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衰小的南市警局長陳富祥
※ 引述《stming (Brian chen)》之銘言:
: ※ 引述《mowbaby (貓毛寶貝)》之銘言:
: : 1.張先生雖然是海協會副會長,但是他是以民間學者身份訪問,
: : 並不是特使等公務行程
: : 2.張先生不知是否事前申請警察保護,如果沒有,警方失職責任較低
: : 3.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 : 因此局長調職的確是過重處分
: : 王議員應該是違反集遊法
: : 取締不力應該不用調職
: : 上次記者被撞倒
: : 北市警局長也沒有被調職
: 張先生雖然是以民間學者身份訪問
: 但是在第一天的抗議活動後,警方就有加派警力保護的計畫
: 而事件發生當天,警方也的確在第一個參觀景點有加派警力協助維安
: 但可能是因為沒發生什麼問題,所以掉以輕心,或因為其他因素
: 所以在張到孔廟前就撤了....
: 總之判斷錯誤造成問題是懲處的主因,有沒有過重我不加以評論
: 但至少並非如前面幾位所言是『警員保護不週』或是『違反集遊法取締不力』
第一個景點已經發生嗆聲
第二景點卻撤掉警力
況且放任張先生到處走
這叫做是判斷錯誤???
那以後所有的政府缺失 公務員的疏忽 都可以叫做判斷錯誤做收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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