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東搶了我的合約書,可以告他嗎?
※ 引述《tentry121 (小帥)》之銘言:
: 昨天搬完東西,沒想到那惡劣的房東果然開始動我們押金的念頭!
: 先是說我們弄壞他套房廁所的燈,我跟他說燈泡是自然損壞,他說不管,一定要我修好,
: 不然押金不退!
: 我想想自認倒楣,去買了各燈泡裝上去!
: 然後他又說,因為我們退租他的車位,要我們負責一個月的車位租金,
: 我是覺的極不合理!
: 狀況是這樣,當初跟他簽一年約,房租14000、車位2500!
: 一年住滿後,他沒跟我們換約,變成我們每個月給他房租,他一樣簽在同一本合約書上!
: 約3個月前我跟他說不租車位了(當時他也沒說什麼!)(也提前一個月告知)
: 結果昨天在退押金時,他要扣我一個月2500!
: 當時真得火大了!
: 他說要看我們的合約書,結果把我的合約書搶走了!
: 跟他要,他說不能還我,
: 本來想用搶的,但他是個60歲的阿婆,怕把他打傷,於是作罷!
: 後來有跟他說請他簽一張單據,說明押金未退!
: 回家後有打電話到當地警局備案,
: 我想請問,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
: 法律上我該負責他的燈具?
: 該給他扣押金嗎?
: 另外,他搶我的合約書不還我,我可以告他嗎?
: 該怎麼處理最好呢?
: 今天下班想趕快處理好這件事!
: 請各位幫幫忙!
: 謝謝!
感謝各位提供意見!
但是......誰知到這阿婆真得不是普通的無聊......
話說我先找水電幫他把電燈修復(600元)
當天決定跟兩個朋友+110報案的員警+大樓管理員一起去向他討回合約書!
阿婆一看到警察,馬上拿出來,只說可不可以印一份給他!
我想說息事寧人,問他要不要趕快把押金也順便算一算!!!
過程中,警察請我的朋友先行到外面等候,警察也先離開,
他一直堅持他要的金額,
要我負責他車位的損失,
後來我跟他說最多1500給你,不接受的話就法院見!
他答應了!
所以我拿回扣完水電和1500以後的押金,過程也算順利!
心想終於解脫了!
沒想到......
昨天我接到阿婆從警局打來的電話!
要控告我和我2個朋友私闖民宅、恐嚇!
當下我只覺得好笑!
因為我們是和警察一同進入的!
如果是私闖民宅,
不是連警察都要一起告嘍!
恐嚇更好笑了,警察在場,我們還恐嚇他?
那我們不是笨蛋嗎?
他說在警局等我到晚上12點!
我跟他說沒空!
請你慢慢等!
不知道會不會真得告我.....
唉!真的是歹年冬,厚瘋人!
順帶題一下地點:
台北市三民路4*巷**號11樓!
在此希望不要在有人誤上這艄賊船嘍!
另外,如果他真得要玩,我們好人難道真得沒辦法反制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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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9/17 12:4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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