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聯合報關於"電子襪7月已禁用"的新聞

看板politics作者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時間13年前 (2010/11/18 12:44), 編輯推噓4(409)
留言13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9 (看更多)
※ 引述《seirios (手又廢了...走了)》之銘言: : 第一點:換襪子是當初大會要求的 : 換過的襪子也是大會跟檢驗人員簽名認可的 : 第二點:處罰的方式有很多 可以用扣點來做為處罰 : 特別是在這種所有人都"不知情"的狀況下 這論點也很奇怪 好像是在法庭上說 "警察都說我這樣無罪了 你法官憑什麼判我刑" 一樣 賽場上是聽主審還是聽檢驗的? 當然我可以舉一個更有趣的粒子 "我賽前的驗尿都通過了 憑什麼在我拿冠軍後的驗尿 才說我沒通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226.12

11/18 12:45, , 1F
粒子?奈米嗎?
11/18 12:45, 1F

11/18 12:46, , 2F
這兩個例子都和這次事件的情形有出入
11/18 12:46, 2F

11/18 12:53, , 3F
不懂法律不要亂用法律,警察叫你這樣做,
11/18 12:53, 3F

11/18 12:54, , 4F
除非是明顯違法,否則是不能判你刑的
11/18 12:54, 4F

11/18 12:54, , 5F
其實本神還蠻懂法律的,這邊的重點就是到底
11/18 12:54, 5F

11/18 12:55, , 6F
誰說得算而已,警察說得算?法官說得算?
11/18 12:55, 6F

11/18 12:55, , 7F
檢驗人員說得算?主審說得算?
11/18 12:55, 7F

11/18 12:55, , 8F
angel510把教唆部分扯進來討論就過頭了
11/18 12:55, 8F

11/18 12:57, , 9F
你聽警察的指揮就可以依信賴原則阻卻違法
11/18 12:57, 9F

11/18 12:58, , 10F
我又沒討論警察犯罪有扯教唆?
11/18 12:58, 10F
我的媽呀 不懂法律就不用亂用名詞好嗎 XDDD 信賴原則是阻卻違法事由的一種嗎?(你要說超法規也行) 你知道違法性是在哪個階層討論的嗎? 不管三階或二階 都不會有你這種結論好不 你一開口 大家都笑了

11/18 13:02, , 11F
法官只能依證據裁判。
11/18 13:02, 11F

11/18 13:12, , 12F
我只說可以"阻卻違法"。。。
11/18 13:12, 12F
XDDDD 再加推這句 你只會露餡更多 你可以不用這樣 為什麼呢? 因為阻卻違法就只有法規與超法規兩種原由 但是本神不想當你刑法ABC老師 自己去翻刑總 ※ 編輯: manfa1e 來自: 202.39.226.12 (11/18 13:14)

11/18 16:09, , 13F
爛例子...
11/18 16:09, 13F
文章代碼(AID): #1CvAz0_8 (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9 篇):
文章代碼(AID): #1CvAz0_8 (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