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司法權強屁!!
共 23 篇文章

推噓5(5推 0噓 5→)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wChu (好球)時間12年前 (2012/01/03 01: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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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是說司法官找的最小侵害手段不可行. 你回以人權幹嘛?自己沒看懂別人在講什麼. 那是我的錯嗎.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不是你被夾卵蛋被抓去關. 當然可以理直氣壯要人負責. 你啊,事後當然知道來幾個人,身上又有什麼傢伙. 但當下執勤的衛兵怎麼會知道,以事後才得知的事實. 要求當下面臨狀況的人,依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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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50→)留言5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evegreat08 (暴君)時間12年前 (2012/01/03 16: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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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原則是如何導出的?你自己忽略,還怪我囉?. 軍隊自己不能抵抗,說「最小侵害」有誤,. 講比例原則豈只有「最小侵害」?. 比例原則三大子原則,要一併考慮才是,. 結果呢?. 理直氣壯要人負責!有錯嗎?. 不然叫誰負責?最好以後把行政法院關起來好了!. 不對,應該軍法事件就秘密處理,不該公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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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6→)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wChu (好球)時間12年前 (2012/01/03 22: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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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跟你忽略,打從一開始我就提到了好嗎. 為什麼要一併考慮,問題就在司法官對於最小侵害手段的認定太嚴. 可說是不可行,既然問題是這個,沒事扯其他幹嘛?. 還有,我早就說過「上述四種人再不知收斂」就好. 不用崩潰到要法院關門還是秘密審判. 吊完書袋,可以回歸實務面了嗎. 理論講的很好聽,但真的輪到實際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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