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有人因為緊急事件去過醫院急診嗎?消失
※ 引述《kimogii (奇檬子)》之銘言:
: 摘錄自 http://www.kmuh.org.tw/www/psychia/ns/mainf-2.html
: 精神科急診服務內容及對象包括:
: 1. 有精神疾病患者出現自傷、自殺或其他危及自身安全者
: 2. 使用精神科藥物治療,引起嚴重副作用需立即處理者
: 3. 嚴重睡眠障礙
: 4. 具有明顯精神症狀,如幻覺、妄想或錯亂行為等症狀需立即治療者
: 5. 嚴重情緒問題引起頭痛、頭暈、恐慌、現實感脫離、焦慮或憂鬱等症狀
: 6. 因違禁藥品、酒精或物質使用不當而致急性戒斷症狀或呈現嚴重精神症狀者
: 7. 精神疾病患者出現暴力、攻擊、干擾、或破壞等行為,而危及他人安全者
: 8. 其他經精神科醫師評估後,有急診必要者
: 好像常常在馬路上看到,有人喃喃自語或大吼大叫,順便比來比去指揮交通
: 這種應該也可以被送去急診了,以免被BoBo"搞"(台語喔)過去了~~
基本上我昨天有回信給板友 有回到這段內容 (請原諒我直接複製貼上)
我曾經和一堆朋友一起喝酒消愁 但是喝到中途我整個人就進入發病狀況
他們直接就打119送我去急診室 (又害我被強制住院了一陣子)
這一句話當中的發病症狀 其實開頭只有 "我完全不理人不說話" 而已
這件事情有點久遠了 不知道是我開始忘記了 還是發病途中早就造成記憶不全
總之我被直接送到急診這件事情沒錯 入院了也沒錯
但是醫生的評估 我怎麼樣也想不起來 (啊 會不是喝ㄎ一ㄤ了所以不記得啊XDD)
在醫生看過我的病歷之後 他完全不顧我說我只是突然低潮而已 就是要我留院觀察
我很激動的不肯 他們就說我情緒太過 要依法強制我入院
我就又莫名其妙的被關了七天- -
(出來第一件事情 去找那些送我入院的朋友們算帳ˋˊ+)
好啦 我只是想表示說 其實你有病歷在醫院的狀況下
你只要表現的有任何一點讓自己感覺到好像是在發病邊緣了
但是那個時間點上你只能選擇急診 那麼就放開手去吧
即使有的時候我真的覺得急診室是一種陰謀論
去急診又沒有比在一般門診能得到更妥善更專業的治療
因為急診醫師好像在精神科都得叫人來(還是醫生一定要有精專執照才能看精神病人呢?)
扣掉我是自X就幫我縫針上藥 或者我吞X他們能馬上決定進入洗胃程序之外!!
我每次去急診他們看了看 就叫我等(等他們叫輪值急診的精神科醫生來=等好久)
等醫師的速度不見得比門診快 況且不一定是自己看慣了的醫生
然後收費又比門診貴(好吧 我有殘障手冊+重大傷病卡傍身...這個...那個...)
咦 我怎麼又好像扯遠了
好啦 重點是在上面設置高亮的那段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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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是天真的對著你笑,
你永遠都不會知道我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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