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小心] 房東在契約未到期前賣掉房子 並逼我們꘠…

看板rent-exp作者 (王建民得賽揚)時間16年前 (2008/05/29 10:53),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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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laith (Lalaith)》之銘言: : 我們住的是包租整棟的 旗山這邊幾乎都是1年付清的租屋形式.. : 於是這棟房子我們就沒有續租 契約上寫明租期直到6/30.. 原文我只有對這兩句話有興建..... 疑問一 1年付清是指今年年初付清到年終嗎?? 疑問二 契約的6/30號是指今年的6/30?還是去年的6/30? 狀況1.如果是年初付到年底,那契約是去年的6/30到期.... 恭喜你,這是所謂的不定期租賃..... 這是所有要出售房屋的房東的惡夢,因為是不定期租賃是最難搞(對房東而言).... 你可以去知識+打不定期租賃就知道有多難趕走房客.... 狀況2.如果是今年的6/30到期,又是年初付到年底,很奇怪??6/30到期為什麼要付到 12/31,那年初付錢的收據是怎麼寫的,如果收據有載明是到12/31的房租 ,這樣視同續租到12/31,不然你也保障能住到6/30跟拿回6個月租金跟押金 建議:L大,這明明是房東要來跟您們談才對,您們何苦跟她囉嗦,房東要您們6/6般走 那她大概6月中要交屋吧,所以才要你們6月初就搬,如果你住到6/30,那房東就 要賠新買方違約金了,所以應該是房東急才對,你們急什麼,房東如果敢亂來 是可以告他,不用怕,所以如果是狀況一,你就提出你要搬遷費+剩下的房租+押 金,不然你就好好住到年底吧。 狀況二你也是可以安穩的住到6/30,還有拿回剩下的房租+押金... 法律是保障懂的人,不是保障講話大聲的人 PS.如果談判破裂,建議你換門鎖或加一道鎖,房東如果擅自進入房間,你可以 去報案的..... 千萬不要怕麻煩,因為這是你的權益..... 你們房東是軟土深掘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16.179

05/29 12:24, , 1F
L大應該是指去年7/1到今年6/31 這一整年吧 學生租屋都是
05/29 12:24, 1F

05/29 12:25, , 2F
算這個期間的 所以跟年底沒有關係喔
05/29 12:25, 2F

05/29 12:33, , 3F
那就是狀況2,那L大就安心住到6/30吧.....
05/29 12:33, 3F

05/30 05:45, , 4F
我遇過吃定你是學生,硬把你趕走的.......
05/30 05:45, 4F
文章代碼(AID): #18FXgeLO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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