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heavyrainn 水桶一周

看板poem作者 (清筠)時間8年前 (2015/11/17 11:05), 8年前編輯推噓19(190157)
留言176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對於後續推文的回應如下 → philoserenus: 「還是有討論空間」,請問版主打算如何討論?1/17 02:03 → philoserenus: 還是有討論空間但是打算事件先告一段落?此事不就是1/17 02:04 → philoserenus: 因多重帳號之爭議性而起的嗎?11/17 02:05 → philoserenus: 有版友覺得可以(推)有版友覺得不可以(噓),然後版主1/17 02:08 → philoserenus: 桶完犯版規的人之後覺得可以所以「事件告一段落」,1/17 02:09 → philoserenus: 但又承認此事還有討論空間?所以後續如何討論?1/17 02:09 我想你可能誤會我的意思, 「事件告一段落」是指對鬧板行為處分已定, 而多重帳號推文則因不觸犯板規及站規,則不予以處分。 但「以多重帳號登入推文」未來是否納入板規規範, 目前計畫的處理方式是另開討論串在一段期間內開放板友討論, 並納入修訂板規時之參考。 → FeAm: 分身推文是否妥當,溯源關切到詩板會不會禁止分身推文1/17 02:03 對於「禁止分身推文」 依照現行板規,我的回答仍然是「不會」, 但日後是否納入板規規範則尚待討論。 → laughmaker: 分身帳號的問題在於我們對於不同id的認知就是不同個體1/17 02:27 → laughmaker: 如果今天我們都知道B C D帳號都是A本人,他要自推我沒1/17 02:28 → laughmaker: 意見;但若板友皆不知情B C D為A,將B C D視為個別使1/17 02:28 → laughmaker: 用者,B C D皆推A文的情況下,則為欺瞞混淆貼文回覆的1/17 02:29 → laughmaker: 真實和可信,要說這並不違反善良風俗,我不同意1/17 02:29 對於這點我必須解釋,多重帳號(五個以內)在PTT站內是被允許的, 在這個前提下,你要說大家「對於不同id的認知就是不同個體」,我不同意, 且由於PTT帳號本身具有一定的資訊匿名性,要如何一眼辨別不同帳號就是不同人, 或者單靠查IP就判定誰是分身帳號,我認為還是有其難度(例如室友分享IP之可能性) 除非事證明確,我不會刻意去辨明誰開了分身,也不會預設大家都不會開分身帳號, 至於你願不願意相信大家都只用一個帳號,這是個人選擇的自由, 但我認為這不會是「不可使用多重帳號推文」的依據。 推 FeAm: 回歸到問題,分身推文將文章弄成高推文引人注目,是好的嗎?1/17 03:26 → FeAm: 還有分身推文去推廣一篇廣告文,是好的嗎?1/17 03:27 → FeAm: 板主可能要思考的是這兩點吧1/17 03:27 如果要單純只問我「好不好」, 我很簡單的回答你,「我認為不好(不鼓勵此兩種行為)」, 但要不要禁止是執行板規的行為,以目前規定來說「無法禁止」,其他回答同上。 推 FeAm: 關於學術網路的商業營利規約 :http://tinyurl.com/qblybul1/17 02:02 → bll135: 另外我覺得學術網路公約在這個站台的實踐是很微妙的情況,1/17 03:32 → bll135: 以此做為準則可能會有一些跟大家執行習慣不同的隔閡問題。1/17 03:32 → bll135: 以廣告而言,我管的板就會有心得文跟去哪邊買的問題,而站1/17 03:33 → bll135: 方的態度卻是很微妙的不告(去信教育部)不理。1/17 03:34 → bll135: 而這個版發表自己的詩集訊息,或幫忙推薦別人詩集也不少見1/17 03:34 → bll135: 很多優秀創作者由這個版誕生,跟這個版建立了很好的互動,1/17 03:36 → bll135: 我覺得以人情而言這方面要限制可能太嚴苛了。(法律不知道1/17 03:36 → bll135: 這部分是真的很微妙)1/17 03:37 → FeAm: 並不是說禁止張貼詩集情報吧,而是一篇情報文中明顯有購買1/17 03:38 → FeAm: 連結,加上最重要的問題在分身帳號推高營利文1/17 03:38 → FeAm: 然後手段太過其實,之後很難不有問題,像 SallyQ 做得太大1/17 03:40 → FeAm: 後來卻被板友抵制... 說來批踢踢其實真的就是不歡迎過度營利1/17 03:40 → FeAm: 為什麼無法可管?板主不就是可以設定板規的人嗎?1/17 03:41 → FeAm: 當然板主選擇"這樣沒有關係"板風也因此變化的確就無話可說1/17 03:42 推 FeAm: 我覺得 "分身推文+營利" 可以考慮要不要設板規1/17 03:44 推 bll135: Hmmmm,其實你這樣講我覺得單純禁明確營利就好,但這又要1/17 03:47 → bll135: 怎麼定義,是個可以討論的問題。1/17 03:47 綜合上面的討論,首先我覺得還是區分一下比較好 1. 分身推文 2. 詩集情報涉及營利 3. 在情報文(或涉及營利文章)中開分身推文 我自己傾向可能的處理方式是 1. 站規允許範圍內不禁止 2. 設立板規,在一定程度內規範營利行為,但不禁止分享詩集出版資訊 ex: 禁止在情報文中張貼購買資訊(包含購買連結,但不包括詩集粉絲頁) 禁止鼓勵購買及交易字詞,如: [情報] 這裡有一批夏宇詩集好便宜快來買 raysun: 我要買一本備忘錄,請問哪裡面交 3. 若根據2.設立板規規範營利行為,則不禁止分身推文 總而言之,近期內我會開討論串,開放討論修訂板規之方向, 至於討論方式和期間等細節,將另行公告之。 另外,今天早上(八點以後)的推文, 因大多偏離原主旨及無關板規討論, 在此不另作回應,惟請板友注意討論用詞, 不要觸犯板規或遊走邊緣試探界線,感謝(合十) 最後說明我的管理原則, 除非違反板規及站規事項遭檢舉我會受理, 否則別人要怎麼讀詩、怎麼推文,說真的與我何干, 一般讀者更不需要去管他人怎麼推文才合乎道德吧? 如同我在參選政見中提到,推文數從來就只是個參考數據, 「質疑他人推文灌水沒有意義」也沒有意義啊(好繞口)。 (說到現在也不見有人真的檢舉那個多重帳號, 畢竟他就真的沒違反規定啊,要怎麼檢舉...) 身為板主我只處理在板規範圍內的事務, 對任何作者或粉絲的道德評價,則不是我必須處理的, 以上在此說明。 raysu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20.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em/M.1447729531.A.115.html

11/17 11:09, , 1F
手機排版回文,如果閱讀上有問題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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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1:14, , 2F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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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aysun (27.247.20.80), 11/17/2015 11:15:26 ※ 編輯: raysun (27.247.20.80), 11/17/2015 11:16:49 ※ 編輯: raysun (27.247.20.80), 11/17/2015 11:20:27

11/17 11:19, , 3F
版主末兩段的意思無非是「我不在乎的事情就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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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管理」,hmm,我沒什麼好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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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1:21, , 5F
我說真的,要怎麼管? 你道德有瑕疵是我該管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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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說不做道德評價,公告第一篇最後對某H倒是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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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是什麼道德評價你說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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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不出來你做了什麼道德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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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1:25, , 9F
手機回文果然很難過,我等回家用電腦重新排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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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站三次、特別貼個人資料、奇怪、沒意義、版主身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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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個沒有道德評價你跟我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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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一個帳號有這樣的現象很奇怪,請問我做了什麼道德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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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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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奇怪的證據是什麼,三次?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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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說一樣少次同ip喜歡罐頭推文的帳號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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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是以版主身份在公告裡說這件事,你不會不知道你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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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是公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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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搞錯重點了吧,我又沒有對他這些奇怪行為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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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鬧板行為處分而已,我只是對這些狀況提出我的看法,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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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1:29,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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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一下說『這不干我的事』,一下說『管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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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他的上站三次跟奇怪與你執行罰責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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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主要原因是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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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為何要預設行為道不道德,讓版友決定該行為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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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接受檢舉就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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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是道德評價嗎?不然你何必說他奇怪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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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本案檢舉人我出來說明一下好了,我檢舉的原因很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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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了,經板友檢舉違反版規的事情,我會受理啊,其他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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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空白推干我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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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第一是離題(請問分身帳灌水和詩集有何干?),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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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內容引戰(這應該不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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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在執行版規的時候不帶道德評價,但他有私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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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版規執行後補充說明這個部份,如果兩位是覺得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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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補充說明私人意見,版主執行版規只需要說明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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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大可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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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提醒一下上面的諸君,如果版主連板規沒規定的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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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管,那版主也太累+板會直接變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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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板規規定不明確可以討論,但在新板規修訂前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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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99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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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樣的方式強推別人應該是可以受到道德譴責的。另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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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確實提供給版主引導該版走向的權力,所以版主要不要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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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而讓不能分身推文進入板規,是仍可以討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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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不用的原因是因為應該沒有別的板有這樣的先例,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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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版有自己的文化跟風氣,所以也不是不能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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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9:58, , 143F
推文數都是浮雲阿,有什麼好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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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0:47, , 144F
我當然沒說分身不能推文,是說板主應該以告週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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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0:48, , 145F
不然以後誰爆料,又被檢舉是「私人事務」「亂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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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0:49, , 146F
誰承擔的起這種揭人瘡疤的懲罰呢?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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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0:52, , 147F
我覺得大多數人都懂得拿捏私人事務、亂版的分寸,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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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捏的就靠水桶和版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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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0:54, , 149F
再說這裡又不是八卦或爆料版,不是拿來揭人瘡疤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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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這次事件根本不算啥瘡疤,真心不懂要告知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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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00, , 151F
您說的這是道德觀吧,板主道德好又正面,覺得分身推文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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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01, , 152F
但是揭人分身IP壞壞,要水桶戒之。讓人有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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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04, , 153F
恕我直言,嗆版主或酸版主不會增加妳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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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05, , 154F
這人被捅的原因是他引戰,引戰原因公告寫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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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07, , 155F
請問陳述事實和提出疑問是酸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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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07, , 156F
分身IP和詩集無關,然後連續噓文足以顯示其有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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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08, , 157F
您該不會要說我和板主有私怨?我可沒參加板主投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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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08, , 158F
最後以一個版與ptt站規都沒規定不可以的行為攻擊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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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08, , 159F
足見其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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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09, , 160F
我不知道妳和版主有無私怨,我和妳與版主都沒有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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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09, , 161F
妳我都是靠文字過活的人(應該)使用了什麼語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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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10, , 162F
諷刺什麼,文字敏感度夠的人都看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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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10, , 163F
hmmmmm 您都說板規沒規定不可以揭人IP,對方也沒空白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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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鄉民都知道科科是笑聲,但不是善意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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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11, , 165F
關於爆料板友的推文和我的語氣也都是你覺得是惡意就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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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11, , 166F
自由心證莫過於此啊 (ryy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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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11, , 167F
是引戰+離題啊,誰說我用空白噓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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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15, , 168F
先說這篇是討論板規與處置,不是討論寫詩,以外都是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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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15, , 169F
您覺得我酸人可能是您的語氣也不夠禮貌,不過這算道德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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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17, , 170F
我萬萬不想和您變成「私人恩怨」不然有人檢舉我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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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17, , 171F
沒犯版規怕人檢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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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21, , 172F
不要把犯版規講得很容易似的,事實上詩版根本不常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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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21, , 173F
進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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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30, , 174F
對啊,我也覺得世道不一樣了,謹慎為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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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aysun (39.9.16.167), 11/17/2015 22:03:32

11/18 22:37, , 175F
小說板也是可以打書賣小說的吧 更何況詩集不打廣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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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2:37, , 176F
出心酸的嗎.....
11/18 22:37, 176F
文章代碼(AID): #1MIfbx4L (poem)
文章代碼(AID): #1MIfbx4L (po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