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 房東在契約未到期前賣掉房子 並逼我們꘠…

看板rent-exp作者 (Lalaith)時間16年前 (2008/05/28 22:35),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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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大三高雄實踐的學生 我們住的是包租整棟的 旗山這邊幾乎都是1年付清的租屋形式 雖然便宜但生活環境不是很好 不過那是早就知道的事 沒有什麼好抱怨的 我們現在的房客有5個人都是學生 下學期時,因為環境的問題所以打算遷離 而有另一個學生要畢業 剩下的三個同學則願意繼續留下 而努力尋找新房客 但也許因為環境問題(我猜...因為在那生活 能1天不見狗屎 真的是狗屎運= = ) 也有多人來看房子 這麼便宜 卻是沒有成交 於是這棟房子我們就沒有續租 契約上寫明租期直到6/30 但房東3度易手 是這件慘事發生的主因 在5/26晚上時,接到最新的房東通知說 已把房子賣掉 要我們盡速遷離 然後,房東"很似"很好心的說:我也有兒子在外面租房子 知道你們的苦處 我後邊有房子(我現在居住地的後邊) 我就免費讓你們住進去 讓你們省去麻煩 然後希望我們能在5/29搬離 最晚也只能到6/6 (從她通知到搬離時間 大約只有3天可以搬 是以為我們都不用上課喔(暗) 看似很好的條件 其實不然 我們現在居住的地方 面向馬路 採光是ok的 衛浴也是單獨衛浴 冰箱是家庭式大小的冰箱 也只有我們5個人用 而她說的後面的房子 四周都被包圍 因此採光差 通風也糟 衛浴也是像游泳池那樣另外設立 房間空位也比現在還要小 冰箱比現在小 而且還是所有房客共用(超過5人) 加上再一個月就要期末考了 比賽 作品 作業 報告 考試都是最趕的時候 所以我就很直接的拒絕搬離了 然後她就說什麼:因為你們都不續租了 所以我要賣給別人 沒有規定我租你們 就不能賣阿 法律不是這樣規定的喔 人家(買主)6月初就要進來整理了 到時候人家工匠都是男生 到時候妳們發生什麼危險 我也不負責 房東跟房客 要互相給方便阿 (妳認為在學生要準備期末考的時間 要求搬家很方便?????????) 然後我就很凶的跟她說 不能接受阿...之類的 然後跟她說 我們要討論看看才能決定 5/26當天晚上就跟房客們討論了相關事宜 也查過相當多的法律資料 不管在任何方面我們都是站得住腳的 不過 押金部份似乎不在法律保障範圍 加上又是期末 因此 大多數都決定 搬出去(自己找地方住) 拿回6月租金 和1個半月的押金 還有搬遷費 (雖然我自己傾向不拿押金 住到6月底 但對於其他人而言 拿回押金還是比較重要的) 並要求合理的搬遷費 5/27早上 買主未經過我們的同意 擅自進入屋內 (他們6月才交屋房東現在就擅自將鑰匙給買主) ( 這件事在今年3/29時已有先例 當時是學生們放春假的時候 很多人都回家了 我與另一個女同學 因故留在那裡 3/29早上的時候 半睡半醒的聽到一群陌生人的聲音真的嚇到了 我們明明有鎖門阿 來的人是清潔公司 質問他們怎麼進來的 他們說是房東叫他們來打掃的 打電話給房東 她很訝異怎麼還有人在那邊 (妳是做什麼虧心事 非要在人都不在的時候來打掃???(怒) 我們也是那天 因為這件事才知道房東換人了...= = > 5/27 入侵民宅的買主態度也很不好 說她跟房東說好了 有問題去找房東 完全像沒有她的事 是我們跟房東間的問題 (要知道 你們也還沒交屋 我們也還沒談妥 我是可以告妳非法入侵) 聽說她要開補習班 我很擔心這種人開的補習班 真的對小朋友好嗎? 為了這件事 又打電話給房東 她卻說:"她們有帶員工去"...虧妳還是個地政士 好像以為我們不懂法律似的一直找藉口 5/27 晚上 同學似乎談成條件 是拿回6月份租金 以及押金 但不含搬遷費 說要在6/6 一邊交屋 一邊交錢 (我真的很擔心他真的會拿錢來嗎??真錢?假鈔?隨便扣金額 人不住那裡 錢不就更難拿?) 5/28 因為不滿這個抉擇 我完全沒辦法忍受 在這個時間點 犧牲這麼多時間 心力 拿回本來就是應該得的東西 (短短2天 我就覺得心力憔悴了...昨天也沒能睡很好 作業也沒做 都在查法律資料...... 快因為這件事 我覺得我這學期快要被21了 ) 早上8:00 翹課 去了旗山的地政事務所查詢 我們居住地的現在所有人 跟這塊土地之前的交易狀況 確認與 第二任房東簽約時間時 第二任房東確為當時所有人 以此了解 現在的房東確實了解契約狀況 約在7:10 PM 上了整天課到現在才有時間 為了我自己的權益 我打算打電話跟他談搬遷費的事 他一接到電話 就問你是哪位同學 一知道我是很兇的那位 就說:我現在吃晚餐 明天再講 就給我掛斷 (她豈知我為了這件事 到那天的晚上九點才吃過晚餐 在吃晚餐前 一天下來就只吃過一塊麵包) 而且我明天要上整天課阿 你是以為學生很閒嗎?? 加上談判過程中 幾乎都是我們主動打電話聯絡她 完全感受不到她要解決問題的誠意 p.s.房東3次易手 第1個 賣給第2個時住我們隔壁 隔壁後來因為一些事搬走 直到發生3/29事件才知道換成現在的房東 然後因為水電費 都還是我們在繳 所以我知道雖然屋主已經換人了 但水電費卻沒有做過戶的處理 分明想逃漏稅...(水電費的戶主 早在N年前就跟上帝報到了= =) 不過大家看日期 應該知道事情還沒有結束 (打算進行實況轉播了我= =) 我只能稍微形容一下 房東是盧xx女士 有地政士的資格 為"台O房屋" 的負責人 地點在旗山 (名字雖是那樣 但跟台灣的經營之神是沒有關係的喔XD ) 事業做很大 全台各地都有她買賣 出租房子的影子 有員工數名 網站也做很大 資料很豐富?? 但似乎是 吃定學生幾乎都不想打官司 而把學生吃的死死的 所以 如果你是學生 不是不能租她的房子 只是請在訂契約時 最好連詳細的後續賠償 都要訂清楚 在租屋之前 先去看"崔媽媽租屋網" 了解訂定契約的所有要項 還有法律行動 以免像我們現在 要冒著被21的危險跟她纏鬥... 無限0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209.6

05/28 23:43, , 1F
好可憐~推一下XD
05/28 23:43, 1F
※ 編輯: lalaith 來自: 218.172.209.6 (05/29 00:51)

05/29 02:17, , 2F
加油!!!
05/29 02:17, 2F

05/29 07:12, , 3F
考試第一啦 真的不要搞上法律 很麻煩
05/29 07:12, 3F

05/29 12:37, , 4F
樓上的,法律是保障懂的人,怕麻煩是會喪失是自己權益的..
05/29 12:37, 4F
文章代碼(AID): #18FMt4kP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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