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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ghead ]
討論串生日快樂....
共 115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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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 人人都是大法官.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64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二、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 jengmei:黃牛錯了嗎 04/24 22:59. → chivalry00:黃牛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說違法吧 那怎麼還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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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吵架也不會回到某ID的信箱. 原來以前做過好事, 代表永遠是個好人 (筆記). 話說: 我推文說 那有家人被歹徒砍, 事後去砍一刀也不犯刑法囉?. 補充: 那個叫他承認是黃牛的人發了道歉文. 原來一個公眾的版, 可以指責別人並要求發文到板上道歉. 另一篇推文. → magicgreet:我是九點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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綺貞版看到一堆頭腦有問題的. 一個說黃牛沒有犯法, 後來又改說尺度難衡量, 可算代購. 最好沒先說代購, 轉賣一張差了0.6倍甚至一倍起跳叫代購. 幾個說黃牛難界定!. 說警察去抓會沒明確證據, 還會被說執法過當. 證據就是票和錢. 說黃牛從早排到晚多收800也沒非法. 乾脆說我上班的時薪還比這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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