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組調查委員會 民進黨: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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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錄][轉錄]Re: 組調查委員會 民進黨:違憲
時間: Sat Apr 10 23:27:0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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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dTim (what i feel is real) 看板: a-bian
標題: [轉錄]Re: 組調查委員會 民進黨:違憲
時間: Mon Apr 5 11:57:3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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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rogyne (鳴かぬなら、どうする?) 看板: politics
標題: Re: 組調查委員會 民進黨:違憲
時間: Mon Apr 5 08:44:12 2004
※ 引述《wiwir (患得患失的心情)》之銘言:
: : --------------------------------
: :『 馬英九現身 指個案立法不違憲:
: : 馬英九也舉例41年美國前總統甘迺迪
: : 在德州遇刺死亡後,由聯邦法院首席
: : 大法官成華倫成立超然公正的華倫委
: : 員會,賦序無限的權力進行全面的調
: : 查,調查結果出來後,獲得絕大多數
: : 人支持,甘迺迪家族也支持,反對聲
: : 浪因此減少。』
: 為什麼美國可以成立體制外的調查委員會
: 而台灣不行勒?
馬英九的說法是錯的。
網路上就可以看到這份Warren Commission的報告。如果我們稍微看一下
其成立始末,會發現雖然是由總統以命令的方式指派,接著參眾兩院以joint
resolution的方式立法授權這個委員會可以傳喚證人、調查證據。但是這個
委員會的調查權要是被抗拒的時候,必須請求法院來處罰,委員會自己沒有
處罰權限。而更重要的是國會自己本來就有調查權(雖然這個調查權的行使
範圍會因為事件性質受到限制,例如因為刺殺JFK 原則上是專屬於德州法院
管轄的案件),針對特定事件創設一個七名成員中有四名是國會議員的委員
會,依照國會調查權的行使界限來運作,美國體制上是可能的。針對行政權
底下,非刑事案件的調查權行使,法院也有美國證管會(SEC)的判決先例,
這些東西都是找得到規矩的。
請注意這個委員會在美國並不是「體制外」。美國總統跟國會實際上有
機會另外制定新的法律使得這個行為成為聯邦犯罪(否則單純的殺人是由德
州專屬管轄的州犯罪而已),然而大家都不敢做。最後是透過憲法中總統的
外交權限、以及引據「企圖刺殺最高法院法官之行為構成妨害合眾國秩序」
之聯邦犯罪的判決先例(In re Neagle, 135 U.S. 1 (1889).),來論證這
個委員會的調查權屬於總統、亦即行政權首腦的權限。
此外,這個委員會沒有任何起訴的權限,更遑論審判。
關於這個委員會的憲法問題,可以參照:
Robert F. Cushman
New York University Law Review, Vol. 40, May 1965, pp. 477–503
http://karws.gso.uri.edu/JFK/History/WC_Period/Legal_views_of_WC/
Cushman--Why_the_WC.html(請剪貼連結)
關於Warren Commission的報告全文,可以參照官方網站:
http://www.archives.gov/research_room/jfk/warren_commission/
warren_commission_report.html(請剪貼連結)
很顯然地,Warren Commission既非體制外、也不享有無限的調查權,
也不是什麼很偉大的個案立法,因為這就是一個被國會授與若干調查權的總
統顧問組織而已,經費由總統自己的預備金來支應,是行政權底下的組織。
它「不是司法權」,只是由熟悉法律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院長)來主持
,成員有兩位參議員(民主、共和黨各一位,一個以前是州檢察長,另一個
是法官)、兩位眾議員(眾院的民主及共和兩黨黨鞭,當時眾院是民主黨占
多數;這位共和黨的黨鞭就是後來的福特總統)、兩位資深官員(一位是前
國務卿、也是前中情局局長Allen Dulles,另一位是律師出身,前美國駐德
行政長官)。簡單講,雖然顧慮黨籍平衡,但基本上還是由法官、檢察官和
律師來組成。
美國在這裡的問題相對簡單很多,因為它只有三個憲法機關。台灣在這
裡就困難很多,因為光是考慮到監察院向來具有的調查權,立法院就沒立場
了。再加上選舉爭議已經有高等法院的專屬管轄,要制定新的法律去事後剝
奪法院的管轄權,基礎更薄弱。最後,要扯到國安機制和軍警可不可以投票
的話,一方面戰備人數和分配是刑法上的國防應秘密資訊,決定要多少人留
守更是統帥權的核心部分,這個是連美國都沒辦法調查的。
反正鬼扯容易證明難。講話不舉證的人那麼多,就跟選舉之前在講投錯
票匭的問題一樣,亂搞一通。
--
狄馬喬即使被三振了,
也是很好看的。
--Ted Williams
※ 編輯: Androgyne 來自: 219.91.110.11 (04/05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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