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生日快樂....

看板pighead作者 (歡迎加入豬頭黨)時間14年前 (2011/04/26 00:0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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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文的朋友 : 我給你24小時的時間道歉 : 你可以看我的id在版上做了什麼事情 : 雖然沒有法律可管 但是你這樣隨便扣人帽子 很高尚嗎 : 送高雄場的海報我還從台北跑去基隆. 也許可能是有的,種花國的某條法律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二、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適不適用就不清楚了。 --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Singing a song of Angry Bird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22

04/26 00:06, , 1F
我知道有呀, 應該是可以判的, 只是感覺在看小朋友吵架
04/26 00:06, 1F
文章代碼(AID): #1DjPhxP- (pig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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