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重大災難 強制撤離 與 救災軍備

看板politics作者 (大頭)時間15年前 (2009/08/23 03:37), 編輯推噓3(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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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強制驅離跟遷村都不是問題,問題是你我還有政府有沒有那觀念, 我想讀地政的考上公職的都可能沒有,只會一堆強迫別人離開或接受的想 法,然後沒觀念的大家就很默然的接受這樣的事情。記得最早課鎮長稅的 民進黨被判刑入獄,即是最明顯一例,可是使用者付費受益者付費的觀念 卻老早在外國當成正常的,大家沒觀念所以法官把人關起來了,但現在回 來看,這樣的想法在學界已普遍接受,只是人民接受了嗎?有那種觀念了嗎 ? 如果把一堆合法居住的人民,要他們強制離開家鄉,只為了還給河流大自然 一個正常的宣洩管道,受益的全體人民,說真的付錢讓他們離開跟幫他們找 工作都是應該的。但問題是,你我有這樣的觀念嗎? 當很多人在說其實災民也是自作自受活該的時候,其實別忘了他們也是「依 法」住在那裡的,這跟水災土石流的政府「依法」不做為是一樣的道理,你 可以用道德批判,從制度面批判,我們可以罵不合理,卻無法說別人不應該 。 88水災真的只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可惜還是有人不懂,大家沒觀念 沒感覺的幾十年導致現在有88水災,以後會有千千萬萬個88水災。不過,還 好的是88水災給我們改變的契機,要不要改變看大家、看自己,如果人人都 像陳定南,謝長廷有觀念又有做為的,水災不是無法可治的,不過還是看大 家願不願意改變。當然,水災不是無法可治的這句話並非正確,就連大禹都 只救到眼前,卻害了中原幾千年,可卻被稱頌了幾千年,疏導之說被強烈的 印記在我們歷代的炎黃子孫的腦海中。但因勢利導是正確無誤的嗎?接受水 不與之爭的無為似乎才是長治久安之道,想改變水跟大自然的,通常都是自 食惡果而已。 抱歉,有點偏離主題,但我的觀念就是如此,要爭個是非對錯的請自便我不 會回文的,只希望大家能多多有點觀念,多少改變這樣的情形再發生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2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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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題外插一句 那榮民依法領津貼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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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的人在反什麼 ; 很合理啊,沒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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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危險地的人「沒有錯」他們被遷走應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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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那被政府承諾18%的公教人員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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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誰看得比較遠啦,討好自己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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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都一個樣 最好是謝長廷陳定南叫有作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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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的公教人員沒有錯,不合理的是這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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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不符合公平正義!我想本文只是要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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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有那種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你要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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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觀念的建立,才能讓國家的政策順利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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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的話,就像o大說的,什麼都要考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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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最後什麼都做不成!今天你能不能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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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一點點的自己利益,而成就以後的長治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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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還是要每年都來這麼一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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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付費,本文t大的角度是一般人要付給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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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走的農民;這樣的話 為了公平而削減軍公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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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時,為什麼不是再付費給他們? 如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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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給18%就給多了,那當年農民種到行水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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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該,只是當時沒這個觀念; 「使用者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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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以後有人要在行水區農作 要付更多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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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沒跟他們收就算了,未來就不準他們在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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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遷農」和「廢18%」才會站到同一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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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不該領 領了就算了,廢掉遷走不用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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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遷走農民要補償,那停掉18%就也該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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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就只是討好自己親近的一方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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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支持遷村禁建的,但我不覺得政府有必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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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他們,最好的方法,就是受災戶、遷移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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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修法取得「榮民」身份,讓他們得到「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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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付出」應有的照顧,也讓大家公平一點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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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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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0:48, 5年前 , 31F
大家要有那種使用者付費 https://muxiv.com
01/02 10:48, 31F
文章代碼(AID): #1Aa4aE9n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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