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信用卡新戶的交易是否應禁止?

看板points作者 (hsinyeh)時間6年前 (2017/11/06 11:59), 6年前編輯推噓2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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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邊說明一下版主這邊的想法以及判斷標準。 基本上里程世界廣大而賺取里程的方式千變萬化,甚至時常會有不同形態的活動出現, 所以判斷標準這邊我只掌握原則,符合原則的基本上為了鼓勵大家都有點數賺 能夠互利讓大家里程數越來越多,所以基本上我都不太去禁止相關的交易,除非離題太遠 首先,本版定調為航空公司\飯店集團的點數專版,所以只要交易可以直接獲得該商品的 基本上都會允許交易,而有時候有些時候缺少一些畸零的里程數需要使用其他點數轉換 來補齊,所以也開放零售點數(包括但不限於HG、OP)等可以轉換成航空公司\飯店集團 點數的商品。這是開放的宗旨。 至於認定是否交易文部分,主要是看雙方的行為有無對價關係, 若有對價關係,即認定為交易文。 至於交易到底是在交易甚麼?基本上由於賺取里程的世界千變萬化,各公司不定時 亦會推出各種活動,所以手段不是版主群們關注的焦點,重點是交易後可以"獲得" 的實質利益。諸如本次系爭的CITI環旅卡推薦,我這邊就是認定目的是為了取得里程 而產生,所以認為其存在沒有違反版規;但其他卡別獲得的是現金回饋部分我就會砍文。 而不論所謂的里程是否是由賣家給予。 若今天要討論里程要由賣家給予的才能貼文,尚會影響過去甚至未來活動交易的態樣, 例如之前有亞洲萬里通活動:透過幾個不同管道賺取里程可以獲贈數百至數千不等里程 當時有數名版友有代玩卡丁車、代吃麵包、代喝咖啡等等不同型態交易。 其交易者目的也是取得亞洲萬里通所贈送之里程而非卡丁車、麵包或咖啡本身。 里程亦非由賣家提供,但此類活動確能使得交易雙方皆受惠也與里程活動本身有關 實在想不出來為何要禁止此類文章。 今天版規規範目的,是創造本版版友這個團體最大利潤而生,而非死板按照規則限制 所以遇到有疑慮的時候,除非影響版務秩序甚大,否則我這邊都已寬鬆開放態度, 來處理各位的貼文,有可能的話都是走合法(版規)解釋為優先。 老實講,花旗的活動本身文章其實不多,沒有這麼礙眼吧? 最後有人提我就順帶講一下,台新通關部分其實是比較為難,跟里程的確不算有關 但是既然用了飯店點數/航司里程,那麼機場的設施總要使用以及訂房總要透過官網吧 所以這邊例外開放了通關/貴賓室等機場設施的買賣,以及也開放了訂房時可以獲得 更多利潤的返利網站,算是使用時可能會用到的"附加價值" 綜合以上,我覺得版規可以透過解釋使得CITI推薦直接合乎版規適用, 以現行制度無須修改,最後也希望大家都里程滿滿,不要起爭議。 ※ 引述《chilian9 (安德魯)》之銘言: : 根據本版版規,徵信用卡新戶或推薦,不在本版交易文的範圍,是否應禁止或是直接 : 刪除? : 雖然每月的這類文章不多,但是近來也有一些糾紛,且本版的正面表列中無『信用卡 : 開戶』的交易項目,建議禁止! : 版規: : 三、交易文範圍、本版版旨為點數版、但追根溯源為航空版禁止買賣而生 : 故除了點數(包括但不限於航空公司里程、飯店點數、銀行紅利點數) : 之外,另開放與機票及飯店住宿密切相關之商品販售(包括但不限於: : 航空公司機票兌換券、飯店住宿券、飯店住宿補貼、航空公司貴賓室) : 其餘部分則不予開放,違者刪文不另通知、無償贈送者不在此限。 : 交易文公告: : 不在表列當中的請來信詢問否則直接刪除。 : 所以可以販售的商品有: : 1.航空公司會籍、里程、點數、機票、升等、貴賓室、快速(禮遇通關)或是可以兌換成 : 前述商品的兌換券\優惠代碼。 : 2.具有會員常客計畫的飯店集團之會籍、房間(含代訂)、點數、升等,或是可以兌換成 : 前述商品的兌換券、優惠代碼。 : 3.訂房網站、訂票網站之訂房優惠券、代碼。 : 4.零售業點數如要販賣,要可以兌換成上述商品的點數才能販售。 : 5.信用卡點數,一樣要可以兌換成1~3所述商品的才能販售。 -- BTW 自由心證真的不要再亂用了,這只是版規解釋的範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45.212.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ints/M.1509940770.A.364.html

11/06 12:12, 6年前 , 1F
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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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2:18, 6年前 , 2F
喔喔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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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2:23, 6年前 , 3F
推推~板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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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2:23, 6年前 , 4F
贊同推 為了遵循文字上的規則而失去本版的宗旨^哩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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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2:23, 6年前 , 5F
交易^ 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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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2:28, 6年前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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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2:29, 6年前 , 7F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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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2:47, 6年前 , 8F
版主說的也沒錯 C大也沒錯他只是希望都包到文字裡面
11/06 12:47, 8F
如果靠解釋可以達成同樣目的,就不一定要靠修法(版規) 不然變成我去改那幾個字又公告一次 實在是沒啥實益

11/06 13:00, 6年前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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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3:06, 6年前 , 10F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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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3:14, 6年前 , 11F
推,很喜歡現在點板的規則,明確也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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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3:18, 6年前 , 12F
推一下 版主在這部分的看法跟我的傾向是一致的 原則把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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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3:18, 6年前 , 13F
剩下的讓版友自由發揮 共同創造社群的最大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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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3:20, 6年前 , 14F
推~版主辛苦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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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3:25, 6年前 , 15F
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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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sinyeh (203.145.212.240), 11/06/2017 13:36:32 ※ 編輯: hsinyeh (203.145.212.240), 11/06/2017 13:37:12

11/06 13:44, 6年前 ,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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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3:52, 6年前 , 17F
這樣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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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4:06, 6年前 , 18F
同意,辛苦了
11/06 14:06, 18F

11/06 14:34, 6年前 , 19F
推 辛苦了
11/06 14:34, 19F

11/06 14:50, 6年前 , 20F
推,辛苦了。而且這類文章不知道為何講到最後責任都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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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4:50, 6年前 , 21F
主扛...-..-
11/06 14:50, 21F

11/06 15:40, 6年前 , 22F
反正你只在乎交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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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5:48, 6年前 , 23F
樓上,所以分享要管的意思嗎? 要發文要先審批嗎?
11/06 15:48, 23F

11/06 15:49, 6年前 , 24F
分享本來就是自發性的,要討拍討讚,自己開FB即可
11/06 15:49, 24F

11/06 17:46, 6年前 , 25F
辛苦了 但不認同可以開放第三方訂房網的回饋文
11/06 17:46, 25F

11/06 17:46, 6年前 , 26F
用第三方訂房網基本上就是跟points相抵觸了
11/06 17:46, 26F

11/06 20:50, 6年前 , 27F
萬豪用第三方訂房還是有待遇阿XDDDD
11/06 20:50, 27F

11/06 21:00, 6年前 , 28F
推!板主辛苦了
11/06 21:00, 28F

11/06 23:16, 6年前 , 29F
推!
11/06 23:16, 29F
文章代碼(AID): #1P_zuYDa (po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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