過100間房子)
結論是實際的現況 地狹人綢 房價高貴
無論怎樣 房客都是有選擇的 嫌電費貴不合理
自可選擇一滿意佳居 大抵上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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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5/29 17:2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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