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生日快樂....
在台灣, 人人都是大法官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64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二、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 jengmei:黃牛錯了嗎 04/24 22:59
推
04/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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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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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valry00:黃牛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說違法吧 那怎麼還暢行無阻 04/2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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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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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CA53113:且我覺得這中間的尺度很難衡量..如果對方是以"幫你排隊" 04/25 13:41
→ JCA53113:代購的名義 等於自己是付對方排隊的工資時薪 那這樣算嗎? 04/25 13:42
→ JCA53113:一般來講這樣其實就很合理吧 你不能花時間去排隊就花錢請 04/25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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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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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valry00:警察也知黃牛 但怎麼去抓 沒充實明確的證據 04/25 18:31
→ chivalry00:到時候又被說執法過當 什麼的 別買黃牛就好管他 04/25 18:31
推
04/25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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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s76091248:開他就在排隊了,他收一張排隊八百元似乎也不算非法 04/25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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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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