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務員服務品質與調薪依據
※ 引述《JohnMash (Paul)》之銘言:
: 公務員服務的對象是民眾
: 做民調是理所當然的
: 巴結民眾 不知為何意?
: 難不成違法圖利他人
: 違法當然送法辦
: 合法便民正是我們共同的希望
: 民調是看長期的走勢 讓公務員時時警惕
: 爾俸爾祿 民脂民膏
: 難道你認為現在加薪的理由比較合理?
我舉個實際的例子好了....
某個立委為了實現他的選舉承諾(承諾是在地方開條道路)....
動用了一大堆關係搞了老半天終於拍板定案了....
當地的機關編了預算也完成了設計發包開始動工了....
結果道路預定用地100%是國家的土地,但是上面有一堆民眾長期佔用....
他們佔用的時間超過3x~4x年以上....
於是該機關找了警察僱了怪手搞強制拆除....
民眾的反應是什麼??
土匪!! 惡霸!! 濫用國家資源!! 這個鳥地方根本不用開這條路!!
而負責這個建案的承辦人他服務的對象就是這個區域的民眾....
他完全守法只是做好自己的本分而已,但是他根本不可能得到高的民調....
甚至還可能因為民調太低被減薪或去職....
這就是民調不可行的原因....
因為影響民調的因素太多太雜,也完全不是一個客觀的東西....
今天老百姓才不會因為你公務員奉公守法就給予肯定....
必須要奉公守法的同時還能給自己帶來利益才叫好的公務員....
至於奉公守法但是卻損害到自己的利益時,那就是惡質公務員無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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